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西刑初字第462号
公诉机关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张×(曾用名张兰香),女,51岁(1964年3月21日出生);因涉嫌犯妨害公务罪于2014年8月16日被羁押,同年9月11日被取保候审。
辩护人陈景峰,河北雁翎律师事务所律师。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以京西检公诉刑诉(2015)334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张×犯妨害公务罪,于2015年6月29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指派代理检察员冯苗苗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张×及其辩护人陈景峰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张×于2014年8月16日20时许,在本市西城区宣武医院急诊楼前,因焚烧纸钱与医院保安员发生冲突,后民警到达现场执法,张×拒不配合民警执行公务,与民警及医院保安员发生冲突,并殴打民警崔×、褚×面部,抓挠民警崔×手臂,致崔×左前臂内侧皮肤挫伤、右手背侧皮肤擦伤,经法医鉴定为轻微伤,后被民警当场抓获。
针对上诉指控,公诉机关提供了相应的证据。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张×以暴力方式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扰乱了公共秩序,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妨害公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提请法院对被告人张×依法判处。
被告人张×当庭表示认罪。被告人张×的辩护人陈景峰认为被告人张×没有前科,系初犯、偶犯,犯罪情节较轻,建议法庭对其免予刑事处罚。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张×于2014年8月16日20时许,在本市西城区宣武医院急诊楼前,因焚烧纸钱与医院保安员发生冲突,后民警到达现场执法,张×拒不配合民警执行公务,与民警及医院保安员发生冲突,并殴打民警崔×、褚×面部,抓挠民警崔×手臂,致崔×左前臂内侧皮肤挫伤、右手背侧皮肤擦伤,经法医鉴定为轻微伤,后被民警当场抓获。
以上事实,有经法庭质证、认证的下列证据予以证明:
1、被害人褚×陈述,证明他是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广内派出所民警。2014年8月16日15时许,他和同事刘×、副所长崔×到西城区宣武医院急诊楼三楼办公室处理一个医患纠纷事件,当时患者家属正在和医院的负责人协商,他与刘×负责摄像以及维护治安秩序。当日20时许患者家属在西城区宣武医院急诊楼门口使用明火烧纸,副所长崔×上前去劝说患者家属不要在宣武医院急诊楼使用明火烧纸,但家属不听,宣武医院的保卫人员就用灭火器将烧纸的明火扑灭,患者的家属就生气了,并且和宣武医院的保安员打起来,崔×在中间劝解,但不管用,也被患者家属打了。后患者家属中有一名年轻男子上了一辆深色面包车,还有一名中年女子上了这辆车的副驾驶座上,刘×就站在这辆汽车的右前方进行摄像,正在这时汽车突然启动了,正好撞在了刘×的右侧腿上,刘×就趴在了面包车上,这时其他民警和保安员就将这名司机从汽车上拽下来,他让副驾驶座上的妇女也下车,该妇女开始骂人,他告知该妇女不要骂人,该妇女就用手打在他的右侧脸上,其他民警和保安员就将该中年妇女制服了。他们到现场均穿着警服,并告知双方他们是派出所的民警。
2、被害人崔×陈述及辨认笔录,证明他是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广内派出所副所长。2014年8月16日15时许,该所接到报警称在北京市西城区宣武医院内河北省白洋淀一女子死亡,多名家属在医院聚集要求救治,他就带着民警刘×和褚×来到了宣武医院维持秩序。院方和家属一直谈到了8月16日20时许,病人家属叫来殡葬车辆将病人的遗体装车拉走,后病人家属在宣武医院急诊大厅门前烧纸钱,见状他上前制止这种行为,告知病人家属在公共场所占用急救车道烧纸是违法的,与此同时宣武医院保卫处的工作人员就用灭火器将火扑灭,当时病人家属情绪激动想阻止民警及保卫处工作人员的灭火行为,就上来和民警及宣武医院保卫处的工作人员发生了冲突,他当时一直在对病人家属进行阻拦和劝说,在阻拦过程中一名中年女子用手打他的面部。后他找到了刚才打他面部的中年女子,该女子正准备和一个小伙子驾车离开,他上前劝说,该名中年女子已经坐在汽车的副驾驶位置,小伙子驾驶车辆,这时他听见一阵猛烈的马达声,他看见这辆车撞上了刘×,见此情形他就上前将这名司机拉下车,坐在副驾驶位置的中年女子见他将小伙子带走了,就和他纠缠起来,在纠缠过程中该女子用手将他的手臂抓伤,之后支援的民警陆续赶到了现场,将当时驾车撞伤民警刘×的小伙子和殴打他的中年女子带回了派出所。他们到现场均穿着警服,并告知双方他们是派出所的民警。经辨认不同女性免冠照片12张,指出第12号照片上的人(张×)就是在宣武医院内殴打民警,妨害民警正常执行职务的嫌疑人。
3、证人刘×证言,证明他是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广内派出所民警。2014年8月16日15时许,该所接到报警称在北京市西城区宣武医院内有病人家属与医院工作人员发生医患纠纷,当时带班所长崔×带着他和同事褚×来到了现场,并在现场维持秩序。大概到了8月16日20时许,病人家属叫来殡葬车辆想将病人的遗体装车拉走,在将病人遗体装车后病人家属在宣武医院急诊大厅门前烧纸钱,崔×上前制止这种行为,并告知这样是违法的,与此同时宣武医院保卫处的工作人员就用灭火器将火扑灭,病人家属情绪激动就上来和民警及宣武医院保卫处的工作人员发生了冲突,在冲突过程中几名保安受伤,崔×也受伤了,当时他看见病人家属张×用手打了崔×的面部,后在民警的劝说下病人的家属逐渐冷静下来。后他跟着崔×找到了张×,张×和其儿子正准备驾车离开宣武医院,他就站在车前用肩咪照了车辆的牌照,照完后他就向车的副驾驶一侧走,正在这时汽车就启动向他驶来,保险杠撞到了他的右腿,他的上身也撞到了车身,他被撞的向后退了几步,崔×就上前将司机拉下车,褚×将副驾驶一侧的车门打开让张×下车,张×用手打了褚×的右脸,他赶紧上前制止,后张×又和崔×发生冲突,在冲突过程中张×将崔×的手臂抓伤。后支援的民警赶到现场,将当时驾车撞他的人和殴打崔×、褚×的人及带头闹事的几个人带回了派出所。他们到现场均穿着警服,并告知双方他们是派出所的民警。
总共2页 1
[2]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