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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光刑初字第52号
公诉机关光泽县人民检察院。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高某某,女,1975年12月15日出生于福建省光泽县,汉族,小学文化,个体工商户,住福建省光泽县。
委托代理人林祥云,福建建华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严某某,男,1971年9月20日出生,汉族,个体工商户,住福建省光泽县,系高某某之夫。
被告人章某某,女,1969年12月10日出生于福建省光泽县,汉族,小学文化,个体工商户,住福建省光泽县。因涉嫌犯故意伤害罪于2012年8月16日被取保候审。
辩护人颜端森,福建杉城律师事务所律师。
附带民事诉讼委托代理人黄某甲,男,1967年12月12日出生,汉族,个体工商户,住福建省光泽县,系章某某之夫。
光泽县人民检察院以光检公刑诉(2014)12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章某某犯故意伤害罪,向本院提起公诉,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本院于2014年5月4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4年5月20日和2014年6月26日两次公开开庭合并审理了本案。光泽县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林水印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章某某及其辩护人颜端森、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高某某及其委托代理人林祥云、严某某,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委托代理人黄某甲以及鉴定人龚济林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公诉机关指控,2012年7月26日上午,被告人章某某的丈夫黄某甲到光泽县城建监察大队举报邻居严某某在楼顶违章搭盖。当日9时许,严某某得知被举报后,到光泽县杭川镇中洲市场“胡子干货店”里找黄某甲、章某某二人理论,严某某的妻子被害人高某某紧随严某某到了“胡子干货店”里,双方因此发生争执,冲突中,高某某脖子上的项链被扯断,随后双方又打斗到了店外,高某某的外甥女李某某到店门口拉扯章某某时,被章某某打了几巴掌。在店门外,高某某侧身拉着严某某,章某某从店里拿起一个装满番茄酱的玻璃瓶往严某某身上砸下去,玻璃瓶破裂后,将站在严某某身边的高某某脸上划伤,章某某把破裂玻璃瓶扔在地上,又回店里拿棍子时,高某某与严某某已离开现场去医院治疗。经光泽县公安局法医鉴定,高某某的伤情为轻伤。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章某某因琐事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要求本院对被告人章某某依法判处,并向本院提供了相关证据。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高某某诉称,2012年7月26日,原告丈夫严某某去找黄某甲理论,后被黄某甲两夫妻打,原告在劝架过程中被章某某用破裂的番茄酱瓶子刺伤脸部,致轻伤。其在光泽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42天,共花去医疗费5370.13元。原告人的伤情经福建武夷司法鉴定所鉴定为工伤十级伤残。现要求被告人赔偿原告人1、医疗费5370.13元;2、误工费6031.90元;3、护理费5170元;4、住院伙食补助费420元;5、鉴定费1190元;6、交通费136元;7、营养费4000元;8、残疾赔偿金56110元;9、后续治疗费50000元。以上合计人民币128428.23元。
被告人章某某辩称,其只是用番茄酱瓶打严某某,并没有伤害高某某。因此,对原告人高某某的附带民事诉讼请求,不予赔偿。
辩护人颜端森提出辩护意见,章某某在主观上没有伤害高某某的故意,高某某的伤属意外事件。因此,章某某不构成故意伤害罪。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章某某与高某某是上下楼层的邻居,住在上层的严某某、高某某夫妇因擅自违章搭盖,于是章某某的丈夫黄某甲到光泽县城建监察大队举报其违章搭盖的行为。2012年7月26日上午,高某某的丈夫严某某得知被举报后,到光泽县中洲市场“胡子干货店”里找黄某甲、章某某二人理论,严某某的妻子高某某紧随严某某也到了“胡子干货店”里,此后,严某某与黄某甲双方发生争执及打斗,高某某与章某某相互拉扯。后严某某被高某某等人拉到店外。此时章某某从店里拿起一个装满番茄酱的玻璃瓶冲到店外往严某某身上砸下去,玻璃瓶破裂,致站在严某某身边的高某某右面部皮肤裂创2.0cm×0.1cm、右鼻翼皮肤裂创2.5cm×0.1cm、右上唇皮肤裂创3.0cm×0.1cm、左鼻翼皮肤挫伤0.5cm×0.2cm。经光泽县公安局和南平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高某某的伤情为轻伤。
上述事实,有公诉机关当庭提供并经质证的以下证据证实:
1、被害人高某某的陈述,其老公严某某很气愤去找黄某甲理论,到了章某某店上后,章某某就用扫把打严某某头部,后黄某甲、章某某就和严某某打起来,于是其就在那里拉严某某,章某某看到黄某甲被严某某压在那里,就上去打严,几个人拉扯到店门外。这时就看到章某某手上拿了一个装满番茄酱的瓶子往严某某后背上打,当时其是抱着严某某的,章某某打严的那个瓶子破了,章某某的手顺势往上提的时候,瓶子往其脸上刮过去,当时就流血了的事实。
2、证人李某某(高某某外甥女)的证言,2012年7月26日,其看到干货店女老板拿着扫把冲出来,又跑到店里拿了一瓶番茄酱的瓶子,然后那女的就冲过去用番茄酱瓶子往严某某后背上砸过去,高某某正好在拖严某某,瓶子破了以后,他们还在那里拉拉扯扯,等被旁边人拉开后,才看到高某某脸上流了很多血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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