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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龙刑初字第732号(3)
(3)郑某甲(被告人林某乙妻子)于2013年12月19日证实,其不知道该豆芽场的老板是谁,今年来,其丈夫林某乙需要工人帮忙时,才叫其去这家豆芽场做事,其和林某丙在豆芽场洗豆、养豆、浇水等,林某乙也在豆芽场洗豆、养豆、浇水还有管理工人。厂里固定的工人是林某乙和林某丙,缺少人手时才会叫其或者其他人来帮忙。其只是在豆芽厂里做工,没有看到养豆芽的过程中添加什么东西。其的工资是其丈夫林某乙跟老板领来给其的。
(4)郑某乙(被告人林某甲妻子)于2014年1月6日证实,其从2009年夏天开始从其丈夫林某甲位于龙海市九湖镇马岭村的豆芽厂进豆芽到颜厝下庄村菜市场贩卖,其没有去过豆芽厂,没有参与管理,不清楚是如何生产豆芽,是林某甲叫人从豆芽厂载豆芽到菜市场由其贩卖的,豆芽有两种,有根的每斤卖8毛钱,无根的每斤卖6、7毛钱,其将豆芽卖给小贩,没有散卖。两种豆芽都是用同种绿豆生产的,不知道为何会生产出两种豆芽,也不知道为何较难看的有根豆芽卖得比较好看的无根豆芽贵,这是林某甲定好的价格。在颜厝下庄菜市场卖豆芽的只有其一人,其每天约卖出1000斤豆芽,大部分是无根豆芽,剩下的是有根豆芽,其不知道贩卖的豆芽在生产过程中添加了AB水和无根豆芽素。
(5)蔡某(被告人林某甲母亲)于2014年5月14日证实,其不认识李某,大概是几年前,其有向重庆一个叫李某的人寄过几次钱,是其儿子林某甲叫其寄的,他告诉其是向李某购买生产豆芽的药水,李某的卡号是林某甲告诉其的,寄多少金额每次都是林某甲告诉其的。2012年3月29日那张凭条(序号62ik0087)是林某甲叫其帮他寄给李某500元,2010年11月11日那张凭条(序号62it0175)也是林某甲叫其寄给李某2000元,都是用于买生产豆芽药水的钱,这两次都是通过其的农业银行卡转账到李某银行卡上的。其帮林某甲汇款给李某,也有委托郑某丙去办理汇款,她帮了其两次,其没告诉她汇款的原因。
(6)郑某丙证实,其不认识李某,但有向他汇过款,其是帮林某甲的母亲蔡某去汇款的,因为林某甲有时会叫蔡某去汇款,蔡某不识字,其和她是亲戚,所以有时其会帮她办理汇款。
3、现场勘验笔录及现场照片,证实本案现场位于龙海市九湖镇马岭村林某甲豆芽加工场。
4、(1)中国检验认证集团福建有限公司检测报告,证实检出种子处理剂含有6-苄基腺嘌呤15494.20mg/L,未检出4-氯苯氧乙酸钠;检出无根豆芽素含有6-苄基腺嘌呤11213.81mg/L,含有4-氯苯氧乙酸钠4671.06mg/L;无标签(AB粉)未检出6-苄基腺嘌呤、4-氯苯氧乙酸钠;豆芽生产用水检出含有4-氯苯氧乙酸钠54.27mg/L,未检出6-苄基腺嘌呤;豆芽(第一日)未检出含有6-苄基腺嘌呤、4-氯苯氧乙酸钠、亚硫酸盐,检出含有铅0.037mg/kg;豆芽(第二日)未检出含有6-苄基腺嘌呤、4-氯苯氧乙酸钠、亚硫酸盐,检出含有铅0.018mg/kg;豆芽(第六日)未检出含有6-苄基腺嘌呤、亚硫酸盐,检出4-氯苯氧乙酸钠0.74mg/kg,含有铅0.027mg/kg。
(2)中国检验认证集团福建有限公司的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资格证书、资质认定审查认可证书、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检查机构认可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证实该公司经营范围包含集团公司和检验检疫等有关部门委托的其他业务;承接上级法人单位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业务等等。
5、被告人供述。
(1)林某甲供述,约从2009年开始,其父亲林长海将豆芽产业交给其和大哥经营,到了2012年12月,其与林志忠拆伙经营,其和林志忠共同雇请其堂叔林某乙在其的豆芽加工厂做现场管理,林志忠租用其的场地并每年支付8万给其。当时,推销AB水、无根豆芽素的人来厂里时,其不在厂里,是林某乙打电话告诉其的。豆芽加工厂的日常经营其没有参与,加工厂所需的AB粉、无根豆芽素都是林某乙打电话给其,由其联系生产厂家并汇款后,厂家寄到其邮寄的地点后由林某乙去领取。林某乙主要生产两种豆芽,一种是销往罐头厂的豆芽(没有添加AB粉、无根豆芽素),达隆罐头厂的产品是出口的,怕加了添加剂后产品超标,加上达隆罐头厂的老板告诉其,用有根的豆芽生产出来的罐头质量较好,因为有根的豆芽水分较多。一种销往菜市场的豆芽(有添加AB粉、无根豆芽素)。添加AB粉的作用是使得豆芽外观美白,添加无根豆芽素的作用是豆芽根比较少,比较好看。林某乙生产过程中所需的材料如绿豆由林某乙到其哥那边领取,每月再由其与其哥结算。林某乙根据每月销往罐头厂及菜市场的比例向其和林志忠领工资。AB粉、AB水是向贵州省贵阳市一个叫高国新买的,无根豆芽素是向重庆一个叫李某的人购买的。购买AB粉都是通过龙海市颜厝镇下庄邮政银行进行汇款,其没有自己到农行汇款或转账,有时会叫其母亲蔡某、表嫂郑某丙等人到银行转账,具体他们去那一家银行转账,其不清楚。对方将AB粉、豆芽素寄到龙海市九湖镇百花村邮政局,后由林某乙去领取。是其叫林某乙添加AB粉、无根豆芽素的,林某乙肯定知道AB粉、无根豆芽素的作用,因为其不参与日常经营就知道AB粉、无根豆芽素的作用,而AB粉、无根豆芽素是林某乙直接在加,并且林某乙在受雇于其之前就在其父亲的工厂里干活,他肯定知道AB粉、无根豆芽素的作用。AB粉其每次购买500元,每次购买10瓶,无根豆芽素每次也是购买500元。买来后,都是林某乙去领取,林某乙一人在添加,其他工人主要负责浇水、洗豆芽、消毒桶、消毒地板。添加AB粉、无根豆芽素的豆芽厂家不收,而销往菜市场的豆芽就不存在这种情况,就可以添加AB粉、无根豆芽素。销往菜市场的豆芽每天600斤左右,每斤售价5毛左右,是其妻子负责销售,但她只负责销售,其没有向她提起添加购买AB粉、无根豆芽素的事。其不清楚添加AB粉、无根豆芽素对人员是否有危害,也不知道AB粉、无根豆芽素属于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林某乙是否知道其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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