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和刑初字第0067号
公诉机关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李一×。因本案于2014年11月21日被取保候审。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检察院以津和检公诉刑诉(2015)第44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李一×犯故意伤害罪,于2015年2月16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检察院指派代理检察员骆成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李一×、被害人秦××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4年10月7日凌晨1时许,被告人李一×在本市和平区昆明路海伦斯西餐厅内因故与吴××等人发生争执,后在餐厅门前附近双方发生厮打。期间,被告人李一×用酒瓶将吴××面部砸伤,用餐刀将被害人秦××面部捅伤。经法医鉴定,被害人秦××面部瘢痕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吴××面部的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李一×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并致人轻伤后果,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提请法院依法判处。并提出,被害人吴××在事发起因上有过错责任,被告人李一×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现已赔偿了被害人秦××的经济损失,建议对被告人李一×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可以适用缓刑。
被告人李一×对指控其故意伤害罪没有意见,提出,1、其无辜被对方的塑料罐砸到身上,吴××与其理论,要求下楼去解决。且在餐厅外吴××先动手,对方有过错在先。2、其与二名被害人已达成和解,赔偿了被害人秦××的经济损失,请求法院对其从轻处罚,给其一次改过机会。
经审理查明,2014年10月7日凌晨1时许,被告人李一×在本市和平区昆明路海伦斯西餐厅内因被塑料罐砸到身上,与另一桌的吴××发生争执,并应吴××要求外面解决此事,后在餐厅门前附近双方发生厮打。期间,李一×用酒瓶将吴××面部砸伤,用餐刀将被害人秦××面部捅伤。经被害人报案,公安机关于当日将李一×抓获,收缴作案工具餐刀一把在案。经法医鉴定,被害人秦××面部瘢痕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吴××面部的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在法院审理期间,被害人秦××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李一×赔偿其经济损失,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李一×赔偿秦××经济损失十八万元,秦××撤回附带民事诉讼,并表示对李一×的行为给予谅解,请求法院对李一×从轻处罚,适用缓刑。被害人吴××亦表示接受李一×的赔礼道歉,不要求民事赔偿,对李一×的行为给予谅解,请求法庭对李一×从轻处罚,适用缓刑。
证明上述事实的证据有:
1、被害人秦××的陈述及辨认笔录,证实2014年10月6日23时50分许,与朋友吴××等四人到和平区昆明路上的海伦斯西餐厅喝酒。7日凌晨1时许,身后桌一个戴眼镜男子(李一×)手中拿着一个塑料罐问是谁扔的,还骂街,吴××站起来和该男子口角,并让该男子下楼说去。之后两桌人到餐厅门口,吴××和戴眼镜男子继续口角,戴眼镜男子从地上拿起酒瓶砸吴××头顶,吴××被打倒了,对方另外两个男子也踢吴××身体。其上前拉架,戴眼镜男子用西餐刀捅其右眼下部,流血了,接着对方一个蓝衣男子打其脸部几拳,还用脚踹其身体。对方逃跑,后上了一辆出租车,被其与朋友拦住,吴××报警,民警将双方带至派出所。经其辨认,指认用餐刀捅其眼部的是李一×。
2、被害人吴××的陈述及辨认笔录,证实2014年10月6日23时许,与秦××等四人到海伦斯西餐厅喝酒。7日凌晨1时许,其玩骰子不小心将塑料罐扔出去,砸到旁边桌的高个戴眼镜男子(李一×),该男子站起来骂街,其过去问骂谁,俩人吵了起来,其对他说“咱们外面解决”。在餐厅门口,两方人都出来了,其和高个戴眼镜男子说了几句话,对方突然用啤酒瓶砸其头部。其被砸倒在地,头部流血,倒地后感觉还有俩仨人用脚踢其后背、屁股。后看见高个戴眼镜男子和秦××打在一起,对方用一把西餐刀扎秦××,秦××右眼部流血了。之后对方几个人逃跑,其和秦××追到南京路与鞍山道交口,并打110报警。经辨认,指认用酒瓶砸其头部,用餐刀捅秦××眼部的是李一×。
3、证人许××、陈××、程××、王××、李二×的证言,证实2014年10月6日晚,与李一×共六人到海伦斯西餐厅喝酒,身后桌有二男二女。7日凌晨1时许,飞来一个塑料罐砸到李一×,李一×拿着塑料罐站起来问是谁扔的,骂街了,身后桌的一个黑衣男子(吴××)站起来与李一×争执,并让李一×下楼解决。下楼过程中,李一×随手拿了一个啤酒瓶和一把西餐刀,放在餐厅门口的石柱上,双方人都跟出来。黑衣男子和李一×说话期间,先打李一×脸部一拳,李一×拿起啤酒瓶砸男子头顶,男子头破了,啤酒瓶碎了。与黑衣男子一起的浅衣男子(秦××)过来,后和李一×厮打起来,许××、王××也跟着打对方,期间李一×用餐刀捅了浅衣男子脸部一下,当时流血了。后李一×跑上出租车,浅衣男子拦车。一会儿民警来了,将李一×带派出所。
4、证人翁××的证言,证实2014年10月7日凌晨1时30分许,驾驶出租车行至和平区南京路电报大楼附近,两个女青年及从车后跑来的两个男青年相继上了出租车,其中高个戴眼镜男青年(李一×)坐在右排座。其要开车时,车前有两个男青年(秦××、吴××)拦车,其中一个右眼和鼻梁子之间破了,另一个满脸是血,喊着让车里的人下来,还打了110报警。民警来了,其协助将车上的几个人带到派出所,民警从其出租车后排座查获一把银色西餐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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