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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昌刑初字第660号(2)
上述事实,有公诉机关提供的下列证据证实:
1、被告人李×1的供述与辩解及辨认笔录证明:为了营利,李×1、卢×1、王××三人商议设立赌局,经过考察,决定将赌局设在李×2经营的烤功夫饭馆二楼。赌局于2015年1月5日开张,共开了四天,1月8日晚上,卢×1、王××、李×2、阚××等六人参赌,当晚赌局被警察查处了。李×1、王××负责找人玩牌即推牌九,卢×1在人手不够时补缺(参赌),卢×1找了李×3,由李×3负责看水箱、抽水及帮参赌人数钱,另外,一楼有一个人拿着对讲机负责看门。因房间是李×2提供的,每天给李×2房费。王宇,又名王博武,从2015年1月6日起在赌局里放贷,还有一名男子跟王宇一起放贷,利息是5%,向张×1、卢×1等人放过贷,具体数额,李×1不清楚。这几天,赌局总抽头有37000元左右,李×1挣了13000元左右,王××挣了10000元左右,卢×1挣了6000元左右,李×2挣了5000元,其它的给李×3及看门的人开工资了。
经依法辨认,李×1指出冯×1即是和王博武一起放贷的男子。
2、被告人卢×1的供述与辩解及辨认笔录证明:李×2为了赚取场地费,让李×1、卢×1、王××将赌局设立在其经营的烤功夫饭馆二楼一个包间。从2015年1月5日开始到1月8日被查处,赌局共开了四天,牌具是王××提供的,李×3在赌局里负责管理抽头款及点钱,有两名男子向参赌人放贷。每天赌局散时,向李×2支付场地费,扣除其他费用后,抽头渔利款由李×1、卢×1、王××进行分成。民警从卢×1身上查获8000元赌资。
经依法辨认,卢×1指出王博武、冯×1是放贷的两名男子。
3、被告人王××的供述与辩解及辨认笔录证明:李×1、卢×1、王××三人在李×2经营的烤功夫饭馆开设赌局,从2015年1月5日开至1月8日被查处。赌局里有两名男子放高利贷,一名叫王宇,另一名叫“小海”,利息是5%,王××、卢×1、李×2、张×1等人向他们借过款。在饭馆一楼,有一个男子负责看门。被警察抓获时,赌桌上大概有四五万元人民币,水箱里的抽头有1万余元。
经依法辨认,王××指出冯×1即是放贷的“小海”,尹××即是看门的男子。
4、被告人李×2的供述与辩解及辨认笔录证明:李×1、“刚子”和另一名男子要开设赌局,李×2将其经营的烤功夫饭馆二层一个包间提供作为场地使用,赌博的方式是推牌九。赌局里有一名男子负责看管“抽水”,还有两名男子放贷,其中一名叫王宇,另一个人姓冯。2015年1月8日晚上,李×2等六人正在赌博时,被警察查处。
经依法辨认,李×2指出卢×1即是开赌局的“刚子”,王××即是开赌局的另一名男子,李×3即是看管“抽水”的男子,王博武即是放贷的“王宇”。
5、被告人王博武的供述与辩解证明:王博武还有一个名字是王宇,玩牌的人都管其叫王宇。2015年1月8日晚上,有人在李×1等人开设的赌局里以推牌九的方式赌博,后被警察查处。
6、被告人冯×1的供述与辩解及辨认笔录证明:冯×1帮王宇在开设在烤功夫饭馆的赌局放贷,共去了两三次,王宇每天给其三五百元工资。放贷的利息是5%,2015年1月8日,共计放贷11万元,利息是5500元。
经依法辨认,冯×1指出王博武即是“王宇”。
7、证人张×1的证言证明:2015年1月7日,张×1在烤功夫饭馆二楼以推牌九的形式赌博,输了8万元,其中7万元是向一个背包的20多岁的男子借的,因为利息是3500元,实际到手的借款是66500元。2015年1月8日晚上,张×1将昨天的7万元借款还上后,继续参赌(角色是“钓鱼”),后被警察传唤到派出所。经李×1介绍,张×1到这个赌局参赌,该赌局是李×1和别人开设的。
8、证人阚××的证言证明:经李×1介绍,阚××到烤功夫饭馆以推牌九的方式参与赌博,分别于2015年1月6日、7日、8日赌了三次,赌局里有人放贷,放贷的人阚××不认识,但李×1认识。2015年1月7日,阚××向放贷的人借过1万元,玩完牌后就还上了。2015年1月8日晚上,饭馆老板李×2、阚××等5人推牌九,另外还有一个“钓鱼”的。赌局是李×1等三名男子开设的,抽头是赢钱额的5%,桌子旁边有一个专门负责收取抽头的男子,他把抽头的钱放进“水箱”里面。饭馆一楼有一个男子负责看门,他拿着一个对讲机,如果有人来,他联系楼上,楼上的人让进来,他就让上去。
9、证人郝××的证言证明:2015年1月8日晚上,在昌平区南环路烤功夫饭馆,因为赌博的事,郝××被执法的警察带到派出所接受调查。
10、证人李×3的证言证明:烤功夫饭馆二楼的赌局是李×1、卢×1、王××三人开设的,场地是饭馆老板李×2提供的,李×2每天收取场地费,这个赌局开了三天左右。王宇在赌局里放贷,他手下有一个小伙子帮他背包、放钱、记账,放贷的利息是10000元提500元,就是借10000元,实际上只给9500元。
11、证人尹××的证言证明:因为烤功夫饭馆二楼有人赌博,李×2让尹××拿着对讲机在餐厅一楼负责看门,玩牌时大门锁上,如果有人来,楼上有人用对讲机喊其开门,尹××就让人进来,然后再把大门锁上。李×2每天给尹××报酬,一共给过三次。赌局通常在深夜结束,已开了四天,2015年1月8日晚上,警察进来将赌局查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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