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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岚刑初字第27号(2)
1、被害人高某某的陈述及辨认笔录,证实2014年2月1日晚10时许,他和魏某、韩某等朋友在“维多利亚酒吧”喝酒。次日凌晨2时许,他和魏某离开酒吧到“通福汽车城”展厅门口,李某等八九名年轻男子持木棍等器械冲过来,对他们拳打脚踢,魏某对他们说认错人了,李某喊先打再说,后他跑开时被对方追上继续用木棍、匕首围殴。经辨认相片,确认李某。
2、被害人魏某的陈述及辨认笔录,证实2014年2月2日凌晨2时许,他和高某某在“维多利亚酒吧”门口准备回家,李某等七八名年轻男子手持棒球棍、砍刀等冲过来要打他们,他对李某等人说是不是认错人了,对方当中一人说不管是谁先打再说,对方用棒球棍打了他几下,都被他用手挡开,后他跑离时发现高某某没有跟上,他返回看见高某某受伤躺在地上,他就电话报警。经辨认相片,确认李某。
3、证人王某丽的证言及辨认笔录,证实她是“维多利亚酒吧”的营销员。2014年2月1日晚11时许,李某和她在“维多利亚酒吧”喝酒娱乐。经辨认相片,确认李某。
4、证人韩某的证言,证实2014年2月1日晚,他和高某某等人在“维多利亚酒吧”包厢喝酒,期间他在包厢外的走廊遇到一名男子,他叫对方让一下,那人以为他在挑衅,把他拉到一旁说话,他跟对方解释后叫对方到包厢喝两杯,对方到包厢打个通关就出去了。次日,他听说高某某被人打伤。
5、平潭县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室岚公刑技法临字(2014)88号《法医学活体检验鉴定书》,证实高某某外伤致头部创口累计长度逾8cm、左侧液气胸,损伤属轻伤二级。
6、现场图、现场照片,证实案发现场位置。
7、监控视频,证实李某等人持木棍冲到“通福汽车城”展厅门口殴打被害人的事实。
8、抓获经过,证实李某、李某甲、何某某于2014年7月2日被福建省平潭县公安局民警抓获,翁某于2014年10月21日被山西省临县公安局碛口派出所民警抓获。
9、羁押证明,证实翁某于2014年10月21日羁押在山西省临县看守所,同月25日移交给福建省平潭县公安局岚城派出所。
10、赔偿协议书、谅解书、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潭支行存款凭条,证实2014年11月4日,李某亲属代李某赔偿高某某经济损失人民币27万元,高某某对李某、李某甲、何某某、翁某及其他同案人表示谅解。
11、被告人李某供述及辨认笔录,2014年2月1日晚,他和姐夫周某等人在“维多利亚酒吧”喝酒娱乐,他在舞台跳舞时,被旁边一男子骂,对方带他到一个包厢向他介绍一名穿黑色衣服的男子和一名身材高瘦的男子说是其“大哥”,他怕吃亏就跟对方的人喝了几杯酒表示赔礼道歉。后他与周某准备离开酒吧时,被包厢里的二三个人拦在过道上,起先在舞台上骂他的男子叫他先别走,他认为对方的人可能要打他,就跑出酒吧,那名身材高瘦的男子叫他不要跑。他和周某跑到酒吧对面后觉得自己被对方欺负了,很不服气,他打电话给其堂弟李某甲,李某甲带林某和丁某某到现场,周某电话通知其胞弟李某乙,李某乙带何某某和翁某到现场。他们在“维多利亚酒吧”对面等,见先前骂他的那名男子所介绍的二名“大哥”从酒吧出来,他跟李某甲等人说就是这两个人,有胆的跟他冲过去,他和周某、何某某从路边绿化带分别捡起一根木棍和其他人一起冲过去,那名高个的男子叫他们不要打,他们围着殴打那二名“大哥”,高个的男子被打二三下就跑走了,黑色衣服的男子被他们一方的人员打倒在地,他又冲过去用木棍击打,木棍打断后他就拿出匕首朝对方上半身捅了二三刀,后跑离现场。经辨认相片,确认李某甲、何某某、翁某、周某、李某乙、丁某某、林某。
12、被告人李某甲的供述及辨认笔录,2014年2月2日凌晨2时许,他和林某、丁某某吃完夜宵准备回家时,接到堂弟李某乙的电话说李某在“维多利亚酒吧”被人打,叫他过去一下,他叫林某和丁某某一起过去,后他打电话给李某,李某叫他到中国银行储蓄所旁边的弄子里,他到弄子内见李某、周某、何某某、李某乙、翁某在等他们,李某说在酒吧内被人打,叫大家帮忙打架。过了一会儿,从“维多利亚酒吧”出来二名男子,李某叫大家冲上去打,在“通福汽车城”展厅门口把这二名男子截住,其中一名高个子男子说认错人了,李某说没错,他们就围上去殴打这二名男子,高个子男子被打了几下后就跑走,他和翁某在后面追,没有追上返回时,见穿黑色衣服的男子被打倒在地,李某、李某乙、周某、何某某等人围着打,有的人用木棍打,有的人用脚踢,他过去时挤不进去,大家打了一会儿就跑了。经辨认相片,确认李某、何某某、翁某、周某、李某乙、丁某某、林某。
13、被告人何某某的供述及辨认笔录,2014年2月2日凌晨零时许,他接到好友李某乙的电话说其哥哥李某被人欺负,叫他一起去帮忙,后李某乙驾驶电动车接他到“维多利亚酒吧”对面的巷子,李某、周某已在巷子里等,后翁某、李某甲、林某等人也到场。过了一会儿,从“维多利亚酒吧”走出二名年轻男子,其中一个是高个子,一个穿黑色衣服,李某说就是这二个人,叫大家冲过去打,他、李某、周某分别从路边的绿化带捡起木板和其他人一起冲过去,对方高个子年轻人说打错人了,李某又喊打,他们围上去,有的用木板击打,有的拳打脚踢,高个子年轻人被打跑了,穿黑色衣服的年轻人被打倒在地,他们还继续打,打了一会儿后大家就跑走了。经辨认相片,确认李某、李某甲、翁某、周某、李某乙、林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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