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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洛刑初字第82号
公诉机关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石某某,男,1987年7月29日出生于湖南省永顺县,苗族,初中文化,无业,户籍所在地湖南省永顺县,家住湖南省永顺县。因涉嫌犯故意伤害罪于2014年9月22日被抓获,23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0月24日被逮捕。现羁押于泉州市看守所。
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检察院以洛检公刑诉(2015)21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石某某犯故意伤害罪,于2015年1月21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检察院指派代理检察员彭忠华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石某某到庭参加了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害人杨某某因不满蔡某某(另案处理)与其女友吴某某聊微信,于2014年7月23日1时许以吴某某的名义用微信约蔡某某到本区双阳街道印尼街某某超市后门口见面。见面后,在争吵中杨某某用拳头殴打蔡某某,而后蔡某某跑回位于本区双阳街道某某花苑的租住处,纠集被告人石某某各持一把匕首,再次回到某某超市后门口将杨某某的右眼部、枕部及顶枕部等部位捅伤。案发后,被告人石某某、蔡某某持匕首逃离现场。经法医鉴定:杨某某的损伤为轻伤二级。被告人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应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公诉人在法庭上宣读、出示了被告人供述与辩解,证人证言,物证,书证,被告人身份证明及公安机关的工作说明等证据,印证指控的犯罪事实。同时,公诉机关提出对被告人石某某在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一年的幅度内处刑的量刑建议。
被告人石某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及犯罪事实均不持异议。
经审理查明,被害人杨某某因不满蔡某某(另案处理)与其女友吴某某聊微信,于2014年7月23日1时许以吴某某的名义将蔡某某约到本区双阳街道印尼街某某超市后门口见面。见面后,双方发生争吵。在争吵中,蔡某某被杨某某的拳头打到,而后跑回位于本区双阳街道某某花苑的租住处,纠集被告人石某某,两人各持一把匕首再次回到某某超市后门口,将杨某某的右眼部、枕部及顶枕部等部位捅伤。案发后,被告人石某某、蔡某某持匕首逃离现场。经法医鉴定:杨某某的损伤为轻伤二级。被告人石某某于2014年9月22日在石狮市蚶江镇某某商务酒店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另查明,被告人石某某的家属与被害人杨某某在庭审后达成调解协议,石某某的家属代为赔偿了杨某某的经济损失人民币15000元,并取得杨某某的谅解,同时请求法院对被告人石某某从轻处罚。
上述事实,有下列经庭审举证、质证的证据证实:
1、被害人杨某某的陈述,证实2014年7月23日0时30分许,其从外面喝了点酒回到宿舍,看见女朋友吴某某手机上有与一名陌生男子(即同案人蔡某某)在微信上的聊天记录,很生气,就冒充吴某某将那男子约到双阳某某超市后门见面。其要出门前看见徐某某在客厅里,就叫上他一起去。在下楼梯时,那男子还一直给吴某某发微信说他已经到超市后门口了。其和徐某某走到超市后门看到一男子站在那,就拿着吴某某的手机问微信头像是不是他的,他回答是。然后,其开始质问他为何三更半夜跟别人的女朋友发微信,却被他用手推了一下,其用拳头朝他脸部打了两拳,还问他跟谁混的,老大是谁。那男子挨打后就跑开了。大约过了十几分钟,其又用吴某某的手机打那人的电话,让他把老大叫过来。又过了十几分钟,那男子带着另外一个人(即被告人石某某)从双阳菜市场跑过来,他跑在前头,一来就举刀朝其头上砍,其用左手挡着,感觉血流出来,热热的,人就倒在地上了。随后,徐某某就报警了。并证实其倒地后,头和背部有被另外一名男子用脚踢到。
2、证人徐某某的证言,证实2014年7月23日凌晨1时许,其正坐在客厅里,杨某某从他房间出来叫其一起和他去某某超市,看看那个和吴某某聊微信的男子长得什么样。在下楼梯时,那男子还连续打了两个电话给吴某某,当时,手机在杨某某手上他没接。到了某某超市后门看见一男子站在那,杨某某走过去,拿出手机问微信头像是不是他的。当确定是这个人后,杨某某就开始质问他,那男子还没说什么,杨某某就直接用拳头打了他脸部两拳,那男子挨打后跑开了。大约过了七八分钟,其与杨某某准备回宿舍,那男子又带着另外一个男子跑过来,两人手上各持一把刀。刚开始,他们用拳头围着杨某某打,杨某某也还手打他们。其正想走过去,看见那个和吴某某聊微信的男子拿着刀准备捅过来,其就赶紧跑了。一会儿,他们走了,杨某某躺在地上流了很多血。其就打电话报警。
3、证人吴某某的证言,证实其与被害人杨某某系男女朋友。案发当晚听同事陈某某说杨某某被人用刀砍伤了,其才赶紧从宿舍出去。到了某某超市后门,看见杨某某躺在地上,流了很多血,后来,警察和120救护车将杨某某送到某某医院治疗。
4、证人陈某某的证言,证实2014年7月23日凌晨1时43分许,其朋友徐某某打电话来说吴某某的男朋友杨某某被人捅了几刀,让其帮忙通知吴某某。其接到电话后就去隔壁对吴某某说,然后和她一起赶到现场。当时,警察已经在现场处警了,杨某某躺在地上,头部和背部都有流血,一会儿,被送往医院救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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