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杭拱刑初字第319号(6)
(19)被害人王某庚的陈述及辨认笔录,证明其陈述:2014年6月30日,其在网上应聘后到了美都广场C座1120室面试。一名男子(经辨认即被告人夏某)对其进行了面试,并让其交纳了1000元。该男子让其跟招聘单位天豪大酒店领导搞好关系,后其在物美超市门口将4条中华香烟交给了该男子。该男子给了其天豪大酒店工作人员的电话。其联系之后到了天豪大酒店,对方让其再准备钱请领导吃饭,其没有钱就先回去了。之后,就没有人再联系过其。
(20)被害人高某乙的陈述,证明其陈述:2014年7月2日,其在网上应聘后到了美都广场C座1120室面试。高经理对其进行了面试,让其交纳了100元的办证费,并让其7月4日下午来上述地点与经理面谈。7月4日下午,其又到了上述地点,一名自称张经理的男子接待了其,并让其交了800元的管某。之后带着其到了文一路的百瑞大饭店。张经理说要其准备请老总吃饭的钱,其说回去准备一下。过了几天,张经理与其在东新路的新西莱大酒店见了面,其给了张经理2000元。之后,其被介绍到了新月亮湾酒吧,该酒吧的主管“大鹏”让其交100元的酒卡费,其感觉不对,就拒绝了这个人的要求。之后,其联系张经理,张经理就一直推脱。其陈述其一共被骗了2900元。
(21)被害人胡某丙的陈述,证明其陈述:2014年7月1日,其在网上应聘后到了美都广场C座1120室面试。尚经理(经辨认即被告人夏某)接待了,并让其交800押金,其因为身上只有100元,就只交了100元。第二天,其又到上述地点,何经理(经辨认即被告人何某甲)让其将剩余的700元交了。当晚,其与何经理在文一路的百瑞大饭店见面,何让其到新月亮湾酒吧上班。其去了酒吧之后,一位周经理让其玩了几天,之后酒吧就停业装修了。
(22)被害人杨某、许某丙、李某乙的陈述,证明其陈述:2014年7月16日,其三人在网上应聘后到了美都广场C座1120室面试。一名男经理让其三人每人交900元,其三人于第二天将钱交给了一个袁经理。袁经理让其三人到了新月亮湾酒吧接受培训。其三人到了酒吧,酒吧的人一直推脱,并让其三人回去等通知,其三人一直没有接到通知。其联系了袁经理,袁经理也推脱。
(23)被害人王某辛的陈述及辨认笔录,证明其陈述:2014年7月16日,其在网上应聘后到了美都广场C座1120室面试。尚经理(经辨认即被告人夏某)对其进行了面试,并让其交了900元的管某。之后,其被一名韩经理介绍到了新月亮湾酒吧,但是酒吧里一直没有给其安排正式的工作,其再联系尚经理、韩经理等人就联系不上了。期间,其还买了五条香烟交给酒吧里的人。
(24)被害人高某丙的陈述,证明其陈述:2014年7月19日,其在网上应聘后到了美都广场C座1120室面试。崔经理对其进行了面试,并让其交了900元的服装费。之后,崔经理让其到上城区的月亮湾酒吧去上班。但是,没过几天,酒吧就装修了。其联系崔经理要求退钱,对方说会分几个月退给其,但是一直没有退。
(25)被害人邵某平的陈述,证明其陈述:2014年7月25日,其在网上应聘后到了美都广场C座1120室面试。尚经理对其进行了面试,并让其交了900元的管某。当日17时许,对方的一个人与其在文一路的百瑞大酒店见面了,又过来一名男子让其买两条烟去送礼,其说没有钱。之后,其感觉到被骗了,就立即赶到了美都广场要求对方退钱,并直接报警了。
(26)被害人曾某乙的陈述,证明其陈述:2014年7月20日左右的一天,其在网上应聘后到了美都广场C座1120室面试。陆小姐将其带到了一个叫尚经理(经辨认即被告人夏某)的人处进行了面试,并让其先后交了100元的办卡费及800元的管某。之后,其被另一个男子带到了新月亮湾酒吧,但是酒吧的人一直没有给其安排正式的工作。
(27)被害人华某的陈述,证明其陈述:2014年7月31日,其在网上应聘后到了美都广场C座1120室面试。高经理对其进行了面试,并让其交了100元的制卡费,并让其第二天过来找左经理。第二天,其到了上述地点,左经理让其交了800元的管某,并让其下午17时到物美超市等他。之后左经理带其到了月亮湾酒吧,介绍了一些酒吧里的人,之后其当了几天迎宾。
(28)被害人刘某乙的陈述,证明其陈述:2014年8月5日,其在网上应聘后到了美都广场C座1120室面试。一名男子接待了其,并让其交了100元的制卡费及800元的服装费。之后,其被介绍到了新月亮湾酒吧工作。当晚,民警到了酒吧巡逻,并把其等人遣散了。第二天,其再去酒吧的时候,发现酒吧已经关门了。
(29)被害人吴某、施某乙的陈述及辨认笔录,证明其陈述:2014年8月5日,其二人在网上应聘后到了美都广场C座1120室面试。一名怀孕的女子(经辨认即被告人高某甲)对二人进行了面试,并让其二人各交800元。因为当天没有带钱,第二天,其二人又到了上述地点,该孕妇收了每人100元的工本费,并让其准备资料。之后,尚经理(经辨认即被告人夏某)接待了其二人,并收了每人800元的管某。之后,其二人离开了,因为施某乙钱包丢在了该公司,其二人就回去了。在电梯口,其二人遇到了民警,就被带到派出所了。
总共9页
[1] [2] [3] [4] [5] 6
[7] [8] [9] 上一页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