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西刑初字第272号
公诉机关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郁×,男,38岁(1976年11月6日出生),系本案被害人。
诉讼代理人洪春华,北京市释胜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白×,男,52岁(1963年2月25日出生);因涉嫌犯故意伤害罪,于2014年10月27日被羁押,同年11月19日被逮捕,现羁押在北京市西城区看守所。
辩护人暨诉讼代理人余昌明,北京市汇源律师事务所律师。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以京西检公诉刑诉(2015)145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白×犯故意伤害罪,于2015年3月31日向本院提起公诉。在诉讼过程中,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郁×向本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合并审理。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指派代理检察员贾萌出庭支持公诉。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郁×及诉讼代理人洪春华,被告人白×及辩护人暨诉讼代理人余昌明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白×于2014年9月29日,在北京市西城区马甸邮币卡市场二层,因琐事与被害人郁×发生纠纷,后伙同吕x(在逃)对郁×进行殴打,造成郁×右眼眶内壁、下壁骨折。经鉴定,郁×身体所受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被告人白×于2014年10月3日经电话传唤到案。
针对上述指控,公诉机关提交了相应的证据。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白×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系共同犯罪,应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提请法院对被告人白×依法判处。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郁×诉称,因被告人白×的犯罪行为给其造成的经济损失包括:医疗费93706元、误工费5.8万元、护理费3000元、营养费3000元、交通费5165元、通信费463元、财产损失费1100元、整形美容费2万元、残疾赔偿金100万元、后续治疗费20万元、住宿费80元、复印费550元、餐费300元、配眼镜费700元、罚款1万元、精神损失费2万元等。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郁×当庭提供了医院门诊收费票据、摊位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据,要求法院依法追究被告人白×的刑事责任并从重处罚。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郁×的诉讼代理人洪春华要求对被告人白×从重处罚并依法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
被告人白×当庭辩解称其没有伙同吕x殴打被害人郁×,而是自己单独打的,表示认罪。被告人白×的辩护人余昌明提出如下辩护意见:1、被告人白×经合法传唤到案如实供述了全部犯罪事实,属于自首;2、被告人白×表示愿意赔偿受害人的经济损失;3、被告人白×系初犯;4、事发当日受害人过错在先,并促使矛盾恶化。建议法院对被告人白×从轻处罚。
针对附带民事原告人郁×所提诉讼请求,被告人白×及其诉讼代理人余昌明表示所提护理费、通信费、整形美容费、后续治疗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失费、罚款没有法律依据均不同意赔偿,其他经济损失有相应依据的可以赔偿,营养费可以酌情赔偿。诉讼代理人余昌明认为受害人过错在先应承担30%的民事责任。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白×于2014年9月29日,在北京市西城区马甸邮币卡市场二层,因琐事与被害人郁×发生纠纷,后伙同吕x(在逃)对郁×进行殴打,造成郁×右眼眶内壁、下壁骨折。经法医鉴定,郁×身体所受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后被告人白×经电话传唤到案。
上述事实,有经法庭质证、认证的下列证据予以证明:
1、被害人郁×陈述,证明他是马甸邮币卡市场的商户。2014年9月26日中午,他在马甸邮币卡市场2层楼梯口与被告人白×发生纠纷,9月29日上午在2层B702K摊位他踹了白×一脚便离开了,后他给了白×200元钱。12时许他在吴晓芳的摊位处时,白×和吕x过来用椅子砸他,将他头打流血,后二人又用拳头打他头和面部,他也用拳头打对方,后他就跑了,跑的过程中摔倒了,二人追上来用椅子砸他,后保安员来了,二人就把椅子扔了,他就去医院看病,看完伤回来就报警了。他头部额头、右侧胳膊肘都受伤并缝针,右眼肿胀,有淤青。
2、证人马×证言,证明2014年9月29日12时许,他在福丽特市场二楼自己的摊位外的凳子上坐着看店,这时从他摊位前的通道东侧有三名男子打过来,其中一名光头男子一直往后退,另外有一名男子拿着凳子追着光头男子一路向西打过来,他看三人打得比较激烈,怕打到他的摊位柜台,就赶快将卷帘门拉下来了。其中一名拿凳子的人40多岁体态中等并带着眼镜,光头男子面部有血。
3、证人吴×证言,证明2014年9月29日11时30分许,市场商户郁×在她的摊位挑钱币,一会儿市场商户白×带着亲戚到她摊位前,双方聊了几句,后就互相撕扯起来,撕扯着就到她旁边的摊位,她看到郁×的脸上破了,白×的脖子破了。
4、证人刘×证言,证明2014年9月29日11时许在福丽特市场二层三通道,他在自己的摊位上整理箱子,他的摊位和B3030摊位挨着,他听见有吵嚷的声音,抬头看见一个光头男子和另外两个人打在一起,光头男子往西走,另外两个人也一起追过去,光头男子鼻子出血了,瘦一点的岁数大的脖子有抓痕。
总共3页 1
[2] [3]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