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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丽缙刑初字第272号
公诉机关浙江省缙云县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陈某甲,农民。曾因赌博,于2011年6月21日被缙云县公安局处以罚款人民币500元。因本案,于2014年12月23日被缙云县公安局取保候审。现在家。
缙云县人民检察院以缙检刑诉(2015)240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陈某甲犯故意伤害罪,于2015年6月1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并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缙云县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林忠宝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陈某甲到庭参加了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缙云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14年10月28日晚,在缙云县五云街道水南街邱某棋牌室内,被告人陈某甲的妻子蔡某向邱某讨债时,与邱某发生争吵,蔡某即打电话给被告人陈某甲,陈某甲接到电话后开车前往邱某棋牌室,并从车上拿下一把刀,在棋牌室附近用刀将邱某手臂砍伤,经鉴定,邱某左桡骨小头开放性骨折,其人体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2014年11月1日,被告人陈某甲自动投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基本犯罪事实,2015年4月8日,被告人陈某甲协助司法机关抓获了其他犯罪嫌疑人。公诉机关为证明上述指控事实,当庭宣读了被告人陈某甲的供述笔录,被害人邱某的陈述笔录,证人金某、蔡某、樊某甲、麻某、樊某乙、陈某乙、王某、胡某的证言笔录,法医学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书,体表原始伤情记录表,立功材料,违法犯罪记录查询证明,行政处罚决定书,归案经过,户籍信息等证据。公诉机关认为其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陈某甲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应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刑事责任。被告人陈某甲具有自首、立功情节,应分别适用刑法第六十七条、第六十八条的规定。提请本院依法判处。
被告人陈某甲在开庭审理过程中对起诉指控的事实、情节及罪名均无异议。
经审理查明,2014年10月28日晚,在位于缙云县五云街道水南街的被害人邱某经营的棋牌室内,被告人陈某甲的妻子蔡某向被害人邱某讨债时,二人发生争执,后蔡某打电话给被告人陈某甲,被告人陈某甲随即开车前往被害人邱某经营的棋牌室,并在下车时从车上拿下了一把刀,随身携带,后被告人陈某甲在棋牌室附近碰见被害人邱某,二人发生争执,被告人陈某甲遂用刀将被害人邱某手臂砍伤,致被害人邱某左桡骨小头开放性骨折。经鉴定,被害人邱某的人体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另查明,案发后,被告人陈某甲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2015年4月8日,被告人陈某甲协助公安机关抓获了犯罪嫌疑人卢某。
又查明,2015年8月20日,被告人陈某甲与被害人邱某达成和解协议,并按照协议约定赔偿了被害人邱某误工费、医疗费、护理费等各项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43000元,被害人邱某对被告人陈某甲的行为表示谅解。
上述事实,有公诉机关当庭举证及本院当庭出示,并经庭审质证,本院予以确认的下列证据证实:
1、被害人邱某的陈述笔录证实:2014年10月28日晚上6时40分许,被告人陈某甲的妻子到其经营的棋牌室讨债,双方发生争执,后被告人陈某甲的妻子打电话给被告人陈某甲,之后其走到棋牌室门口,被告人陈某甲带着四、五个人过来,被告人陈某甲直接用手上的工具向其砍来,其用手挡,当时没有感觉自己受伤,其随即拿了一把拖把柄打向被告人陈某甲,后被告人陈某甲就逃离了现场,后来其发现自己手臂被刀砍伤了等事实;
2、证人金某的证言笔录证实:2014年10月28日晚上6时许,其在被害人邱某经营的棋牌室附近,听见被害人邱某和被告人陈某甲打电话,内容好像是问被告人陈某甲的老婆为什么到自己的棋牌室闹事,后来被告人陈某甲带着几个人到了被害人邱某的棋牌室,后其看见被告人陈某甲和被害人邱某在棋牌室门口的小路上打了起来,期间,被告人陈某甲用刀砍了被害人邱某的左手手肘部位,被害人邱某随即拿起一根拖把柄打了被告人陈某甲,后二人被边上的人拉开等事实;
3、证人蔡某的证言笔录证实:其系被告人陈某甲的妻子,案发当天,其到被害人邱某经营的棋牌室内讨债,被害人邱某不肯还钱,并且打了其,其就打电话给被告人陈某甲,当时被告人陈某甲也没有表示是不是要到现场,后来其一直在被害人邱某的棋牌室附近,并看见棋牌室外面弄堂里有人打架,打架结束后,其看见被告人陈某甲被很多人围住,被害人邱某在旁边拿着一根木棍,后来其就回到家,被告人陈某甲不在家,后来听被告人陈某甲说自己和被害人邱某打起来过,头被打的很痛等事实;
4、证人樊某甲的证言笔录证实:2014年10月28日晚上,其与被告人陈某甲、胡某一起在被告人陈某甲的棋牌室里打扑克,期间被告人陈某甲接到了被告人陈某甲妻子的电话,内容好像是说被告人陈某甲的妻子找被害人邱某讨债,没有讨到钱,反而被被害人邱某打去了,后来其三人就一起开车到位于缙云县五云街道水南街的被害人邱某的棋牌室,因为其在路口碰到了熟人,就没有跟着被告人陈某甲往水南街里走,过了几分钟,其听人说水南街里面有人打架,有人用刀砍人了,砍人的人已经逃走,后来其没有在现场找到被告人陈某甲,当晚被告人陈某甲打电话给其,称自己头被人打去,正在医院挂盐水等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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