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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甬慈刑初字第1240号
公诉机关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石教雄。
辩护人胡丹杰,浙江上林律师事务所律师,慈溪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
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检察院以慈检公诉刑诉(2015)1096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石教雄犯抢劫罪,于2015年7月7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于同日立案,并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林战波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石教雄及其辩护人胡丹杰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检察院指控:
2011年7月13日晚8时许,被告人石教雄与石后回(另案处理),至慈溪市周巷镇大通东路*弄*室池某的租房,采用拉电闸等方法,骗取池某开门,被告人石教雄与石后回趁机进入室内,采用持手枪、折叠刀威胁、捆绑等方法,对租房内的池某、高某乙、高某甲实施抢劫,共劫得人民币150余元及信用卡等物,后逃离现场。经鉴定,抢劫所持2支手枪,均为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自制手枪。
为证明上述事实,公诉机关向法庭提交了相应的证据。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石教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方法,共同持枪、入户抢劫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被告人石教雄系在判决宣告后发现漏罪。提请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第(一)项、第(七)项、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七十条之规定,予以惩处。
被告人石教雄在第一次庭审中辩解,其没有参与起诉书指控的抢劫犯罪事实;在第二次庭审中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均无异议。
辩护人胡丹杰辩护,被告人石教雄在服刑期间,主动、如实交代了自己的抢劫犯罪事实,且在整个犯罪过程中所起作用相对较小,虽持枪,但仅是威吓,没有实质伤害,劫取财物较少,请求法庭在量刑时予以考虑。
经审理查明:
2011年7月13日20时许,被告人石教雄与石后回(另案处理)经预谋,至慈溪市周巷镇大通东路*弄*室池某的租房,采用拉电闸等方法,在池某开门后趁机进入室内,后持手枪、折叠刀相威胁,并用绳子捆绑手脚、胶带封嘴等方法,对租房内的池某、高某乙、高某甲实施抢劫,共劫得人民币150余元及银行卡等物,后逃离现场。经鉴定,涉案二支手枪,均为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自制手枪。
上述事实,有公诉机关提交,并经庭审质证、本院确认的下列证据予以证实:
1.被害人池某的陈述笔录,证实:2011年7月13日晚上,其和其妻子高某乙、妻弟高某甲一起在慈溪市周巷镇大通东路*弄*室。当时其正在房间里上网,突然停电了,其就想到外面看看是不是跳闸了,其刚拉开门,从门外面冲进来两个男子,这时房间的电灯又亮了。这两个男子进来后,马上关上门,用手枪指着其和其妻子,其中一个男子用红绳子先绑住其的手脚,把其的嘴用透明胶带封住,接着又绑住其妻弟、妻子的手脚,把他们的嘴也用透明胶带封住,然后叫其等人把钱和银行卡都拿出来。其妻子说没有钱,那两人中个子较高的男子就在房间里翻东西,并搜了其和其妻弟的身,但都没有找到钱,后在电视机柜下找到其妻子的一个单肩包,从里面翻出来150元钱和二张银行卡,并叫其妻子说出银行卡的密码。其妻子说其中一张农业银行卡的密码记不起了,告诉了他们另一张建设银行卡的密码。后来,小个子男子拿着二张银行卡去取钱了,高个子男子仍管着其等人。大概过了四五分钟,去银行的那个男子打电话给高个子男子,意思是银行卡密码是错的,高个子男子就用一把折叠刀逼在其妻子脖子上,叫其妻子说出正确的密码。其妻子说她真的记不起密码,高个子男子就用刀作出要刺其妻子的样子。这时其妻弟移到门口,打开门跑了出去,高个子男子就追出去了。其拿了一把菜刀追过去,追到外面已经找不到那个高个子男子了,后其等人打电话报警。当时被抢150元钱、其自己的一部诺基亚手机,还有二张银行卡。实施抢劫的人有二个,一个高个子,一个矮个子,他们带了二把枪、一把折叠刀,还有就是绑其等人用的胶带、绳子等。这两个人的刀、绳子、胶带、太阳帽都遗留在了其家。
2.被害人高某甲、高某乙的陈述笔录,其二人证实的内容与被害人池某证实的内容基本一致。
3.同案犯石后回的供述笔录,证实:2011年六七月份,其和石教雄到慈溪市周巷那边,石教雄去一幢房子里面看了,回来后对其说有一户人家的电表在外边,等晚上可以去断这户人家的电,等主人出来看的时候,就冲进去抢。其同意了,并分了工。等到天黑,其和石教雄来到那户人家门口,各自从随身携带的小包里把枪拿了出来,石教雄去断电表的电闸。过了不一会儿,房子的门打开了,石教雄把电闸推上,其乘门开的时候先冲了进去,石教雄也跟进来了。房间里有二个男的、一个女的,其中一个男的20多岁,另外一男一女30岁左右的样子。其二人一进去就用枪指着他们三个人,让他们把钱拿出来,石教雄先后用胶带和绳子把二个男的、一个女的手脚绑住、嘴巴封住。其二人问他们要钱,他们说没有钱,石教雄就在房间里翻东西找钱,其一直拿着枪控制对方三个人。后石教雄在一个抽屉里翻到了100元钱,在一个钱包里找到了一些银行卡,石教雄拿着刀逼问女的银行卡密码,那个女的说了一个密码后,石教雄拿着银行卡去取钱了。走的时候,石教雄把他手里的刀和枪给了其。过了一会儿,石教雄打电话过来说密码不对,乘其接电话时,那个20多岁的男子跑出了房子。其怕出事,不敢再在房子里呆着,就朝那个20多岁男子的反方向跑了。在逃离的时候,其把刀和太阳帽扔在现场了,二把枪其带走了,后被武宁县公安局扣押。这次抢了100元现金,钱是石教雄拿的,具体多少其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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