(2015)马刑初字第27号
公诉机关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翁某永,男,1974年12月28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农民,住福州市马尾区。因涉嫌犯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于2014年8月26日被福州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日由福州市公安局取保候审,同年12月29日本院决定继续取保候审。
辩护人何青华、陈龙其,福建中天成律师事务所律师。
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检察院以马检公诉刑诉(2014)1157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翁某永犯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于2014年12月23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林瑜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翁某永及其辩护人何青华、陈龙其律师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1年下半年,被告人翁某永与上线组织者“王老板”(另案处理)共谋,采取骗取美国商务签证等方式组织偷渡人员偷渡美国,其中被告人翁某永负责招收偷渡人员,“王老板”负责组织偷渡美国,每成功组织1名人员偷渡美国,被告人翁某永将获得好处费人民币4000元。2011年下半年至2012年2月期间,被告人翁某永在福州市马尾区琅岐镇先后招收了偷渡人员陈某金、陈某、薛某旺、林某等人,交由“王老板”组织偷渡美国。2012年2月23日,陈某金、陈某二人在“王老板”的安排下持本人护照以赴印度尼西亚旅游的名义从深圳皇岗出境,途经香港到印度尼西亚雅加达换持伪假美国签证转道偷渡美国,在菲律宾马尼拉转机时被当地警方查获。同月28日,薛某旺、林某等人在“王老板”的安排下前往美国驻广州大使馆骗取赴美商务考察签证时,被福州市公安局查获。
就以上指控,公诉机关在法庭上宣读和出示了相应的证据,同时认为,被告人翁某永违反国境管理法规,伙同他人组织4人偷越国境,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八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追究刑事责任。请依法判处。
庭审中,被告人翁某永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均无异议。辩护人提出的辩护意见是:1.被告人翁某永在本案中起次要、辅助作用,应认定为从犯,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2.翁某永犯罪以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3.翁某永介绍的四名偷渡人员均未偷渡成功,对翁某永应以犯罪未遂论处。4.翁某永系初犯、偶犯,主观恶性小,到案后认罪、悔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
经审理查明:2011年下半年,被告人翁某永与上线组织者“王老板”(另案处理)共谋,采取骗取美国商务签证等方式组织偷渡人员偷渡美国,其中被告人翁某永负责招收偷渡人员,“王老板”负责组织偷渡美国,每成功组织1名人员偷渡美国,被告人翁某永将获得好处费人民币4000元。2011年下半年至2012年2月期间,被告人翁某永在福州市马尾区琅岐镇先后招收了偷渡人员陈某金、陈某、薛某旺、林某等人,交由“王老板”组织偷渡美国。2012年2月23日,陈某金、陈某二人在“王老板”的安排下持本人护照以赴印度尼西亚旅游的名义从深圳皇岗出境,途经香港到印度尼西亚雅加达换持伪假美国签证转道偷渡美国,在菲律宾马尼拉转机时被当地警方查获。同月28日,薛某旺、林某等人在“王老板”的安排下前往美国驻广州大使馆骗取赴美商务考察签证时,被福州市公安局查获。
2014年8月26日,被告人翁某永到福州市公安边防支队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有:
1.户籍及前科证明,证实被告人翁某永的身份情况,无犯罪前科。
2.到案经过,证实2014年8月26日翁某永到福州市公安边防支队刑事侦查队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犯罪事实。
3.陈某金、陈某的出入境记录和护照材料复印件,证实上述两人于2012年2月23日12时48分左右从深圳出境至印度尼西亚。
4.假签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机场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出具的出入境证件鉴别意见书、签证资料,证实陈某金、陈某护照上的美国签证系伪造的。
5.行政处罚决定书,证实陈某、陈某金因预谋偷渡美国分别被福州市公安局仓山分局处以300元和500元的罚款;薛某旺、林某因使用伪假材料意图骗取美国签证,被福州市公安局仓山分局处以行政拘留五日。
6.证人陈某金的证言和辩认笔录,证实她为了前往美国务工,由其丈夫陈智泰介绍认识了“蛇头”翁某永。经与翁某永商定,她和其儿子陈某二人的偷渡费用为12万美元。后来在翁某永的组织下,于2012年2月23日中午她和陈某一同从福州出发,以去印度尼西亚旅游的名义在深圳皇岗口岸出境至香港,并从印尼转道到菲律宾。在菲律宾马尼拉转机前往美国时,因她和陈某所持美国签证是伪造的而被当地警方遣送回国。
7.证人陈某的证言和辨认笔录,证实2011年他和母亲陈某金想偷渡去美国。2012年1月底,陈某金将护照材料等交给组织者办理偷渡手续,二人的偷渡费为12万美元。2012年2月22日中午,他和陈某金从深圳皇岗出境至香港,途经香港到印度尼西亚雅加达换持伪造的美国签证转道菲律宾偷渡美国。后在菲律宾马尼拉转机前往美国时被当地警方查获而被遣送回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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