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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沪一中刑初字第218号 (2)
6、上海市公安局闵行分局出具的《调取证据通知书》、调取证据清单及监控录像证明:公安机关调取主要内容为本案案发时犯罪嫌疑人严某行动轨迹的光盘一张,并予以当庭播放。2014年7月8日20时30分许,严某沿碧江路快速行走。
7、被告人严某的《常住人口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证明:被告人严某的身份情况。
8、证人许某某的证言及辨认笔录证明:2014年7月8日20时30分许,其和两个外号分别叫“阿国头”和“士龙”的舞友在东川路碧江路路口的广场边上的椅子聊天时,一个老头子过来对其等人吐口水。其问那个老头子为什么对其等人吐口水,老头子对其等人说:“你等着”,随后就离开了。过了一会儿,那个老头子带着广场负责跳舞的宋某某走过来,指着“阿国头”说,就是“阿国头”打了他、骂了他,“阿国头”让他不要瞎说,并推了老头一下,那个老头子从裤子口袋里拿了一把不知什么样的利器朝“阿国头”的左侧腹部捅了一下,宋某某伸手去阻止,也被伤到了。“阿国头”转身就跑了,那个老头子在后面追,当追到碧江路靠近东川路路口时那个老头子返身沿着碧江路往南逃走了。“阿国头”在东川路碧江路的路口处摔倒在地,其看不好就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后120急救人员将“阿国头”送往第五人民医院抢救。由于天黑,其没有看清老头子捅伤人的凶器具体是什么,但肯定是利器。
2014年7月9日,证人许某某从两组共50张男子正面免冠照片中确认,严某就是持锐器伤人的老年男子;赵某某就是被捅伤的外号叫“阿国头”的男子。
9、证人宋某某的证言及辨认笔录证明:2014年7月8日20时30分许,其在碧江路东川路路口的广场上跳舞时,外号叫“老头”的人找其,说有人骂他,其就跟着“老头”走到外号叫“阿霍头”的人面前,“老头”用手指着“阿霍头”大骂,“阿霍头”也起身对骂。其看他们要打架的样子,就想把他们推开,后“老头”不知道用什么在“阿霍头”的左侧腋下捅了两下,他还想捅第三下的时候,被其伸手拦住,“阿霍头”捂住伤处逃跑了。“老头”还想冲上去,被其拦住,其发现自己右手被捅伤流血了,这才意识到“老头”手里拿的是一把刀。刀刃有15公分左右长,像是水果刀。其说要报警,于是“老头”就想一个人离开,其马上叫几个舞伴将他拦住,几个舞伴追了一段路才将他拦下来,后警察将“老头”带到了派出所。
2014年7月9日,证人宋某某从两组共50张正面免冠照片中确认,严某就是用刀捅刺赵某某的外号叫“老头”的人;赵某某就是外号叫“阿霍头”的被害人。
10、证人董某某的证言证明:2014年7月8日20时30分许,其在碧江路东川路路口的广场上休息时,看到一名穿红色T恤衫的老年男子走到距其十米左右的三名正在聊天的舞友面前,向他们吐口水,并同他们吵了起来。后老年男子带着宋某某一起走到三名舞友的旁边,四个人又吵了起来。其中一个叫“阿国头”的站了起来,老年男子用水果刀捅了“阿国头”左边腰部一刀,刀拔出来后,宋某某用双手抓住老年男子的刀,老年男子抽刀时,将宋某某的双手割伤。旁边的人叫“阿国头”快跑,“阿国头”沿碧江路往北跑,老年男子跟在“阿国头”后面追,当追到碧江路东川路路口时,老年男子放弃追“阿国头”,沿碧江路向南逃走。其跟在老年男子的后面,到了碧江证券公司门口,老年男子连续拦了三辆黑车,都被他们拦住了。老年男子只好沿碧江路往南跑,在鹤庆路竹港桥头,老年男子将手中的水果刀扔到了竹港桥北面河道中,然后穿过鹤庆路向东跑,追到第五医院急诊门口时,警车到了,将老年男子带走了。
2014年7月9日,证人董某某从两组共50张男子正面免冠照片中确认,严某就是持刀捅刺“阿国头”的老年男子;赵某某就是外号叫“阿国头”的被害人。
11、证人赵甲的证言及辨认笔录证明:其父亲赵某某是于2014年7月8日21时许死亡的。赵某某生前曾因阑尾炎开过刀,肚子上有刀疤。
2014年7月10日,证人赵甲确认被害人是其父亲赵某某。
12、被告人严某的当庭供述、辨认笔录及照片证明:2014年7月8日晚上,因舞伴的原因,其朝一个人吐口水,该人就打他。正准备要走的时候,坐在该人旁边的赵某某跑上来打其。后其找到小宋,叫他劝赵某某不要打其。小宋去后,赵某某又踢了其一下,其情绪很激动,就拿出水果刀划了他上半身一下,赵某某就往外跑。其叫他不要跑,说去派出所解决,但他跑得很快,其追不上就停了下来。因小宋的手在劝架时被其划伤了,其就想去医院找医生给小宋看手,其害怕刀会害了他,就把刀扔到湖里去了。另外,医院离派出所很近,其也想去自首。在第五医院的门口有个公安亭子,其对他们说其闯祸了,叫他们快点送其去派出所。中途其还拦过出租车,目的也是想尽快投案自首。其以前曾说过赵某某舞跳得不好,应该是二人产生矛盾的主要原因。平时带水果刀是用来削水果的。
2014年7月9日,严某对案发现场与丢弃作案刀具的地点分别进行了辨认,从两组共50张男子正面免冠照片中对被害人赵某某进行了确认,并指认宋某某就是“小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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