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图书馆>>裁判文书>>全文
(2015)朝刑初字第1291号
公诉机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王×,男,1988年7月16日出生;因涉嫌犯贩卖毒品罪于2015年1月21日被羁押,次日被刑事拘留,因涉嫌犯贩卖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于同年2月17日被逮捕;现羁押在北京市朝阳区看守所。
辩护人常晶齐,北京市常鸿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崔×,男,1986年7月5日出生;因涉嫌犯贩卖毒品罪于2015年3月13日被刑事拘留,同年3月26日被逮捕;现羁押在北京市朝阳区看守所。
辩护人赵静,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律师。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以京朝检公诉刑诉(2015)979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王×犯贩卖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告人崔×犯贩卖毒品罪,于2015年5月13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张文娟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王×及其辩护人常晶齐,被告人崔×及其辩护人赵静均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指控:
一、被告人王×于2014年12月至2015年1月期间,在其位于北京市昌平区天通中苑的暂住地内,两次容留刘×1、林×吸食毒品大麻(四氢大麻酚、大麻二酚、大麻酚)。
二、被告人王×于2015年1月19日22时许,在其位于北京市昌平区天通中苑的暂住地内,容留丁×、庞×吸食毒品大麻(四氢大麻酚、大麻二酚、大麻酚)。
三、被告人王×于2015年1月初某日,在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附近向刘×1出售毒品大麻(四氢大麻酚、大麻二酚、大麻酚)5克,收取人民币500余元。
四、被告人王×于2015年1月中旬某日,在北京市朝阳区双井附近向崔×出售毒品大麻(四氢大麻酚、大麻二酚、大麻酚)5克,收取人民币600余元。
五、被告人王×于2015年1月21日,在北京市昌平区天通中苑向崔×出售大麻(四氢大麻酚、大麻二酚、大麻酚)5克,收取人民币500余元。
六、被告人崔×于2015年1月21日,在北京市朝阳区双花园南里的暂住地内,通过微信软件与刘×2联系,并向其出售大麻5克,收取人民币1300元。
七、被告人王×于2015年1月21日23时许,在北京市昌平区天通中苑小区内,欲以人民币600元向刘×1、林×出售毒品大麻时被抓获,后民警从其位于北京市昌平区天通中苑的暂住地内起获大麻(四氢大麻酚、大麻二酚、大麻酚)289.88克,该毒品已经鉴定并被收缴。
公诉机关就上述指控向本院提交了被告人供述、证人证言及毒品检验报告等证据,认为被告人王×向他人出售毒品,情节严重,并多次容留他人吸毒,其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认为被告人崔×向他人出售毒品,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提请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对被告人王×、崔×定罪处罚。
被告人王×在庭审中对公诉机关指控其犯贩卖毒品罪不持异议,对容留他人吸毒罪的第一起指控辩称其只容留林×和刘×1在家里吸过一次大麻。被告人王×的辩护人的辩护意见为:同意王×关于仅容留林×、刘×1吸毒一次的辩解,被告人王×系初犯、偶犯,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建议对其从轻、减轻处罚。
被告人崔×在庭审中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罪名均无异议。被告人崔×的辩护人认为:被告人崔×系在接到公安人员以其他理由找其的电话后主动到派出所的,其自愿认罪,有自首情节,系初犯、偶犯,建议对其从轻、减轻处罚。
经审理查明:
一、被告人王×于2014年12月至2015年1月期间,在其位于本市昌平区天通中苑的暂住地内,两次容留刘×1、林×吸食毒品大麻(四氢大麻酚、大麻二酚、大麻酚)。
二、被告人王×于2015年1月19日22时许,在其位于本市昌平区天通中苑暂住地内,容留丁×、庞×吸食毒品大麻(四氢大麻酚、大麻二酚、大麻酚)。
三、被告人王×于2015年1月初某日,在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附近向刘×1贩卖毒品大麻(四氢大麻酚、大麻二酚、大麻酚)5克。
四、被告人王×于2015年1月中旬某日,在本市朝阳区双井附近向崔×贩卖毒品大麻(四氢大麻酚、大麻二酚、大麻酚)5克。
五、被告人王×于2015年1月21日,在本市昌平区天通中苑向崔×贩卖大麻(四氢大麻酚、大麻二酚、大麻酚)5克。
六、被告人崔×于2015年1月21日,在本市朝阳区双花园南里的暂住地内,通过微信软件与刘×2联系,以人民币1300元的价格向其贩卖由王×处购得的大麻5克。
七、被告人王×于2015年1月21日23时许,在本市昌平区天通中苑小区内,欲以人民币600元向刘×1、林×贩卖毒品大麻时被抓获。后民警从王×位于本市昌平区天通中苑的暂住地内起获大麻(经鉴定检出四氢大麻酚、大麻二酚、大麻酚)共计净重289.88克,上述毒品已被收缴。民警从被告人王×处起获苹果牌4S型移动电话机1部、电子秤1个已移送在案。
被告人崔×于2015年3月13日被民警以其他理由通知到案。民警从被告人崔×处起获的苹果牌4S、5S型移动电话机各1部已移送在案。


总共4页  1 [2] [3] [4] 
下一页  

===================================================
声明:本裁判文书由《法律图书馆》网站
(http://www.law-lib.com)免费提供。
仅供学术研究参考使用,
请与正式出版物或发文原件核对后使用。
===================================================

法律图书馆>>裁判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