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樟刑初字第107号(3)
经审理查明:2012年2月间,自诉人黄某甲厝下埕驳岸塌方石头压了黄某戊厝一间做粉丝厂房。3月29日下午,黄某甲与被告人吴某某丈夫黄某戊,在黄某戊厝因协商清理该塌方石头问题双方发生争执、并引发双方家人争吵,后黄某戊用猪粪池脏水泼向黄某甲母亲黄某乙,但未被泼到。之后,黄某乙用人粪泼洒黄某戊,也未被泼到。期间,双方家人还用石块向对方互扔。当日15时30分许,出警处理该案的永泰县公安局霞拔派出所民警驾驶警车并响着警笛到达永泰县霞拔乡锦安村下村自然村并在村道通往黄某甲厝的桥头停下,黄某甲见民警到来即自其家走下来,途经黄某戊厝下埕时,被告人吴某某用一瓢人尿泼于黄某甲一身,后办案民警到达现场并介入调查取证。案发后,被告人吴某某被永泰县公安局行政处罚罚款500元。
立案后,本院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因双方分歧较大,调解无果。
另查明,自诉人黄某甲因一身被泼尿水衣物毁损500元。
上述事实,有自诉人暨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黄某甲及其诉讼代理人提交的下列证据予以证明:
1、自诉人黄某甲陈述,他与黄某戊、吴某某为邻居,他家房子建在黄某戊家后上方,2012年2月28日,他房子围墙驳岸发生塌方,塌方的石头把黄某戊房子右侧搭有一间做粉丝的厂房给压坏了。3月6日,经乡村干部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双方损失各自承担,他家塌方的驳岸以及落在黄某戊家的石头由他家负责清理自建。因这段时间一直下雨,他还未动工去清理这些石头。3月27日,黄某戊请了二个工人搬运这些石头,理由是说,这段天气已经晴朗八九天,他家还未动工,是故意去难为他们。他请工人搬石头的费用要他承担,而且他如果要回这些石头还要花钱向他买。3月29日下午,他请了邻居黄某丙、黄某己、黄某丁一起到黄某戊家,与黄某戊协商清理石头之事。黄某戊坚持要让他出钱买他搬走的石头,他见商量不下就回家。他走后,黄某戊就破口大骂他,并说下午继续搬运落石。他母亲干活回家路过黄某戊家门口,黄某戊就用石头扔他母亲,他母亲右脚被黄某戊石头砸伤。他母亲回家后和他父亲饶某某一起责骂黄某戊,黄某戊夫妻就用粪便泼向他家,他父母也用粪便反泼向黄某戊家。他当时劝不住就打电话报警,后来他看到警车向我们家开来,他就从自己家大门走出去,准备向民警说明情况,当他经过黄某戊家门前时,黄某戊妻子吴某某就用尿水泼了他全身,当时的情形出警的民警也有看到。
2、被告人吴某某供述,2012年3月29日15时许,黄某甲带黄某丙、黄某赓、黄某壬、“阿华”等人到她厝厅堂与她老公黄某戊协商处理黄某甲厝下埕驳岸塌方压了她家厂房的石头清理一事,黄某戊认为近期天已经睛好十多天了,黄某甲应立即动工清理,黄某甲认为这段时间是多雨季节,六七月份天气会好,到那时才能清理,双方协商不下,黄某甲就退出她家,站在他厝埕处,黄某甲母亲黄某乙站在那一直骂黄某戊是土匪,把她们家的石头抢去,黄某戊被骂后很生气,就从自己家去年养猪(去年年底至今未养)的猪圈边的猪粪池中用粪勺舀了一勺向黄某乙泼去,黄某乙及时躲开没被泼到。后黄某乙与黄某甲父亲饶某某从他们家抬了一桶人粪下来,黄某乙用人粪向黄某戊站的地方泼来,饶某某从地上捡起石块向我们家扔,她怕黄某戊会吃亏,就想把他拉回家中来,在她拉黄某戊过程中,黄某乙向下泼的人粪溅了一滴到她嘴上,她非常生气,就从她厝尿桶处舀了一勺人尿,见有个人从黄某乙等人站的地方向她家下埕种养的树地方走来,就直接泼了过去,有没有泼到人她不知道,这时派出所民警到场制止了双方。黄某甲有说他身上被她用人尿泼到了,前面她不知道民警来了,到民警走到她厝下埕她才知道民警到来。
