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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甬慈刑初字第1253号
公诉机关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章某,农民。因涉嫌犯污染环境罪于2015年3月19日被慈溪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4月24日被依法逮捕。现羁押于慈溪市看守所。
辩护人张勇,浙江金众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段某,农民。因涉嫌犯污染环境罪于2015年5月1日被慈溪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6月4日被依法逮捕。现羁押于慈溪市看守所。
被告人孙某甲,农民。因涉嫌犯污染环境罪于2015年4月10日被抓获,同月11日被慈溪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5月18日被依法逮捕。现羁押于慈溪市看守所。
被告人孙某乙,农民。因涉嫌犯污染环境罪于2015年4月10日被抓获,同月11日被慈溪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5月18日被依法逮捕。现羁押于慈溪市看守所。
被告人顾某,农民。因涉嫌犯污染环境罪于2015年4月10日被抓获,同月11日被慈溪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5月18日被依法逮捕。现羁押于慈溪市看守所。
辩护人张旭强,浙江古道律师事务所律师(未出庭)。
被告人殷某,农民。因涉嫌犯污染环境罪于2015年4月10日被抓获,同月11日被慈溪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5月18日被依法逮捕。现羁押于慈溪市看守所。
被告人何某甲,农民。因涉嫌犯污染环境罪于2015年4月10日被抓获,同月11日被慈溪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5月18日被依法逮捕。现羁押于慈溪市看守所。
被告人孙某丙,农民。因涉嫌犯污染环境罪于2015年4月10日被抓获,同月11日被慈溪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5月18日被依法逮捕。现羁押于慈溪市看守所。
被告人张某,农民。因涉嫌犯污染环境罪于2015年4月10日被抓获,同月11日被慈溪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日被变更为取保候审。经本院决定,于2015年8月19日被依法逮捕。现羁押于慈溪市看守所。
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检察院以慈检公诉刑诉(2015)1101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章某、段某、孙某甲、孙某乙、顾某、殷某、何某甲、孙某丙、张某犯污染环境罪,于2015年7月8日向本院提起公诉,并建议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本院于同日立案,经审查,认为本案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于2015年7月27日转为普通程序,并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林战波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章某、段某、孙某甲、孙某乙、顾某、殷某、何某甲、孙某丙、张某及辩护人张勇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检察院指控:
(一)2014年9月至2015年3月18日,被告人章某在慈溪市掌起镇东埠头村高架桥附近,未经工商和环保部门批准,未建污染物处理设施,非法从事废油回收处置,其中,2014年10月至2015年1月底,被告人段某帮助被告人章某从事设备购买、调试、提取废油等事宜。期间,被告人章某向被告人孙某甲、孙某乙、顾某、殷某、何某甲、孙某丙、张某等人,收购废油100余吨,用购置的设备进行沉淀、过滤、分离等处置,提取纯度较高的废油,部分用于销售。2015年3月18日,被慈溪市环境保护局、慈溪市公安局执法人员查获,当场查获废油93.5吨。经慈溪市环境保护局认定,被告人章某所处置的废油属于《危险废物名录》中废物代码为900-249-08的危险废物。经慈溪市环境保护监测站监测,被告人章某废油收购处置点内东侧小池子废水中的石油类不符合标准,西侧溪水水质中的石油类不符合标准。
(二)2012年至2015年4月10日,被告人顾某与妻子吴某(另案处理),在慈溪市横河镇东上河村泥桥头44号租房内,未经工商和环保部门批准,未建污染物处理设施,非法从事含油磨泥收购处置。期间,共向横河某驰轴承厂收购含油磨泥150余吨,并采用洗衣机甩动分离等方式进行处置,提取废油30余吨,用于销售,其中3吨左右销售给被告人章某。2015年4月10日,被慈溪市环境保护局、慈溪市公安局执法人员查获,当场查获废油4.76吨。经慈溪市环境保护局认定,被告人顾某的含油磨泥和油泥分离后产生的废油、污泥均属于《危险废物名录》中废物代码为900-200-08和900-210-8的危险废物。
(三)2011年下半年至2015年4月10日,被告人孙某乙先后在慈溪市浒山街道天香桥村、横河镇洋山岗村蒋家河90号远,与被告人孙某甲、殷某合用的场地内,未经工商和环保部门批准,未建污染物处理设施,非法从事含油磨泥收购处置。期间,共向横河某锐轴承厂、某辉轴承厂等轴承企业收购含油磨泥200余吨,并采用洗衣机甩动分离等方式进行处置,提取废油40余吨,用于销售,其中20余吨销售给被告人章某。2015年4月10日,被慈溪市环境保护局、慈溪市公安局执法人员查获,在慈溪市横河镇洋山岗村蒋家河90号远的处置场所内,当场查获废油21.59吨,其中7吨左右属于被告人孙某乙所有。经慈溪市环境保护局认定,慈溪市横河镇洋山岗村蒋家河90号远的处置场所的含油磨泥和油泥分离后产生的废油、污泥均属于《危险废物名录》中废物代码为900-200-08和900-210-8的危险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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