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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甬慈刑初字第1253号
公诉机关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章某,农民。因涉嫌犯污染环境罪于2015年3月19日被慈溪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4月24日被依法逮捕。现羁押于慈溪市看守所。
辩护人张勇,浙江金众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段某,农民。因涉嫌犯污染环境罪于2015年5月1日被慈溪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6月4日被依法逮捕。现羁押于慈溪市看守所。
被告人孙某甲,农民。因涉嫌犯污染环境罪于2015年4月10日被抓获,同月11日被慈溪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5月18日被依法逮捕。现羁押于慈溪市看守所。
被告人孙某乙,农民。因涉嫌犯污染环境罪于2015年4月10日被抓获,同月11日被慈溪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5月18日被依法逮捕。现羁押于慈溪市看守所。
被告人顾某,农民。因涉嫌犯污染环境罪于2015年4月10日被抓获,同月11日被慈溪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5月18日被依法逮捕。现羁押于慈溪市看守所。
辩护人张旭强,浙江古道律师事务所律师(未出庭)。
被告人殷某,农民。因涉嫌犯污染环境罪于2015年4月10日被抓获,同月11日被慈溪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5月18日被依法逮捕。现羁押于慈溪市看守所。
被告人何某甲,农民。因涉嫌犯污染环境罪于2015年4月10日被抓获,同月11日被慈溪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5月18日被依法逮捕。现羁押于慈溪市看守所。
被告人孙某丙,农民。因涉嫌犯污染环境罪于2015年4月10日被抓获,同月11日被慈溪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5月18日被依法逮捕。现羁押于慈溪市看守所。
被告人张某,农民。因涉嫌犯污染环境罪于2015年4月10日被抓获,同月11日被慈溪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日被变更为取保候审。经本院决定,于2015年8月19日被依法逮捕。现羁押于慈溪市看守所。
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检察院以慈检公诉刑诉(2015)1101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章某、段某、孙某甲、孙某乙、顾某、殷某、何某甲、孙某丙、张某犯污染环境罪,于2015年7月8日向本院提起公诉,并建议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本院于同日立案,经审查,认为本案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于2015年7月27日转为普通程序,并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林战波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章某、段某、孙某甲、孙某乙、顾某、殷某、何某甲、孙某丙、张某及辩护人张勇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检察院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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