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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甬慈刑初字第1253号(4)
2012年下半年至2015年4月10日,被告人何某甲在慈溪市古塘街道新潮塘村王家55号的租房内,未经工商和环保部门批准,未建污染物处理设施,非法从事含油磨泥收购处置加工。期间,共向相关轴承企业收购含油磨泥100余吨,并采用洗衣机甩动分离等方式进行处置,提取废油40余吨,用于销售,其中4吨左右销售给被告人章某。被告人何某甲从中非法获利人民币2万余元。2015年4月10日,慈溪市环境保护局、慈溪市公安局执法人员查获该处置点,并当场查获废油8.67吨。经慈溪市环境保护局认定,被告人何某甲废油加工处置场所的含油磨泥和油泥分离后产生的废油、污泥分别属于《危险废物名录》中废物代码为900-200-08和900-210-08的危险废物。
2014年初至2015年4月10日,被告人孙某丙先后在慈溪市横河镇东上河村上三房、横河镇洋山岗村蒋家河183-2西侧与被告人张某合用的场地内,未经工商和环保部门批准,未建污染物处理设施,非法从事含油磨泥收购处置加工。期间,共向慈溪市某贝轴承有限公司等轴承企业收购含油磨泥50余吨,并采用洗衣机甩动分离等方式进行处置,提取废油10余吨,用于销售,其中5吨左右销售给被告人章某。被告人孙某丙从中非法获利人民币1万余元。2015年4月10日,慈溪市环境保护局、慈溪市公安局执法人员查获慈溪市横河镇洋山岗村蒋家河183-2西侧处置场所,并当场查获废油4.08吨,其中2吨左右属于被告人孙某丙所有。经慈溪市环境保护局认定,慈溪市横河镇洋山岗村蒋家河183-2西侧废油加工处置场所的含油磨泥和油泥分离后产生的废油、污泥分别属于《危险废物名录》中废物代码为900-200-08和900-210-08的危险废物。
2013年底至2015年4月10日,被告人张某先后在慈溪市横河镇东上河村上三房、横河镇洋山岗村蒋家河183-2西侧与被告人孙某丙合用的场地内,未经工商和环保部门批准,未建污染物处理设施,非法从事含油磨泥收购处置加工。期间,共向相关轴承企业收购含油磨泥50余吨,并采用洗衣机甩动分离等方式进行处置,提取废油5吨左右,用于销售,其中3吨左右销售给被告人章某。被告人张某从中非法获利人民币2千余元。2015年4月10日,慈溪市环境保护局、慈溪市公安局执法人员查获慈溪市横河镇洋山岗村蒋家河183-2西侧处置场所,并当场查获废油4.08吨,其中2吨左右属于被告人张某所有。经慈溪市环境保护局认定,慈溪市横河镇洋山岗村蒋家河183-2西侧废油加工处置场所的含油磨泥和油泥分离后产生的废油、污泥分别属于《危险废物名录》中废物代码为900-200-08和900-210-08的危险废物。
被告人章某、段某、孙某甲、孙某乙、顾某、殷某、何某甲、孙某丙、张某到案后,均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
上述事实,有公诉机关提交,并经庭审质证、认证的下列证据予以证实:
1.证人汪某甲的证言笔录,证实:其是章某妻子。章某从2014年八九月份开始搞废机油,厂房在掌起镇东埠头高架桥旁边,是跟段某合伙的,章某负责出资买设备、收废油等,段某负责找处理后的机油销售。厂里有好几个油罐,还有油渣分离器、压滤机、装机油的桶,厂里没有工人,都是章某、段某自己操作的。他们从外面收来废机油,然后把废机油倒入油罐进行沉淀分离,最后把分离开的纯度较高的机油提取出来。他们一共收了100吨左右的机油。
2.证人汪某乙的证言笔录,证实:章某系其姐夫。章某开了废弃机油处理厂,是从2014年9月份跟人合伙办起来的,厂里有6-7个大油罐,100个左右的油桶,2个空气泵,板框压滤机,厂区空地下面还有2个油罐,围墙旁边有1个土坑。废弃机油是其他人收购好后卖到厂里的。废弃机油收购过来,放到大油罐里面物理沉淀分层,成品油分为二种,一种是上清油,装桶后卖到建筑工地上,另一种是油渣,装桶后卖给建设工程,可以加到马路建设上的沥青中。在生产过程中,有一部分油会滴在大油罐下面的水泥地上,下雨的时候,滴在水泥地上的油会浮起来,所以在厂区围墙边挖了个土坑,将这部分的油和水引到土坑里去。土坑是没有经过防渗防漏处理的,下雨的时候,一部分油花也会渗漏到围墙外面的一条小溪里去。
3.证人何某乙的证言笔录,证实:章某是其老乡。2015年3月18日,章某跟其联系,说政府部门在他的废弃机油处理厂检查,他先前收集来的废弃机油生产的成品油还有不少没销掉,想让其帮他销售处理。章某这个废弃机油处理厂是从2014年八九月份跟人合伙开办起来的,经营了一段时间以后,厂就停下来了。厂区范围有2-3亩地,设备有3-4个大油罐,100多个油桶,厂区空地下面还有1个油罐,围墙旁边有1个土坑。章某的废弃机油处理厂主要处理二种油,包括一些汽车维修厂的废弃机油和五金厂的废弃机械油,厂里的废弃机油应该是从修车厂或者五金厂收购来的。
4.证人施某的证言笔录,证实:其是慈溪市某锐轴承厂的法人代表,该厂实际的经营管理是其和其老公倪某一起负责的,含油磨灰的处理是其负责的。处理含油磨灰,就是用甩干机甩一下,甩出来的废油其厂里进行重复利用,甩剩下的含油磨灰卖掉的。2012年七八月份办厂以来,共产生含油磨灰五六吨,甩出废油200-300公斤,剩下含油磨灰5吨左右,绝大部分都卖给外地人(指被告人孙某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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