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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绍虞刑初字第436号
公诉机关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陈某甲,曾用名陈智朋,农民。因本案于2014年8月20日被刑事拘留,同年9月19日被逮捕。现羁押于绍兴市上虞区看守所。
被告人陈某乙,农民。因本案于2014年8月20日被刑事拘留,同年9月19日被逮捕。现羁押于绍兴市上虞区看守所。
被告人沈某甲,农民。因本案于2014年8月20日被刑事拘留,同年9月5日变更为取保候审。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检察院以绍虞检刑诉(2015)413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陈某甲犯故意伤害罪,被告人陈某乙、沈某甲犯寻衅滋事罪,于2015年5月11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即日立案,组成合议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检察院指派代理检察员徐涟红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陈某甲、陈某乙、沈某甲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4年8月20日零时许,被告人陈某乙与被告人陈某甲、陈某丙(另案处理)在绍兴滨海新城沥海镇文盛大酒店二楼KTV走廊因陈某丙看其后背纹身而挑起事端,发生口角,被告人陈某乙先采用脚踢的方式殴打陈某甲,继而被告人陈某乙、沈某甲及王小虎(另案处理)等人与陈某甲、陈某丙、唐某、盛某(均另案处理)等人采用拳打脚踢、啤酒瓶和热水壶砸人等方式进行随意互殴,并造成多人受伤。期间,陈某甲持啤酒瓶欲对陈某乙进行殴打时,误打到自己方唐某头上,致唐某头部出血受伤。经法医学人体损伤程度鉴定,唐某的损伤构成轻伤,盛某、陈某甲、陈某丙、陈某乙、沈某甲、张某的损伤均构成轻微伤。为证明上述事实,公诉机关向本院提交了相应证据。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陈某甲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陈某乙、沈某甲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其行为均已构成寻衅滋事罪。故提请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处罚,并建议判处被告人陈某甲一年六个月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陈某乙、沈某甲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被告人陈某甲、陈某乙、沈某甲对起诉书指控的罪名及犯罪事实均无异议。
经审理查明,2014年8月20日零时许,被告人陈某乙与被告人陈某甲、陈某丙(另案处理)在绍兴滨海新城沥海镇文盛大酒店二楼KTV走廊因陈某丙看其后背纹身而挑起事端,发生口角,被告人陈某乙先采用脚踢的方式殴打陈某甲,继而被告人陈某乙、沈某甲及王小虎(另案处理)等人与陈某甲、陈某丙、唐某、盛某(均另案处理)等人采用拳打脚踢、啤酒瓶和热水壶砸人等方式进行随意互殴,并造成多人受伤。期间,陈某甲持啤酒瓶欲对陈某乙进行殴打时,误打到自己方唐某头上,致唐某头部出血受伤。
经法医学人体损伤程度鉴定,唐某的损伤构成轻伤,盛某、陈某甲、陈某丙、陈某乙、沈某甲、张某的损伤均构成轻微伤。
另查明,案发后,盛某、陈某丙已赔偿唐某人民币10000元,唐某对被告人陈某甲表示谅解。
上述事实,由公诉机关提交,并经法庭质证的下列证据予以证实:
1、证人盛某证言,证实2014年8月19日晚上,其、李某、陈某丙、唐某、陈某甲、陈某丙的老婆马某在沥海镇文盛大酒店二楼KTV包厢内唱歌,到20日凌晨,其几个人歌唱好打算要走了,听到外面在吵架,其就出去看到陈某丙、陈某甲、唐某和对方三四个人已经在动手打架了。其就跑上去帮忙一起打了。其用蛋糕砸有纹身的男子(陈某乙),其一方把对方打到楼梯口,有几个人跑掉了,纹身男子(陈某乙)没有走,一直和唐某在打,其就上去打那个纹身男子(陈某乙),陈某甲也过来打纹身男子。其还从包厢内拿出啤酒瓶砸纹身男,陈某甲拿热水壶砸纹身男子。
2、证人陈某丙证言,证实2014年8月19日晚上,其和盛某、陈某甲、李某、唐某等老乡一起到沥海镇文盛大酒店KTV二楼203包厢唱歌,到凌晨,KTV老板跟其说要关门了,其几个人就走出包厢,有个男子在走廊走过,其中有人朝其几个人说“看什么看”,陈某甲不知道说了什么,大家就吵了起来。后来其包厢内的人都出来,对方也有二个人从一楼上来。因为语言不合双方就动手打起来了。一开始就是用拳打脚踢,其这方把对方的人打到楼梯口,其就跟对方一个瘦瘦的人(沈某甲)打了起来,其把那个人抱住,对方还打了其几拳,其就拽住对方,一起相互扭打到楼梯窗户边。马某和李某在旁边劝架。其伤势是眼眶有点痛,额头破了。
3、证人唐某证言,证实2014年8月19日晚,其、陈某甲、盛某、李某、陈某丙、马公翠在文盛大酒店唱歌,到凌晨,其几个人都准备要走了,听到包厢外面有吵架的声音,其走出去看到陈某丙、陈某甲、盛某跟对方的人打起来,对方是三个人跟其方的人打。其也冲上去参与打架。其一开始是冲上去拳头打对方的人,对方也在打其方。其看到盛某在跟对方一男子在打,其就上去帮忙打那男子,并跟那男子一起摔倒在地,其被压在地上,其就用手勒住并打那男子,盛某也上来用拳头打和脚踢男子,那男子挣脱爬起来后就跟盛某打了,其就抓住他的小腿打他,后其几个人又摔倒在地上,有人就拿啤酒瓶朝其几个人砸过来,具体是谁其也不清楚,后来陈某甲也过来帮忙打那个男的,其间盛某和陈某甲用啤酒瓶和热水瓶砸那个男子。其左手小手指受伤,头也被打得流血了,陈某丙两眉之间也受伤,左眼处受伤,盛某脚被地上的碎玻璃扎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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