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沪一中刑初字第193号 (2)
3、涉案人邓化文供述:2012年6月前,他在广东深圳打工,和老乡陈强通电话时陈强称上海打工赚钱多,他想到上海来打工,但没有路费,陈强称可以给他路费,让他到广东沥淋镇找一名叫“三哥”的男子。后“三哥”给他一个盒子,称里面装了一个打卡机,让他带到上海给陈强,还给他路费1,000元。他乘长途车到上海后,陈强来接他,后莫毅来了将盒子拿走。陈强带着他先在上海的旅馆住了几天,后又带他住到虹中路附近莫毅家,当时莫毅夫妻、陈强夫妻都住在该处。莫毅和陈强都叫他“小胖子”。他在莫毅家看到吸食冰毒用的壶和一些吸毒工具,明白莫毅他们是做毒品的。2012年7月5日凌晨3时许,莫毅让他一起从上海出发去广东找“三哥”进货(即购买毒品),同去的还有一个莫毅带来的女子(即唐微微)。他们于当日到达广东省沥淋镇,与“三哥”见面后入住旅馆。莫毅因为担心广东检查站查得紧,自己先开车回上海,让他乘长途车带毒品回上海。后“三哥”给他二盒荔枝,让他带回上海给莫毅,“三哥”没有明说盒内有毒品,但他知道荔枝盒内肯定有毒品。7月8日19时许,他乘上广东到上海的长途汽车。7月9日,他到仙霞路、水城路路口加油站,看到来接他的陈强,后陈强接过他手中的荔枝盒,不久二人被抓。警察当他们面打开荔枝盒,盒内有一些用透明塑料袋包装的白色晶体。
4、涉案人陈强供述:2012年5月初,他通过表哥莫毅认识了“三哥”,后他和妻子谢某一起来上海,住在虹梅路***弄***号301室莫毅家中。到上海后,他开始吸食冰毒。“阿英”(即简桂英)是“三哥”的朋友。“小胖子”(即邓化文)是他同乡,“小胖子”打电话给他称要到上海找工作,莫毅让他叫“小胖子”到广东找“三哥”拿路费。“小胖子”来沪后和他一起住在莫毅家。他被抓前二三天,莫毅和“小胖子”一起离开上海,莫毅比“小胖子”先回上海。7月9日下午,莫毅打电话让他到仙霞路、水城路路口的加油站去接从广东回来的“小胖子”,后他接到“小胖子”,还从“小胖子”处接到一个红色纸箱以及一只包。走到唐微微家楼下时,他们被几名便衣警察抓获,警察当他们面打开红色纸箱,内有十几包透明塑料袋包装的白色晶体。陈强经辨认一组照片,确认其中刘某即“三哥”。
5、涉案人简桂英供述:2012年5月,她在广东东莞打工时认识了“三哥”,后跟着“三哥”到上海,通过“三哥”介绍认识了莫毅、陈强、“小胖子”(即邓化文)等人。她在听“三哥”、莫毅谈话中知道了莫毅专门从“三哥”处购买冰毒,由莫毅和陈强贩卖毒品给他人。“小胖子”是帮莫毅到广东带货的。7月9日中午,莫毅说“小胖子”从广东带毒品回来,让陈强去仙霞路小区门口接“小胖子”,让她在“微微”暂住的仙霞路***弄***号403室看情况。她知道前些天莫毅和“小胖子”去广东购买毒品。7月4日莫毅问她“三哥”在广东的地址;5日莫毅打电话称已经在开车去东莞的路上,同行的还有“微微”;6日莫毅打电话称“三哥”没有把毒品给他,他把“小胖子”留在广东;7日莫毅和“微微”先回来;8日晚莫毅告诉她“小胖子”带着冰毒乘长途汽车到上海,故9日当天应该是“小胖子”带毒品回上海。后她在四楼阳台看到陈强和“小胖子”被抓,发短信给莫毅让他不要过来。过了一会儿莫毅打电话来,她说陈强和“小胖子”出事了,莫毅让她快走,她称害怕不敢走。莫毅向“三哥”购买过三次毒品,分别是“三哥”在5月份时曾经送过冰毒来上海,陈强接的冰毒;7月初“小胖子”从广东来上海将行李放到她家时,“小胖子”告诉她帮莫毅从广东带毒品500粒“果子”回沪;还有7月9日被抓这一次。简桂英经辨认一组照片,确认其中刘某即“三哥”。
相关手机短信照片证明:2012年7月9日15时许,简桂英手机向莫毅手机发送短信,内容为“不要过来”。
6、证人肖某某的证言证明:莫毅、陈强、“小胖子”(即邓化文)等人参与贩毒。2012年7月5日凌晨,莫毅驾车离家出门,当日下午,她发现家中10万元现金不见了,打电话问莫毅,莫毅称拿钱去广东买冰毒。莫毅到广东后打电话告诉她是去“三哥”处购买冰毒。7月8日凌晨,莫毅开车回家,她问莫毅买冰毒怎么样,莫毅称是和“小胖子”一起去买冰毒。她在上海见过“三哥”二三次。肖某某经辨认一组照片,确认其中刘某即“三哥”。
7、证人谢某的证言证明:她知道莫毅、陈强他们在外面贩卖毒品,还劝他们不要再做。
8、有关的刑事判决书证明:莫毅、邓化文、陈强、简桂英等人因犯贩卖、运输毒品罪已分别被判刑。
9、被告人刘某供述:2012年4、5月的一天,老乡刘某介绍其与莫毅、陈强在上海认识,当时莫毅提出做毒品生意,商定由其从广东东莞负责联系购买毒品,再由莫负责找人带来上海销售,赚的钱平分。后莫毅给了其6,000元让其购买“麻果”,其从老乡杨健处以10元一个的价格购买了500个“麻果”装在打卡机里,交给莫毅指定的“小胖子”带回上海,再按莫毅的要求给了“小胖子”1,000元路费。2012年6月底,其带了十几克冰毒与女友简桂英去上海,莫毅、陈强等人吸食后觉得这些冰毒质量不错,让其回东莞再多买些,简就留在上海。2012年7月初一天,莫毅开车带着“小胖子”及女友到沥淋镇,莫毅交给其11万元让其购买冰毒后再交给“小胖子”带回上海,莫与其女友先回上海。其用11万元向杨健买了680克冰毒,装在二个荔枝盒里交给“小胖子”带回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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