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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丰刑初字第1005号
公诉机关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单位北×,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西玉河村南街×号平房,法定代表人郭×。
诉讼代表人邓×,男,1974年11月4日出生。
被告人郭×,女,高中文化,北×法定代表人,户籍地为江苏省扬州市;因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于2014年9月25日被羁押,同年10月21日被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取保候审。
辩护人曹圣明,北京曹圣明律师事务所律师。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以京丰检公诉刑诉(2015)776号起诉书指控被告单位北×、被告人郭×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于2015年6月8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何蕾出庭支持公诉,被告单位北×诉讼代表人邓×、被告人郭×及其辩护人曹圣明均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指控:
2013年5月至9月间,被告人郭×在经营北×期间,在无真实资金、货物往来的情况下,为使被告单位谋取非法利益,采用支付开票费的方式,通过他人虚开北京×伟业商贸有限公司增值税专用发票一份,北京×1天成商贸有限公司增值税专用发票四份,虚开税款数额共计人民币59688.89元,被告单位北×向税务机关申报抵扣了上述税款。2014年9月25日被告人郭×被公安机关抓获。经查明,上述四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均为毛×(另案处理)等人在丰台区等地所设立的空壳公司所开具。
针对上述指控,公诉机关提供了相关的证据。公诉机关认为,被告单位北×、被告人郭×的行为已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要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之规定,予以处罚。
被告单位北×诉讼代表人邓×、被告人郭×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均无异议。
被告人郭×的辩护人认为:被告人郭×的行为社会危害性较轻,其认罪悔罪态度较好,且具有自首情节。综上,建议被被告人郭×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经审理查明:
2013年5月至9月间,被告人郭×在经营北×期间,在无真实资金、货物往来的情况下,为使被告单位谋取非法利益,采用支付开票费的方式,通过他人虚开北京×伟业商贸有限公司增值税专用发票一份,北京×1天成商贸有限公司增值税专用发票四份,虚开税款数额共计人民币59688.89元,被告单位北×向税务机关申报抵扣了上述税款。2014年9月25日被告人郭×被公安机关抓获。经查明,上述四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均为毛×(另案处理)等人在丰台区等地所设立的空壳公司所开具。上述被抵扣税款已补缴。
上述事实,有下列证据证实:
1、被告人郭×供述,证:我是北×法人,我公司向海淀区国税局申报税款,系一般纳税人。2013年5月,因为我们公司报的税有点多,我就想找点增值税专用发票用来抵扣税款。我找到了给我们印刷包装盒的印刷厂老板谭×让他帮忙开点增值税专用发票,谭×说需要给他发票总额的10%手续费,我就同意了。2013年5月底,我让谭×帮忙开了一张11万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我把需要开发票的内容以短信的形式发给了他。过了几天,谭×给我打电话说开好了,我就去了十里河桥那边谭×的厂子取发票。回家后,我通过税务局网站把我买来的增值税发票抵扣联进行了认证和抵扣,票是真的,没有发现问题。后我当面把11000元的手续费以现金的形式给了谭×,后来我又通过谭×开了三次增值税发票,每张票的数额都是10多万元。我总共虚开了四张增值税发票,总数额是40万零点儿。后来听说警察调查,2014年9月25日中午,我就到公安机关自首了。
2、证人谭×证言,证:郭×问我是否有增值税专用发票,我说有但需要发票总额10%的手续费,并让我妻子孟×联系开票的人并开票,开好票后,我让郭×来我的公司取,她来了之后把开好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拿走了,过了几天,她说已经抵扣完税款,就把手续费给我送了过来。郭×一直在我公司印刷包装礼盒,所以郭×找我想多要点发票。开了大概3、4张发票,开的增值税发票内容我不知道都是我妻子孟×经手的。
3、证人董×证言,证:我是北京×会计有限公司会计,2008年开始我负责给北×每月做账一直到今天。我在单位负责给委托我们公司的其他公司每月做账,每月的月初我们公司会派一名外勤人员到其他公司拿取发票,拿回来后交给我我给他们做账报税。最近负责到北×拿票的外勤叫连×。我给北×做账的过程中没发现问题,都是通过国税局认证通过的,北×具体是做工艺纪念品销售,天安门有一个柜台。
4、证人连×证言及辨认笔录,证:我是北京×会计服务有限公司外勤,我们公司负责给一些公司做账,我就是负责每月到需要做账的公司去取他们公司的发票等票据,然后把发票等票据交给我们公司的会计,等会计把发票账目做好后,我再给送回去。北×是我负责的,郭×每次给我的票据都是拿回公司给董×会计。
经辨认,指认出郭×就是北×的法人。
5、证人毛×证言,证:2013年3月,我以北京×永成商贸有限公司、北京×伟业商贸有限公司、北京×1天成商贸有限公司、北京×航威商贸有限公司、北京×友诚商贸有限公司、北京×2天成商贸有限公司、北京×超前商贸有限公司等公司名义取得一般纳税人资质后,申领增值税专用发票,这些企业实际上没有业务。我把增值税专用发票以4%的点位通过中间人转卖给需要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企业,用上述七家公司的名义给受票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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