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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温永刑初字第749号
公诉机关浙江省永嘉县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孙某甲,经商。因本案于2015年5月22日被取保候审,同年7月2日被逮捕。现羁押于永嘉县看守所。
辩护人周伟东,浙江品嘉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陈某甲,无业。因本案于2015年4月3日被取保候审,同年7月2日被逮捕。现羁押于永嘉县看守所。
被告人陈某乙,经商。因本案于2015年3月13日被抓获,次日被刑事拘留,同年4月8日被取保候审,同年7月2日被逮捕。现羁押于永嘉县看守所。
辩护人孙崇棱,浙江品嘉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潘某甲,经商。曾因吸毒,于2006年4月4日被永嘉县公安局行政拘留10日并被强制戒毒6个月。因本案于2015年5月12日被取保候审,同年7月2日被逮捕。现羁押于永嘉县看守所。
被告人董某,经商。因本案于2015年3月13日被抓获,次日被刑事拘留,同年4月8日被取保候审,同年7月2日被逮捕。现羁押于永嘉县看守所。
被告人吕某,务工。因本案于2015年4月22日被取保候审。
被告人孙某乙,务工。因本案于2015年5月14日被取保候审。
永嘉县人民检察院以温永检公诉刑诉(2015)674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孙某甲、陈某甲、陈某乙、潘某甲、董某、吕某、孙某乙犯开设赌场罪,于2015年6月25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于同年7月2日立案,并依法组成合议庭,于同年7月20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永嘉县人民检察院指派代理检察员陈双河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孙某甲、陈某甲、陈某乙、潘某甲、董某、吕某、孙某乙及辩护人周伟东、孙崇棱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永嘉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14年农历10月6日,被告人孙某甲、陈某甲、陈某乙、潘某甲、董某商谋共同出资将永嘉县巽宅镇巽一村大会堂以5000元的价格租来办棋牌室,租期至2015年农历1月30日。2015年2月15日开始,被告人孙某甲、董某、陈某乙、陈某甲、潘某甲在该大会堂开设赌场,以“押宝”的形式吸引附近村民赌博,并抽取头薪。期间,被告人吕某、孙某乙受该赌场雇佣为其放哨。至2015年2月24日止,该赌场累计抽取头薪达2万余元。
案发后,被告人陈某甲于2015年4月3日自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被告人吕某于2015年4月22日自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被告人潘某甲于2015年5月12日自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被告人孙某乙于2015年5月14日自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被告人孙某甲于2015年5月22日自动到公安机关投案。
对于以上指控事实,公诉机关提供了相应的证据。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孙某甲、陈某甲、陈某乙、潘某甲、董某、吕某、孙某乙的行为均已构成开设赌场罪。其中孙某甲、陈某甲、潘某甲、吕某、孙某乙有自首情节,陈某乙、董某有坦白情节,吕某、孙某乙又系从犯,有自首情节,均可从轻处罚。诉请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第二十七条、第六十七条的规定,予以判处。
被告人孙某甲、陈某甲、陈某乙、潘某甲、董某、吕某、孙某乙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与罪名均无异议,并表示自愿认罪。
被告人孙某甲的辩护人提出:1、孙某甲在赌场中所起作用较小,仅起到内勤的作用;2、孙某甲有自首情节,归案后如实供述,认罪态度好;3、孙某甲有立功情节;4、孙某甲系初犯、偶犯,无前科;5、孙某甲系家庭经济支柱。综上,要求对被告人孙某甲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被告人陈某乙的辩护人提出:1、陈某乙在赌场中抽头较少,所起作用较小;2、陈某乙系初犯、偶犯,无前科;3、陈某乙归案后认罪态度好;4、涉案赌场开设时间较短,未造成严重的社会影响;5、陈某乙有立功情节。综上,要求对被告人陈某乙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经审理查明,2014年农历10月6日,被告人孙某甲、陈某甲、陈某乙、潘某甲、董某商谋共同出资将永嘉县巽宅镇巽一村大会堂以5000元的价格租来办棋牌室,租期至2015年农历1月30日。2015年2月15日开始,被告人孙某甲、董某、陈某乙、陈某甲、潘某甲在该大会堂开设赌场,以“押宝”的形式吸引附近村民赌博,并抽取头薪。期间,被告人吕某、孙某乙受该赌场雇佣为其放哨,吕某获取报酬1000元,孙某乙获取报酬500元。至2015年2月24日止,该赌场累计抽取头薪达2万余元。
案发后,被告人陈某甲、吕某、潘某甲、孙某乙、孙某甲先后于2015年4月3日、4月22日、5月12日、5月14日、5月22日自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案发后,被告人孙某甲、陈某乙还协助公安机关抓捕犯罪嫌疑人,有一般立功表现。
以上事实,由公诉机关提供,并经法庭质证、认证的下列证据予以证实:
1、证人孙某丙的证言,证明自己在涉案赌场赌博时被做庄的人打了的事实。
2、证人陈某丙的证言,证明自己在涉案赌场参与赌博,该赌场每次都有二三十人围着赌博,庄家不管输赢都要给头薪,如果赢钱就会给更多的事实。
3、证人汤某的证言,证明涉案赌场每场参赌人员都有二三十人,董某、陈某乙有在那里押宝。自己有去玩过,由于经常看见民警过去抓赌,之后就很少去赌博现场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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