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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金义刑初字第1722号
公诉机关义乌市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方某,农民。因涉嫌犯诈骗罪于2015年4月12日被义乌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5月20日被依法逮捕。现押于义乌市看守所。
被告人胡某甲,农民。因涉嫌犯诈骗罪于2015年4月12日被义乌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5月20日被依法逮捕。现押于义乌市看守所。
被告人刘某,居民。因涉嫌犯诈骗罪于2015年4月12日被义乌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5月20日被依法逮捕。现押于义乌市看守所。
被告人赵某,农民。因盗窃于2015年1月8日被东阳市公安局行政拘留11日。因涉嫌犯诈骗罪于2015年4月12日被义乌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5月20日被依法逮捕。现押于义乌市看守所。
被告人凌某,曾用名凌亮,农民。因涉嫌犯诈骗罪于2015年4月12日被义乌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5月19日被取保候审。
义乌市人民检察院以义检刑诉(2015)第1674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方某、胡某甲、刘某、赵某、凌某犯诈骗罪,于2015年8月10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义乌市人民检察院指派代理检察员吴彬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方某、胡某甲、刘某、赵某、凌某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经审理查明:
2015年3月至4月,被告人方某、胡某甲、刘某、赵某、凌某及胡某乙经预谋实施摸奖诈骗,由被告人刘某当摸奖活动主持人,由被告人方某、胡某甲、赵某、凌某及胡某乙当托,佯装中奖吸引被害人,在义乌市大陈镇江滨夜市、苏溪镇凯旋路夜市及城西街道益公山夜市开展摸奖活动。若被害人摸到优惠价相同的卡片就要以卡片标明的优惠价购买商品,若摸到优惠价不同的卡片可以以更高的原价退钱的方式骗取被害人财物。实际摸奖箱中仅有一至二张优惠价不同的卡片,其余均是优惠价相同的卡片,若摸到箱中仅有的一至二张优惠价不同的卡片时,便伺机将卡片偷换或冲乱,让被害人重新抽取。被告人方某、胡某甲、刘某、赵某、凌某及胡某乙以该种方式共骗取人民币6900元,具体如下:
2015年3月31日19时许,被告人方某、胡某甲、刘某、赵某、凌某在义乌市大陈镇江滨夜市,以上述方式,骗得被害人邱某人民币200元。
2015年3月31日19时许,被告人方某、胡某甲、刘某、赵某、凌某在义乌市大陈镇江滨夜市,以上述方式,骗得被害人韩某人民币200元。
2015年4月10日19时许,被告人方某、胡某甲、刘某、赵某、凌某在义乌市苏溪镇凯旋路夜市,以上述方式,骗得被害人宗某人民币800元。现已追回赃款300元人民币并返还被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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