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湖刑初字第710号(3)
12、证人张某华的证言、辨认笔录,证称案发当晚,其与肖某丰、姚某保三人到舫阳酒店二楼嫖娼,被告人刘某某出来接待他们,介绍“全套”420元,带他们到三个房间,接着被告人刘某某带一个卖淫女过来其房间,其不满意要求换人,被告人邓某某过来问怎么回事,后带来了另一个卖淫女,其还是不满意,被告人邓某某又给她换了一个卖淫女(指廖某桃)。留下来的卖淫女先后对其进行“波推”、口交,后与其性交时被民警查获。
13、证人杨某先的证言、辨认笔录,证称其于案发前一个月到舫阳酒店二楼上班,工号是78号。当时是被告人邓某某(即“冰姐”)接待她,教她给客人性服务的流程,告诉她上班时间。平时被告人邓某某、刘某某在管理她们卖淫女。卖淫“全套”400元,当天结算,下班之前到二楼找收银员郭某某拿抽成,每做一个客人抽成170元。被告人刘某彬坐在门口望风。案发当晚,其给客人(指肖某丰)做的桑拿项目包括口交、性交等,服务时被民警查获。其听被告人邓某某说老板姓朱,关系好,在那里上班很安全。其有见过朱炳彰二次,当时他在二楼桑拿内的过道上跟被告人邓某某、刘某某在讲话,具体谈什么不清楚。
14、证人肖某丰的证言、辨认笔录,证称其和张某华、姚某保到舫阳酒店二楼桑拿部嫖娼,被告人刘某某接待他们,把他们带到房间,并向其介绍了服务项目,其点了398元的项目,包括波推、口交、性交,后被告人邓某某带了一个女子进来让其挑选,其和该卖淫女正要发生性关系时被民警查获。
15、证人陈某娘的证言,证称2013年12月2日其第一次卖淫,工号是88号。被告人邓某某告诉其服务内容,安排卖淫女到房间“上钟”,并管理卖淫女。当晚其和李某秀给一个男子(指姚同保)提供性服务时被民警查获。
16、证人李某秀的证言、辨认笔录,证称其于2013年12月1日到桑拿部上班,工号69号,被告人邓某某招聘其,并告诉服务项目,通知其“上钟”;其负责按摩和推油,服务一次200元其抽80元;不上班时在桑拿部的一个休息室休息。
17、证人姚某保的证言、辨认笔录,证称案发当晚其和张某华、肖某丰到舫阳酒店二楼桑拿部嫖娼,要做“全套”服务;被告人刘某某接待他们并带他们到房间,与其谈好价钱420元;被告人邓某某带卖淫女到房间让其挑选。两个卖淫女(指李某秀、陈某娘)正在为其提供服务时被民警抓获。
18、证人陈某园的证言、辨认笔录,证称其到舫阳酒店二楼桑拿部上班一周左右,工号11号。其提供性服务收费300元一次,做完找服务员拿抽成170元,在与李某发生性关系后被查获。案发当晚,被告人邓某某通知其上钟。
19、证人李某的证言、辨认笔录,证称其到舫阳酒店二楼嫖娼,被告人邓某某自称经理,将其带到房间并给其介绍服务项目,还安排卖淫女到其房间。嫖娼一次300元。
20、证人吴海滨,其系吴勇嘉之父,证称2013年12月24日,其和父亲吴有德、吴勇嘉三人到朱金厦家中,吴丽英接待,吴丽英说要吴勇嘉去顶替一下朱炳彰,朱炳彰会判得比较轻,疏通关系后吴勇嘉也会没什么事情;2014年3月19日,朱炳彰叫过来一个律师,让其签一份律师委托书和一份合同,让其委托该律师,合同是要拿到看守所给吴勇嘉重新签的承包合同,签订的时间大概是写在舫阳酒店被冲击的前六个月,意思是吴勇嘉必须重新签订那份合同才会吻合公安机关的调查,其不同意签订委托书朱炳彰逼其签,说如果不签的话吴勇嘉被判刑就要自己负责。
21、证人朱金厦的证言,证称2013年12月24日,其和吴勇嘉、吴海滨、吴有德见面,责怪朱炳彰搞桑拿,其直到朱炳彰被抓才知道酒店有从事桑拿服务;2014年1月9日,其和吴勇嘉见面,谈话的意思是要吴勇嘉尽快去投案。
22、户籍证明,证实本案四被告人的自然情况。
23、刑事判决书、释放证明,证实被告人郭某某的前科情况。
24、到案经过,证实本案四被告人的到案情况。
25、行政处罚决定书,证实查获的卖淫女、嫖客已被行政处罚。
26、被告人邓某某的供述与辩解、辨认笔录,供称其2013年10月28日由吴小兰介绍到桑拿部上班,主要负责卫生,帮刘某某登记卖淫女的上班情况,然后按刘某某的安排去叫卖淫女来提供服务,还包括消费品的购买。其领取2200元固定工资,没有提成。桑拿部的老板就是朱炳彰,当初就是他来给其安排工作,刘某某也是他叫过来的,其工资也是他发的。被告人刘某某是桑拿部主管,是朱炳彰的姨丈,卖淫女和客人的对接是他负责,晚上也是他和郭某某对账,对讲机也是他和楼下的刘某彬在用的,他领取的工资有提成;郭某某负责收银,客人服务完之后到办公室结账,具体收费情况是刘某某定的,吴勇嘉就是一个中间收钱的人,把桑拿部每天的营业收入拿到之后再拿给朱炳彰;刘某彬负责望风,有时候带一下客人给刘某某,然后刘某某安排好房间后再叫她去喊卖淫女来房间服务。桑拿部卖淫女的数量不固定,都是自己互相介绍过来的,具体怎么提成其不知道,就知道好像是200元卖淫女提170元,350元卖淫女提200元,“双飞”价格是刘某某定的,其不清楚。郭某某大约10月初在其之前到酒店二楼桑拿部上班,刘某彬是11月份才过去上班的。朱炳彰曾让其担任二楼桑拿部的“妈咪”,但其没有答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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