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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云刑初字第57号
公诉机关云霄县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陈某甲,男,1977年出生于福建省云霄县,汉族,初中文化,农民,住云霄县。曾因犯非法拘禁罪于2000年6月16日被本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同年11月16日刑满释放。因涉嫌犯故意伤害罪于2012年3月26日被云霄县公安局取保候审。2013年1月16日由云霄县人民检察院取保候审,2014年1月3日再次被本院取保候审。现在家。
辩护人方荣宗,福建必得律师事务所律师。
云霄县人民检察院以云检公刑诉(2013)12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陈某甲犯故意伤害罪,于2013年1月29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云霄县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许伟凌、代理检察员颜瑾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陈某甲及其辩护人方荣宗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云霄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11年12月19日凌晨5时许,被告人陈某甲在乘车途经绥阳街道办事处门前路段,与被害人郭某乙因通行发生口角,继而双方互殴,致郭某乙轻伤。
案发后,陈某甲主动到云霄县公安局投案。
以上事实,公诉机关提供了被害人的陈述、证人证言、现场勘验笔录及照片、鉴定意见、书证、被告人陈某甲的供述和辩解等,认为被告人陈某甲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请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以故意伤害罪追究陈某甲的刑事责任。
被告人陈某甲对公诉机关所指控的犯罪事实无异议,并愿意赔偿被害人郭某乙的合理经济损失。其辩护人方荣宗提出,经重新鉴定,被害人郭某乙的伤情尚未达到轻伤,陈某甲的行为不构成故意伤害罪。
经本院审理查明,2011年12月19日凌晨5时许,被告人陈某甲和张某甲等人在云霄县豪景春天KTV喝完酒后,乘坐石某甲驾驶的闽E37637牌号面包车回家。在途经莆美镇绥阳街道办事处门前路段时,与被害人郭某乙因通行发生口角纠纷。陈某甲下车后与郭某乙打架。打伤郭某乙的右眼眶、左尺骨等身体部位。经云霄县公安局法医鉴定,郭某乙主要损伤为右眼部、左右胸部、左肘部多次组织挫伤;右眼眶筛窦纸板骨折;左尺骨冠状突骨折,其损伤程度为轻伤。
案发后,被告人陈某甲于2012年3月26日到云霄县公安局投案。
在本案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被告人陈某甲自愿赔偿了被害人郭某乙的经济损失共计80000元,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
以上事实,公诉机关向法庭提供由侦查机关依法收集的下列证据予以证实。
1、被害人郭某乙的陈述,证实2011年12月19日5时许,他走路从家里出来,想到绥阳社区门口吃点心,遇到一辆蓝色面包车,车里有三个人,其中坐在前座的两个人无故骂他,他听了以后就还骂了一句。这时,坐在面包车里前面副座的人下来后对他进行殴打,面包车里的其他两个人也拿了棍棒下来打他,直到他被打倒在地。
2、证人汤某甲的证言,证实他没看到打斗的场面,只看到有一个四十来岁的男子嘴角流着血坐在他店前的地上,旁边站着一个四十来岁的男子,前面停着一辆银色的闽E37637面包车,车上下来一个人把站在那里的男子拉上车,就开走了。过了一会,坐在地板上的男子叫了一个人过来,并打电话报警。
3、证人朱某甲的证言,证实2011年12月19日凌晨5时许,她在莆美镇绥阳街居委会门前经营咸粥摊。当时蹲在地上洗碗,她看见有两个中午男子打架,身体相互纠缠摔倒在地上。旁边有停放一辆面包车,过了一会儿,从面包车上下来一个男子,将倒在地上的两个中年男子中的其中一个人拉上车开走了。另一个倒在地上的中年男子,从地上坐了起来,并拿手机报警。
4、证人石某甲的证言,证实2011年12月19日上午5点多,他的朋友张某甲、陈某甲在豪景春天KTV消费结束,叫他开车去接他们回家。他驾驶一部车牌号为闽E37637的面包车到豪景春天KTV载张某甲和陈某甲回家。陈某甲坐在副驾驶座,张某甲坐在第二排座。当车行驶到正在施工的绥阳街道办事处门前路段时,迎面步行走来一个三十多岁的男子。那男子走在非机动车道的中间,挡住了去路,他就鸣笛让男子让路。但是那男子不但没有躲避,嘴里还骂骂咧咧的。陈某甲见对方不让路就下车跟那个男子对骂,最后两人还动手打了起来。他和张某甲就下车把两人拉开。后来张某甲认出对方男子是他一个朋友的弟弟,名叫郭某乙,于是就开车离开了。
同时证实他下车时,郭某乙已经被陈某甲按在地上,陈某甲用拳头打郭某乙的身体,但没有持械。郭某乙的伤情是被陈某甲打伤的。
证人张某甲证言,证实2011年12月19日上午5点多,他和朋友陈某甲一起在豪景春天KTV消费结束,叫石某甲开了一部车牌号为闽E37637的面包车载他们回家。陈某甲坐在副驾驶座,他坐在第二排座,当车行驶到绥阳街道办事处门前路段的时候,迎面步行走来一个三十多岁的男子。因为当时道路在施工,只有绿化带内侧的非机动车道能通行,对方慢慢悠悠的走在非机动车道的中间,石某甲鸣笛让对方男子让路,但是该男子还是没有躲避汽车,而且还骂人。陈某甲气不过就下车跟那个男子对骂起来,最后两人还动手打了起来,他和石某甲就下车把两人拉开。后来他认出对方男子是郭全德的弟弟郭某乙,他叫陈某甲和石某甲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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