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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嘉平刑初字第549号
公诉机关平湖市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罗某甲。因本案,于2014年12月11日被平湖市公安局刑事拘留,2015年1月15日被依法逮捕。现羁押于平湖市看守所。
辩护人欧阳春,广东鹏浩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黄某。因本案,于2014年12月11日被平湖市公安局刑事拘留,2015年1月15日被依法逮捕,同年2月13日被取保候审,经本院决定,于2015年8月6日被逮捕。现羁押于平湖市看守所。
被告人罗某乙。因本案,于2014年12月11日被平湖市公安局刑事拘留,2015年1月15日被依法逮捕,同年2月13日被取保候审。
被告人罗某丙。因本案,于2014年12月11日被平湖市公安局刑事拘留,2015年1月8日被取保候审。
被告人罗某丁。因本案,于2014年12月11日被平湖市公安局刑事拘留,2015年1月8日被取保候审。
被告人杨某,个体美容药品销售。因本案,于2015年1月16日被平湖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2月15日被依法逮捕。现羁押于平湖市看守所。
辩护人金耀,浙江浙平律师事务所律师。
辩护人俞笑笑,浙江同舟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唐某,曾用名唐晖,个体美容药品销售。因本案,于2015年1月27日被平湖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3月5日被依法逮捕。现羁押于平湖市看守所。
辩护人王中强,浙江浙平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张某甲,个体美容药品销售。因本案,于2015年1月28日被平湖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3月5日被逮捕,并于同年3月27日被取保候审,经本院决定,于2015年8月6日被逮捕。现羁押于平湖市看守所。
辩护人富建国,浙江金品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张某乙,个体美容药品销售。因本案,于2015年1月21日被平湖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2月27日被依法逮捕,同年3月17日被取保候审,经本院决定,于2015年8月6日被逮捕。现羁押于平湖市看守所。
辩护人任云翔,浙江东港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闫某,个体美容药品销售。因本案,于2015年2月28日被平湖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3月30日被取保候审,经本院决定,于2015年8月6日被逮捕,现羁押于平湖市看守所。
平湖市人民检察院以平检公诉刑诉(2015)485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罗某甲、黄某、罗某乙、罗某丙、罗某丁、杨某、唐某、张某甲、张某乙、闫某犯销售假药罪,于2015年6月17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于同日受理,并依法适用普通程序,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平湖市人民检察院指派代理检察员周盼盼出庭支持公诉。上述十被告人及辩护人欧阳春、金耀、俞笑笑、王中强、富建国、任云翔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经审理查明:
一、被告人罗某甲、黄某、罗某乙、罗某丙、罗某丁犯销售假药罪
2014年3月至2014年12月间,被告人罗某甲在广东省深圳市成立水丽颜高端美容贸易有限公司并在淘宝网注册水丽颜微整美容、高端美容针剂、恒瑞利商城、水丽颜微整美容、小安琪baby、小妮也爱美等网店,招募被告人黄某、罗某乙、罗某丙、罗某丁等人,先后从被告人杨某、唐某、张某甲、张某乙、闫某等人处购置未经国家批准进口的肉毒素、溶脂针、美白针、胎盘素等美容药品,通过淘宝、QQ进行销售,先后将德国303+溶脂针、肉毒素、DeepNumb麻醉膏销售给姚丽燕、盛鑫海、张昱霞等人,供其使用。
另查明,侦查机关从被告人罗某甲、黄某等人处扣押韩国肉毒素、德国303+溶脂针、DeepNumb麻醉膏、韩国白玉灰姑娘美白针、保妥适肉毒素等美容药品若干。经鉴定,上述药品均为假药。
二、被告人杨某涉嫌销售假药罪
2014年1月至2014年12月间,被告人杨某通过QQ联系、手机通讯,快递发货的方式,销售给被告人罗某甲等人未经批准进口的白玉灰姑娘美白针、维德斯溶脂针、德国303+溶脂针等美容药品,供其销售。
另查明,侦查机关从被告人杨某处扣押台湾大S美白针、维德斯溶脂针、韩国白玉灰姑娘美白针、韩国肉毒素、来乃康生物科技胎盘抽出物制剂、德国303+溶脂针、美思满胎盘素以及其他美容药品若干。经鉴定,上述药品均为假药。
三、被告人唐某涉嫌销售假药罪
2014年3月间,被告人唐某通过QQ联系,快递发货的方式,销售给被告人罗某甲等人未经批准进口的白玉灰姑娘美白针、韩国肉毒素等美容药品,供其销售。
另查明,侦查机关从被告人唐某处扣押来乃康生物科技胎盘抽出物制剂、美思满胎盘素各1盒、DeepNumb麻醉膏1支。经鉴定,上述药品均为假药。
四、被告人张某甲涉嫌销售假药罪
2014年1月至2014年12月间,被告人张某甲通过网上交易,将购买来的韩国肉毒素、维德斯溶脂针、台湾大S美白针、美思满胎盘素等美容药品,通过QQ联系,快递发货的方式销售给被告人罗某甲、黄某等人,供其销售。
另查明,侦查机关从被告人张某甲处扣押韩国肉毒素4瓶。经鉴定,上述肉毒素均为假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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