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龙刑初字第697号(2)
(6)税务稽查立案审批表、龙海市地方税务局给龙海市人民检察院的函、龙海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福建地税税费缴纳凭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完税证明,证实对陈某甲偷税进行立案及下庄村委会以其他凭证代替发票使用,其中2010年11月至2012年3月拟查补税费1775322.41元。陈某甲已交纳税费1775322.41元及相应罚款。
(7)收款收据及转账支票等,证实支付给黄某353.0262万元,支付给陈某丙2617.153万元,支付给陈某乙200万元。
(8)漳州市公安局龙文分局出具的情况说明,证实2014年9月24日,侯某动员并带涉嫌信用卡诈骗的网上在逃人员严达庆投案。
(9)漳州市公安局龙文分局的受案登记表、受案回执、立案决定书、拘留证、在逃人员登记/撤销表等,证实严达庆涉嫌信用卡诈骗及于2014年8月19日登记为在逃人员,2014年9月24日投案。
(10)厦门新华夏建工有限公司于2014年5月27日出具的证明,证实2011年以来,公司与龙海市程溪镇下庄村委会从未发生过任何业务及经济往来,同时公司从没有开具过任何发票或收款收据给下庄村委会。
(11)厦门新华夏建工有限公司于2014年5月27日出具的声明,证实陈某乙不是该公司的员工,也与公司未发生任何业务关系,在龙海的一切业务均与公司无关。
(12)厦门新华夏建工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于2014年5月29日出具的证明,证实2011年以来,该分公司没有收到龙海市程溪镇下庄村委会土石方工程款,分公司从没有开具过任何发票或收款收据给下庄村委会。
(13)厦门市环海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于2014年5月22日出具的证明,证实2010年以来,公司与龙海市程溪镇下庄村委会从未发生过任何业务及经济往来,同时公司从没有开具过任何发票或收款收据给下庄村委会。
(14)厦门市环海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于2014年5月22日出具的声明,证实黄某不是公司的员工,也与公司未发生任何业务关系,在龙海的一切业务均与公司无关。
2、证人证言
(1)陈某甲(原程溪镇下庄村民委员会负责人)证实,下庄工业区的土方工程的业主都是下庄村委会,实际上都是镇政府的工程。其分别以陈某丙、黄某名义挂靠厦门环海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陈某乙名义挂靠福建新华夏建工有限公司去中标下庄工业区的土方工程,这些工程实际承包人和施工人都是其。工程由2010年9月开始,镇政府根据工程进度验收后将工程款拨到下庄村委会,然后其叫黄某、陈某丙、陈某乙到各自公司开收款收据向村报支工程款,由报账员郑某开支票将工程款转入黄某、陈某丙、陈某乙的个人账户,再由他们将工程款转账或拿现金给其,郑某再将收据拿给镇的代理会计侯某做账,侯某没有提出不是正式发票不能做账。其领取工程款一共大约4000万元,具体以账为准。
(2)郑某(程溪镇下庄村民委员会报账员)证实,2010年5月-2012年8月村会计是由程溪镇的侯某担任,2012年8月由许某甲担任。其付给厦门环海华建设公司代理人陈某丙、黄某的工程款共约3000多万元,付给福建新华夏建工公司代理人陈某乙建华管桩一期第二部分土石方工程款200万元及预借工程款350万元,具体以村账为准。都是陈聪建等人拿收款收据来报销工程款,其拿审批好的收款收据给侯某看过,侯某才在转账支票上盖其私章,其都是转账到黄某等人个人账户。不知道不是正式发票不能报销工程款,主要认收款收据上有陈某甲的签名其都会付款,侯某没有提出不能用收款收据付工程款及要用正式发票。
(3)蔡某证实,下庄村会计是由镇村级会计代理中心的人担任,侯某是代理中心的人员。侯某没有就下庄村支付下庄工业集中区的土方工程款的事向其请示或汇报,也没有请示过下庄工业集中区的土方工程承包方用收款收据不是用正式发票来领取工程款的事。下庄工业集中区的工程镇政府没有业主资格,只能用村委会的名义对外发包,工程款由镇政府将招商引资来的资金转账到镇工业办,然后再由镇工业办拨给下庄村的账户内,再由下庄村支付工程款。程溪镇政府没有同意下庄工业区的工程可以用收款收据来领取工程款。
(4)许某甲(程溪镇村集体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会计)证实,2012年5月其被聘用为代理会计,其中有做下庄村的会计账,下庄村2012年4月1日以后的会计账都是其做的,2012年4月1日之前的会计账是侯某记账,其是沿用侯某的记账方法来记下庄村的会计账,按规定不是正式发票不能用来报销工程款。
(5)陈某乙证实,下庄工业集中区土石方工程是其堂姐夫陈某甲承包,下庄村委会四次转账200万元、150万元、150万元、50万元共550万元到其农村信用联社的账户,这个账户是其叔陈宝建拿其身份证去办理,具体账目往来其不清楚。2012年8月时陈宝建有叫其跟他去信用社用该账户取了50万元到陈某甲家,该款项是土石方工程的款项。
(6)陈某丙证实,2010年8月陈某甲让其帮忙代表一家公司参加下庄工业区土方工程招标,后黄某给其一份厦门环海华的授权委托书委托其以该公司名义参加招标,并于2010年9月中标。这些工程实际是陈某甲在做,陈某甲让其办理一张银行卡,后下庄村委会共拨26171530元工程款到其的该账户上,其全部转到陈某甲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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