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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舟定刑初字第201号(2)
3、证人周某证言证明,2013年6月份,沈某向其借了4万元钱,期间其也向沈讨过,但沈一直未还。2014年6月28日凌晨,其到定海息耒海景酒店17楼棋牌室搓麻将,发现沈某也在搓麻将,就打电话叫其儿子过来一起讨债。其和儿子顾某在17楼棋牌室门口等。凌晨3时许,沈某搓完麻将出来,其对沈某说到楼下商量还钱的事情,沈不愿意。顾某就说:“志君阿姨,到一楼去。”后沈就和其及顾某一起下楼,当时还有一个叫“格子”的中年男子。到一楼大厅后,其就叫沈某还钱。沈说,其在公开场合向沈讨债,害沈丢了面子,现在不愿还钱给其。其和沈就吵了几句,这时程某也从楼上下来了,因程和沈与其都认识,就过来劝了。其对沈说,你如果不还钱,我会一直跟着你的。沈还是说,不会还钱的。顾某就用手抓住沈的一只手,对沈说,如果你不还钱现在就把借条写好。说完顾某就让其把笔拿出来,顾某在自己包内拿纸,沈某不想写欠条,并对程某说让程把手机拿出来照一下沈的包,沈把包打开后,就挥舞着手臂在顾某身上碰了一下,顾某就说:“妈,她有刀,我胸口被捅了一下。”其就说,她有刀就让她走,她是跑不掉的。说完其就往旁边跑了,其看到顾某用手在挡沈,其没有看清楚二人的具体动作。后沈某就逃到外面,其看见顾某浑身是血。顾某说被沈捅了二刀。其看见顾某胸口、大拇指有伤口。沈的刀大概不到10厘米,具体特征没有看清楚。
4、证人程某证言证明,2014年6月28日凌晨,其和沈某等人在息耒海景酒店17楼棋牌室打好麻将后,看见周某和顾某走了过来。顾某对沈某说:“到楼下说事情。”顾某还用手拉了沈某手臂。沈某就跟周某、顾某下楼。10分钟后其到一楼,看到一楼茶室有几个人在,其看不清具体情况,还听见沈某在哭,还一边说:“你们这样打我。”其过去后看见周某站在茶室门口,沈某坐在茶室门口第一个位置的沙发上,其就坐在沈某旁边问:“你哭什么?”沈哭说:“他们这样打我,我要报警。”其就对沈某说:“你钱欠着不还总是不对的,别人是要生气的。”顾某就对我说:“阿姨,她钱欠着不还不说,还说根本没有欠钱,我气死了,打过她几巴掌。”这时,沈对其说:“海军,你的手机借给我一下。”其就把手机借给沈某,沈某拿着手机在包中翻东西,后把手机还给其。顾某说:“借条总归是要写的,我去拿笔和纸。”刚说完,沈某就站了起来,用她的右手戳向顾某,顾某用手一挡,接着顾某说:“她手上有刀,我的手已经被她戳伤了。”顾某就去拉沈某,沈某用右手向顾某乱划,顾某想去拦住沈,因沈某手在乱划,顾某不敢靠近。沈某一边挥着手中的东西边背对着酒店门朝外走去,顾某跟着往外走,其和周某跟在他们后面走了出去。沈某就开始跑了,顾某跟着跑,没跑几步就跑不动了。其就去开车,开到南洋大酒店时,顾某蹲在马路边,沈某已经不见了。其就把顾某送到医院。其发现顾某左手大拇指、左胸锁骨有刀伤。现场有其、周某、顾某、沈某、刘某。
5、证据保全决定书、证据保全清单、扣押决定书、扣押清单、照片、随案移送清单证明,从被告人沈某处扣押了折叠刀一把。
6、户籍证明及抓获经过证明,被告人沈某的基本身份情况及系被动到案的事实。
7、情况说明证明,被告人沈某与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顾某系债务纠纷引起争执,但无法核实该债务关系。被告人沈某被扣押的刀具不属于管制刀具。
8、行政处罚决定书证明,被告人沈某曾因吸毒于2012年5月5日被舟山市公安局定海区分局行政拘留十五日。
9、人身伤情鉴定通知书、法医学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书及鉴定意见通知书证明,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顾某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鉴定意见已通知被告人沈某、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顾某。
10、被告人沈某供述和辩解证明,2014年6月28日凌晨3时许,其在定海息耒海景酒店棋牌室搓好麻将后发现与其有债务关系的周某及周儿子顾某在棋牌室门口。顾某将其拉至该酒店一楼茶水吧内谈其欠周某钱一事。当时还有一个瘦瘦的男子在场。顾某要其还周某4万元欠款,其表示已还清。顾某就用手包打其头,其拿出手机想要打电话时,顾某将其手机抢去,并且将手机给了周某,然后用拳头打其头部,打了好多下,且其左手被顾某一直拉着,周某也用手抓住其头发打其头。其拿出另一只手机打电话时,顾某将其手机扯坏,还说“你还想打电话。”继续打其,其就喊“救命啊,要被打死了。”顾某说“你还要叫,越叫越打。”后顾某说去拿纸和笔,要把其带到房间去写借条。这时候来了个叫“海军”的女子,其就向海军借手机想打电话,其打电话时顾某回到茶水吧,看到其在打电话,就上来拿其手机并要打其。其在包内摸到一把挂在钥匙圈上的折叠小水果刀,打开小刀向顾某挥舞。因顾某上来想把其手上的东西抢走,顾某的手被刀划了一下。其想逃走时,顾某拿了一个烟灰缸来拦其,其持刀朝顾某挥了一下,戳到了顾某身上。后其逃离现场。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顾某当庭提供的证据有:
1、浙江省医疗住院收费收据、浙江省医疗门诊收费收据证明,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顾某在舟山市中医骨伤联合医院住院治疗9天,花去医疗费用8593元;在舟山医院门诊治疗,花去医疗费337元,共计花去医疗人民币89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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