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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岚刑初字第203号
公诉机关福建省平潭县人民检察院。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覃某甲,男,土家族,1978年6月24日出生,户籍地湖北省咸丰县,住所地福建省平潭县。系被害人唐某甲丈夫。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唐某乙,男,土家族,1955年2月25日出生,住湖北省恩施市。系被害人唐某甲之父。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舒某某,女,汉族,1956年2月13日出生,住址同上。系被害人唐某甲之母。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覃某乙,男,土家族,2001年11月18日出生,住湖北省咸丰县。系被害人唐某甲之子。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覃某丙,女,土家族,2011年11月25日出生,住址同上。系被害人唐某甲之女。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覃某乙、覃某丙的法定代理人覃某甲,系覃某乙、覃某丙父亲。
上述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共同委托的诉讼代理人洪浩、朱玉龙,湖北省恩施市小渡船法律服务所法律服务工作者。
被告人闫某某,男,汉族,1977年12月27日出生于河南省尉氏县,文盲,驾驶员,户籍地尉氏县,住所地福建省平潭县。因涉嫌犯交通肇事罪于2014年6月15日被刑事拘留,同月27日被逮捕。现羁押于平潭县看守所
辩护人暨附带民事诉讼代理人陈宇,福建熹龙律师事务所律师。
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欧阳某某,男,汉族,1978年9月10日出生,住平潭县。
诉讼代理人江家忠,福建熹龙律师事务所律师。
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中心支公司,住所地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212号12号楼(鑫满大厦附属楼)第一、二、三层。
负责人林晋,经理。
诉讼代理人邵建勋,福建远东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
平潭县人民检察院以岚检公诉刑诉(2014)1106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闫某某犯交通肇事罪,于2014年8月28日向本院提起公诉。在诉讼过程中,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覃某甲、唐某乙、舒某某、覃某乙、覃某丙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合并审理。平潭县人民检察院指派代理检察员俞珊珊出庭支持公诉,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覃某甲及诉讼代理人洪浩、朱玉龙,被告人闫某某及其辩护人暨附带民事诉讼代理人陈宇,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欧阳某某的诉讼代理人江家忠,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中心支公司的诉讼代理人绍建勋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公诉机关指控,2014年6月15日上午6时30分许,被告人闫某某持B2证驾驶闽AC5767号重型自卸货车沿平潭县平宏线由东往西行驶至事故路段,在右转弯时与被害人唐某甲驾驶的无牌电动车发生刮碰并碾压,造成唐某甲受伤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两车受损的事故结果。事故发生后闫某某拨打“110”报警电话和“120”急救电话,并在现场等候民警处理。经平潭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认定,闫某某负事故全部责任。
公诉机关就起诉指控的上述事实向法庭出示证人证言、到案经过、鉴定意见、现场图及照片、被告人供述等证据。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闫某某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应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闫某某有自首情节,可以从轻处罚;建议在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一年的幅度内量刑。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覃某甲、唐某乙、舒某某、覃某乙、覃某丙诉称,被告人闫某某及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欧阳某某、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中心支公司应赔偿原告人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1189753.68元,其中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欧阳某某已赔付精神抚慰金人民币50000元,其余分别为死亡赔偿金616328元、被扶养人舒某某与唐某乙生活费267902.67元、被扶养人覃某乙与覃某丙生活费200927元、丧葬费24664元、亲属误工费12332.01元、亲属处理丧葬事宜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等15000元、电动车损失费2600元;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中心支公司在机动车交强险限额范围内赔偿上述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各项损失,不足部分在第三者商业责任保险限额内直接向附带民事原告人支付保险金;被告人闫某某与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欧阳某某连带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各项损失在交强险与第三者商业责任保险赔偿后的不足部分。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诉讼代理人洪浩、朱玉龙的代理意见,事故发生后,原告人与肇事车主、驾驶员达成的协议在没有征得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中心支公司授权的情况下为其设定义务,事后未取得追认,对于保险公司而言属无效约定,但车主欧阳某某已实际履行赔付的50000元精神抚慰金系有效部分。平潭县岚城乡中湖村属城镇。原告人提供的村委会证明、防疫证明、房屋出租协议、覃某甲暂住证证实被害人唐某甲与其丈夫覃某甲在中湖村居住已满二年以上。被害人唐某甲虽是2014年才在中铁一局工作,但其丈夫覃某甲自2012年7月至2014年6月在福建省长颈鹿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工作,具有稳定工资收入,此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被害人主要收入来源在城市。被害人唐某甲虽为农村户口,经常居住地与主要收入来源均为城市,故相关赔偿费用应按城镇居民标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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