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图书馆
>>
裁判文书
>>全文
(2015)龙刑初字第179号
公诉机关龙海市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邢某,驾驶员。因涉嫌犯交通肇事罪,于2014年5月6日被刑事拘留,同月21日变更为取保候审。
龙海市人民检察院以龙检诉刑诉(2015)111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邢某犯交通肇事罪,于2015年2月25日向本院提起公诉,并建议对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在案件审理中,本院发现本案不宜适用简易程序,于2015年3月6日转为适用普通程序,并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龙海市人民检察院指派代理检察员洪顺珠、吴伟兵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邢某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公诉机关指控,2014年5月6日7时许,被告人邢某驾驶闽E×××××号重型自卸货车,沿县道靖程线从省道官九线方向往南靖方向行驶,至县道靖程线龙海市九湖镇林下村路段,与对向行驶的由张某甲驾驶的闽E×××××号小型普通客车(载许某甲、许某乙、胡某、曾某、张某乙、黄国英、王幼花)发生碰撞,造成许某甲当场死亡,张某甲、张某乙、许某乙、曾某受伤的重大交通事故。经龙海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责任认定邢某负本事故全部责任,张某甲、许某甲、许某乙、胡某、曾某、张某乙、黄国英、王幼花不负本事故责任。案发后,邢某于事故现场向龙海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警察投案。
针对以上指控,公诉机关提供的证据有证人证言、提现场勘验笔录及照片、书证、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等。请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以交通肇事罪追究邢某的刑事责任,认定邢某有自首情节,建议对邢某在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的幅度内处罚。
被告人邢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无异议。
经审理查明,2014年5月6日7时许,被告人邢某驾驶闽E×××××号重型自卸货车,沿县道靖程线从省道官九线往南靖方向行驶,至县道靖程线龙海市九湖镇林下村路段,与对向由张某甲驾驶的闽E×××××号小型普通客车发生碰撞,造成乘客许某甲当场死亡,司机张某甲和乘客张某乙、许某乙、曾某受伤的重大交通事故。经龙海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责任认定邢某负本事故全部责任,张某甲、许某甲、许某乙、胡某、曾某、张某乙、黄国英、王幼花不负本事故责任。案发后,邢某于事故现场向龙海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警察投案。
另查明,2014年5月19日,被告人邢某和闽E×××××号重型自卸货车所有人福建金旅物流有限公司支付许某甲的近亲属60000元人民币(下同),许某甲的近亲属对邢某予以谅解。2014年10月13日,经本院主持调解,许某甲的近亲属、张某甲、张某乙、许某乙、曾某分别与两赔偿义务人达成调解协议,福建金旅物流有限公司和闽E×××××号重型自卸货车的承保公司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漳州中心支公司赔偿许某甲的近亲属641654.6元,并赔偿张某甲、张某乙、许某乙、曾某等人的损失。
上述事实,被告人邢某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并有被害人张某甲、许某乙的陈述,证人黄某、胡某的证言;现场勘验笔录及照片;龙海市公安局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法医学尸体检验意见书、福建中立司法鉴定所车辆技术检验鉴定报告;发破案报告、归案经过、闽E×××××号重型自卸货车和闽E×××××号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证和车辆信息、行政强制措施凭证、邢某的户籍证明和机动车驾驶证;本院(2014)龙民初字第2053、3098、3576、3577、3593号民事调解书、调解协议书、谅解书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被告人邢某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驾驶机动车辆碰撞他车,致一人死亡,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案发后,邢某能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是自首,可以从轻处罚;且能赔偿被害人亲属的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可以酌情从轻处罚。公诉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可以采纳。综合邢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经审前社会调查,对其可宣告缓刑,但邢某在本判决生效后应依法接受社区矫正。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邢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三个月。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审 判 长 黄清江
人民陪审员 林 虹
人民陪审员 纪水明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五日
书 记 员 蔡志伟
===================================================
声明:本裁判文书由《法律图书馆》网站
(
http://www.law-lib.com
)免费提供。
仅供学术研究参考使用,
请与正式出版物或发文原件核对后使用。
===================================================
法律图书馆
>>
裁判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