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狮刑初字第1564号(3)
12、证人张某某证言,证实其在鹏山工贸学校就读的外甥吴榕明因无法毕业而请孙某某帮忙,孙帮忙办好毕业证并于2013年10月交给他。2014年春节为表示感谢,其在石狮市锦尚镇奈厝前孙某某家中送给孙人民币5000元。同年6、7月间,孙某某将钱退还。
13、证人蔡某某证言,证实其系鹏山工贸学校学籍管理人员,2013年下半年,按照孙某某的吩咐违规为不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吴榕明办理毕业证。
14、证人李某某证言,证实其系领航电脑贸易公司老板,为与孙某某搞好关系,在电脑销售业务上得到孙某某的关照支持,于2014年3月间,在石狮市恒顺电器城送给孙一台价值人民币3800元的创造维牌电视。在电脑采购的结账付款上,孙都有及时签批。
15、证人谭某某证言,证实其系鹏山工贸学校纺织部长、教师,为感谢孙某某在工作上的照顾而于2014年春节期间在鹏山工贸学校孙某某办公室送给孙人民币3000元。
16、联合办学协议书、关于鹏山工贸学校汽车专业合作办学的补充协议、承诺协议书,证实鹏山工贸学校与吴某甲联合办学的情况。
17、施工合同、发票、工程预算书、工程决算书、钢结构工程承包合同、报价表、决算表、教育系统项目建设审批单,证实2005年11月1日,鹏山工贸学校与石狮市渊炎土木修缮队签订施工合同,改造该校汽车专业实习实践基地的情况。
18、钢结构工程承包合同、决算表、审批单,证实鹏山工贸学校与石狮市富安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签订承包合同,建设钢结构实习教室的情况。
19、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石狮市财政投资项目工程结算审核确认书,发票,工程款支付证书,财政直接支付申请书,鹏山工贸学校综合楼弱电基本情况、工程支付情况表,证实鹏山工贸学校与福建创新建设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施工合同的情况。
20、鹏山工贸学校食堂小卖部承包经营责任书、证实2008年9月1日至2013年6月1日,郑某某承包该校的食堂小卖部。
21、鹏山工贸学校学生宿舍楼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鹏山工贸学校宿舍楼总账、数据表,石狮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资金申请审批表,工程款支付证书,已完工程进度及资金核拨表,发票,证实鹏山工贸学校与福建方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订该校学生宿舍楼施工合同的情况。
22、关于塘园小学封闭搬迁相关事项的报告,石狮市灵秀镇塘园村民委员会会议记录、现金支出领款凭证,证实2011年8月15日,灵秀镇塘园小学因重建向鹏山工贸学校借用实训楼二、三楼教室作为塘园小学校舍过渡使用。村委会分别于2011年9月9日、2012年1月17日各支取人民币5000元慰问鹏山工贸学校。
23、杜某某关于在校开展艺术培训的情况说明,证实杜某某经孙某某同意借用鹏山工贸学校实训大楼开设舞蹈、音乐、美术培训班。
24、购销合同书、财政直接支付申请书,证实2012年12月,鹏山工贸学校与石狮市图兰朵琴行签订购销合同,购买钢琴、电子琴的情况。
25、福建省泉州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卡,证实吴榕明于2008年9月入读鹏山工贸学校,该学籍卡仅有一年度的成绩。
26、石狮市政府采购申报审批表、政府采购合同、成交通知书、中标通知书、鹏山工贸学校网络专用设备配置单,证实2012年1月18日至2014年4月19日间,鹏山工贸学校多次向石狮市领航电脑贸易有限公司采购电脑。
27、石狮市恒顺家电贸易有限公司及石狮市真顺贸易有限公司公司证明、白金信用卡电子对账单,证实2014年3月15日,李某某的信用卡在石狮市真顺贸易有限公司刷卡消费3800元。恒顺、真顺两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系夫妻关系,恒顺电器城有上述两家公司名下的银行POS机对外进行贸易结算。
28、鹏山工贸学校关于学部制管理改革的决定、关于推荐谭某某老师参评全国优秀教师情况的公示、谭某某简历,证实谭某某于2014年2月18日任鹏山工贸学校纺织服装专业部主任,2014年6月27日被该校确定并推荐参选“全国优秀教师”。
29、石狮市纪委关于孙某某在调查期间表现的函、石狮市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工作说明,证实石狮市纪委于2014年8月8日将孙某某带至纪委办案点进行审查,次日立案调查并使用“两规”措施,2013年8月13日商请石狮市人民检察院提前介入,8月15日对被告人孙某某解除“两规”并移送市检察院审查。调查期间,孙某某主动交代收受他人贿赂款140000余元的事实。
30、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证实被告人孙某某系鹏山工贸学校法定代表人,该校系事业单位。
31、户籍证明,证实被告人孙某某的的身份及无前科记录情况。
32、干部职工“三龄二历”信息自查登记表、石狮市教育局关于转发《石狮市人民政府关于吉同福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的通知、中共石狮市教育系统委员会关于转发《关于孙某某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的通知、鹏山工贸学校关于校级领导分工情况的报告、关于校级领导分工情况的通知、校级领导分工安排,证实从2003年11月至案发,被告人孙某某任鹏山工贸学校常务副校长、党总支副书记,其担任常务副校长期间的工作职责为全面主持学校行政工作,分管人事、财务、招生及教学教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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