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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甬慈刑初字第1322号
公诉机关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沈某甲,经商。因涉嫌犯开设赌场罪于2015年4月9日被抓获,同月10日被慈溪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5月14日被依法逮捕。现羁押于慈溪市看守所。
辩护人罗莎,浙江五磊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虞某,农民。因涉嫌犯开设赌场罪于2015年5月7日被慈溪市公安局取保候审。
被告人陈某,绰号阿祥,农民。因涉嫌犯开设赌场罪于2015年4月9日被抓获,同月10日被慈溪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5月14日被依法逮捕。现羁押于慈溪市看守所。
被告人蒋某,绰号阿娟,农民。因涉嫌犯开设赌场罪于2015年4月9日被抓获,同月10日被慈溪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5月14日被依法逮捕。现羁押于慈溪市看守所。
被告人任某,绰号小东北,无业。因涉嫌犯开设赌场罪于2015年4月9日被抓获,同月10日被慈溪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5月14日被依法逮捕。现羁押于慈溪市看守所。
被告人郝某,无业。因涉嫌犯开设赌场罪于2015年4月28日被慈溪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5月14日被依法逮捕。现羁押于慈溪市看守所。
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检察院以慈检公诉刑诉(2015)1142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沈某甲、虞某、陈某、蒋某、任某、郝某犯赌博罪,于2015年7月23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于同日立案,并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李勋文、被告人沈某甲、虞某、陈某、蒋某、任某、郝某及辩护人罗莎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检察院指控:
2014年9月至10月期间,被告人沈某甲租赁慈溪市白沙路街道麻雀汇某房间作为赌博场地,通过微信群、熟人介绍的方式,招徕金某、黄某、胡某甲等人,以德州扑克的方式,聚众赌博,从中抽头获利人民币4万余元。
2014年12月至2015年1月期间,被告人沈某甲、虞某合股,租赁慈溪市白沙路街道某会所,雇佣被告人陈某等人发牌及抽头,以上述方式,招徕沈某丙、马某甲、马某乙等人聚众赌博,从中抽头获利人民币6万余元。
2015年2月至同年4月9日,被告人沈某甲在慈溪市白沙路街道恒元广场酒店某包厢,雇佣被告人蒋某、陈某发牌及抽头,雇佣被告人任某作为服务员,雇佣被告人郝某为赌场放风,以上述方式,招徕马某乙、沈某乙等人聚众赌博,从中抽头获利人民币10万余元。2015年4月9日,慈溪市公安局在该处所查获该赌场,并缴获对讲机1部、POS机1台、按键板1台及扑克牌、筹码若干等物。
期间,被告人沈某甲从中非法获利人民币3万余元,被告人虞某从中非法获利人民币1万余元,被告人陈某从中非法获利人民币7千余元,被告人蒋某从中非法获利人民币4千余元,被告人任某从中非法获利人民币1万余元,被告人郝某从中非法获利人民币4千余元。
2015年5月7日,被告人虞某至慈溪市公安局投案自首。被告人沈某甲、陈某、蒋某、任某、郝某到案后,均如实供述了上述事实。
上述事实,被告人沈某甲、虞某、陈某、蒋某、任某、郝某在庭审中均无异议,并有证人黄某、胡某甲、金某、耿某、马某甲、沈某乙、马某乙、胡某乙等人的证言、辨认笔录及照片、现场笔录及照片、证据保全清单、银行卡交易记录、行政处罚决定书、抓获经过、到案经过及六被告人的身份证明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被告人沈某甲、虞某、陈某、蒋某、任某、郝某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抽头渔利,其行为均已构成赌博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沈某甲、虞某起主要作用,系主犯,依法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事实惩处;被告人陈某、蒋某、任某、郝某起帮助作用,系从犯,依法从轻处罚。被告人虞某有自首情节,依法从轻处罚。被告人沈某甲、陈某、蒋某、任某、郝某到案后,均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依法从轻处罚。辩护人罗莎请求对被告人沈某甲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予以采纳。根据被告人虞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依法可以适用缓刑。被查获的犯罪工具,依法予以没收;各被告人的违法所得,依法予以追缴。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四款、第二十七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三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三款、第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三款、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沈某甲犯赌博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5年4月9日起至2016年2月8日止。并处的罚金限本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缴纳本院。)
二、被告人虞某犯赌博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并处的罚金限本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缴纳本院。)
三、被告人陈某犯赌博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千元。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5年4月9日起至2015年10月8日止。并处的罚金限本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缴纳本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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