3、证人卢某某证言(律师取证),证明案发当天我们接到县局110指挥中心指令称,辖区锦安村下村自然村有人发生纠纷吵架,他与同所民警黄某癸二人就驾驶警车并开着警灯、响着警笛赶到了锦安村下村村道通往黄某甲家的桥头,就看到一妇女(后经调查为吴某某)拿着红色水瓢向走在她家厝埕下的黄某甲头上泼了一瓢液体。当时他也不知道泼的是什么东西,到了黄某甲跑近他身边时,他才闻到他身上满身的屎尿骚味,看见他从头到脚被可能是人粪便浇湿了。后来我们就到发案现场,也就是吴某某家的厝埕下查找吴某某究竟是用什么东西来泼黄某甲,后在吴某某与猪圈间的滴水走廊处,发现用红色水桶装的半桶尿水,经黄某甲当场指认,吴某某用于泼其的尿水就是从中舀出的,他当场就询问双方当事人,谁有被人粪泼到,当时只有黄某甲说自己被浇了人粪,其他人都说没有被泼到,他就叫被泼到的人回家清洗后,跟我们到派出所接受调查。证人卢某某于2014年9月12日出庭作证的证言,证明当天3点多,出警时驾驶闽A5593号警车从霞拔派出所往锦安下村方向,在黄某戊附近桥下车,途中有响笛。当时有看到一妇女用红色水瓢向黄某甲泼,走进黄某甲时是有闻到尿骚味。在询问当事人时并说被人粪泼到,其有叫黄某甲先稍微清洗后,带黄某甲、吴某某到派出所做笔录。
4、证人黄某戊证言,证明2012年8月28日,黄某子、黄某甲厝下埕砌的石墙塌方,压着他厝一间做粉丝的厂房,后经乡政府领导主持并召集双方代表进行调解,双方达成口头协议,对方及时清理塌方的石头等物,他家被压的东西不要对方赔偿。已经十来天睛天了,未见动工清理,他就打电话村主任黄某丑,要求他们及时清理,但他们未予理采。3月27日,他就自己叫了工人去清理石头,将石头搬到他厝另一头的下埕上,并电话通知乡、村干部,以后对方想要他清理下的石头,对方要付工钱给他,并赔偿他家被压的东西。3月29日13时许,黄某甲和黄某丙、黄某赓三人到他厝找他协商,他要求对方马上把石头清理掉,但黄某甲说要到六、七月份才能清理,他不肯,二人就争吵起来,黄某甲母亲黄某乙站在他厝外骂他,跟土匪似的,把她的石头搬走、抢走。他听后心里非常气愤,就随手从地上捡起一块小石头往黄某乙扔去,是否有扔到他不知道,后他就走到他去年养猪的猪圈边的猪粪池处用粪勺舀起猪粪向黄某乙泼去,黄某乙躲闪未泼到。黄某乙见他用猪粪泼她,也从她家挑了一桶人粪下来往他泼来,他躲闪未被泼上,只是身上有被溅两滴,他妻子吴某某见黄某乙用人粪泼他,也去提了一桶人尿向他们泼去,这时黄某甲及其父亲也加入用石块向我们夫妇扔来,双方就一直这样持续了一会儿。一会儿,派出所民警来了,黄某甲从他厝边小路走下去迎接民警,走到一半时可能是被他妻子用人尿泼了一下,泼到了他身上。双方见民警来到就停止了冲突。他与黄某甲是邻居,是相隔才五代的自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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