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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大东民一初字第541号
原告:董某,女,1978年1月2日出生,汉族,住址:沈阳市大东区。
被告:李某,男,1974年3月1日出生,汉族,住址:沈阳市大东区。
原告董某诉被告李某离婚纠纷一案,本院于2015年4月21日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张振刚独任审判,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董某、被告李某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诉称:原、被告于2003年经人介绍相识,2003年9月2日登记结婚,2004年5月6日婚生一子李某,由于双方婚前对彼此不太了解,婚后发现双方性格差异太大,根本无法沟通,经常为一点小事发生争执。2003年9月我怀孕后至今我们就没有夫妻生活。被告有外遇,经常在网上与其他女人交往。2010年的时候我发现被告与其他女人在床上性行为的录像。被告经常在网上与网友裸聊,近两三年我发现被告与其他女人开房。当时我合计孩子还小,为了孩子我忍了下来,但我始终没有原谅被告。现在被告不回家,对家庭不负责任,对孩子不负责任。最近被告不挣钱,家庭生活困难。现夫妻感情破裂,请求离婚。婚生子归被告抚养,婚后财产有坐落于大东区边东街(建筑面积40.32平方米)的房屋、大东区和睦二路(建筑面积27.92平方米)的房屋,如果被告要孩子,大房子归被告,小房子归我所有。
被告辩称:原告所述相识、登记、婚生子女情况属实。那个录像不是我本人,我跟原告解释过,但原告不相信我。跟女人开房是因为当时我在外面打扑克很晚,我和我朋友及他女朋友又出去喝酒唱歌,我朋友喝多了,她女朋友也喝多了,我不知道他们家在哪,所以我找了一个旅馆,我给原告打电话说晚点回家时,电话忘挂通话结束了,开房的过程就让原告听见了,这些我都原告解释了,我们还吵了一晚上。我没有裸聊,裸聊是需要付费的,我没有这个额外的钱。我们确实在原告怀孕后至今没有性生活,我们双方都有原因,我们都不主动。我现在开出租车,从早晨五点多接车,开到下午一点,吃口饭,玩两三个小时的扑克,然后五点去接孩子,晚上偶尔在玩会扑克。我现在不同意离婚,为了孩子也不能离婚。
经审理查明,原、被告于2003年经人介绍相识,同年9月2日登记结婚。2004年5月6日婚生一子李某。婚后夫妻感情尚可,后因原告怀疑被告在外与其他女人有不正当关系产生矛盾,致使双方长期不过夫妻性生活。近来因被告收入不稳定,无法维持家庭经济生活导致夫妻矛盾进一步加深。
上述事实有原、被告在法庭上陈述、原告提供的结婚证、户口簿证据经质证,本院予以确认,在卷佐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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