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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赣民一初字第332号(2)
另查明,徐XX系赣县XX运输公司的雇员,徐XX驾驶赣B16972中型客车的行为系履行职务的行为。赣B16972中型客车已向人保财险赣县公司投保了每人(座)300000元的道路客运承运人保险,且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间内。根据保险合同条款,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为300元。罗XX驾驶的赣B09927大型客车在中国XXX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赣州中心支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庭前,原告钟XX与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赣州中心支公司达成了调解协议,由被告中国XXX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赣州中心支公司在交强险无责责任限额内赔偿原告钟XX的损失12000元,该款于2015年8月8日之前付清。原告钟XX为农村户口,从2013年3月起至事发前在赣县洁丽服装洗水厂务工,每月平均工资为2300元,并居住在该厂宿舍。
本案中,原告钟XX的合理损失有:1、医疗费36757.5元;2、营养费3060元(20元/天×153天);3、住院伙食补助费7650元(50元/天×153天);4、护理费,原告住院期间由其儿媳钟起X护理,但未提供充分证据证明护理人员的工资收入,本案护理费参照2013年度江西省居民服务业在岗职工日平均工资87.8元计算,确定为13433.4元(87.8元/天×153天);5、误工费,原告自2013年3月2日起至事发前在赣县洁丽服装洗水厂务工,举证证明了其月薪为2300元左右,日平均工资为76.6元,误工天数,本院参照原告的住院时间和医嘱休息3个月的意见确定为243天(153天+90天),故误工费本院确定为18613.8元(76.6元/天×243天);6、残疾赔偿金,原告虽然系农村户口,但自2013年3月2日起就在赣县洁丽服装洗水厂务工并居住在该厂,因其经常居住地和收入来源及消费均在县城,因此,原告要求按城镇标准计算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本院确认为194472元(24309元/年×20年×40%);7、鉴定费600元;8、精神损害抚慰金本院确认为12000元;9、交通费,鉴于交通费是必然发生的费用,应按照原告住院时间等因素本院酌情认定交通费为800元。综上,原告钟XX的合理损失共计,287386.7元。
以上事实有被告的当庭陈述,原告提交的身份证、事故认定书、赣县江口中心卫生院入出院记录、手术记录单、X线报告单、CT报告单、赣县人民医院入出院记录、疾病诊疗证明书、医疗费发票、司法鉴定意见书及鉴定费发票、赣县洁丽服装洗水厂的个体户工商营业执照、证明、工资单、赣县三溪乡下浓村委会证明、赣县弘阳制衣厂证明、钟起英的身份证,被告赣县XX公司提交的驾驶证、行驶证、医疗费票据和用药清单;人保赣县公司提交的保险单及其条款等证据予以证实,本院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本案系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因交通事故造成他人人身和财产损害的,对造成的损害有过错的当事人应承担赔偿责任。本案原、被告对赣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在2014年4月18日作出赣公交认字(2014)121号交通事故认定书均无异议,故该交通事故认定书合法有效,各方当事人应以此为基础承担民事责任。徐玉斌驾驶赣B16972中型客车在人保财险赣县公司投保了每人(座)限额为300000元的道路客运承运人保险,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对原告要求被告人保财险赣县公司在道路客运承运人保险限额范围内承担保险赔偿责任的诉求,本院予以支持。但根据保险合同条款,每次事故每车绝对免赔额为300元,对精神损害赔偿责任免赔,故本案中被告人保财险赣县公司应赔付原告钟XX284144.3元,被告赣县XX公司应赔付原告钟XX12300元。由于原告在中国XXX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赣州中心支公司已获得了12000元的赔偿,故应该被告人保财险赣县公司应减去1000元的医疗费用赔偿,被告赣县XX公司减去11000元的赔偿。因此,被告人保财险赣县公司还应赔偿原告274086.7元,被告赣县XX公司还应赔偿原告1300元,因被告赣县XX公司已垫付了36032元的医疗费,故原告在获得赔偿后应返还。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第二款、第十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中国XX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赣县支公司在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保险限额范围内直接赔付给原告钟XX239354.7元;直接赔付被告赣县XX汽车运输有限公司34732元。上述赔付义务,限被告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二十日内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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