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图书馆>>裁判文书>>全文
(2015)深南法刑初字第756号 (2)

被告人欧某当庭认罪,但认为其不是直接指使杨某做系统的人,是芦某强制定的制度,安排给李某甲,钱也是芦某强派助理给到杨某的;其辩护人辩称:1.认可指控罪名;2.欧某系投案自首;3.欧某认罪态度好,具有悔罪表现;4.欧某有退赃的情节,具有悔罪表现,且系初犯,对网络法律知识淡薄;5.本案的危害性较小,欧某也不具有犯重大刑事犯罪的可能;6.建议适用缓刑。

经审理查明,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属实,并有下列经庭审举证、质证的证据为证,足资认定:

1.书证

受案登记表、立案决定书。

常住人口查询。

查询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材料,证实李某甲、欧某无违法犯罪记录。

抓获经过,证实2014年12月30日,李某甲与欧某一起到公安机关投案。

人身安全检查笔录,证实李某甲投案时未发现违禁品及与案件有关物品,右脸有三道红痕,其称是妻子打的;欧某投案时未发现违禁品及与案件有关物品,体表未见明显外伤。

李某甲提供的关于易莱国际案件的自述材料,证实2014年2月,芦总找到其和欧某,给二人每月一万元,叫他们负责接待一些客户。他们帮助找到小杨,孙总和芦总给了小杨40万元负责技术。孙总给了二人5000多元接待客户,市场还没做起来,后来孙总电话打不通。二人感觉有点不对就不敢再去接待客户了。二人不知道该种行为就是传销。其共接待客户的钱款100万元左右,实际金额不清楚,二人没有收过钱。差不多一个月后,也就是4月份左右,其听说公司资金链出了问题,联系不上上面的领导,后来二人就没做了。二人没有参加过MSA和大金融。2月15日公司开盘后,孙总和芦总及欧阳去了一趟江苏市场,把领导人刘某对接给其和欧某,其和欧阳把孙总和芦总准备的资料给刘某后就回深圳了。小杨是孙总让找的,其和欧阳接孙总指令把40万元技术团队费用给了小杨。

欧某提供的关于易莱国际案件的自述材料:关于大金融,2014年初,李某乙和罗某到深圳找其,说她们知道一种模式很赚钱,其就介绍外号叫“小杨”的程序员给他们。后来他们达成了一致。之后,李某乙多次催其联系小杨赶进度,其打过几次电话后让她们自己和小杨联系,后来她们运作以后其完全没有问过她们赚多少钱,自己也没拿过,后来她们就联系不上了;关于易莱国际,2014年底,其通过李某文认识芦总,见面后芦总说有东西要做,问是否认识做系统的人,后来李某文介绍了小杨,芦总把要做的制度给了李某文,然后承诺二人帮他接待团队。因为芦总说公司老板孙总(也叫皮特,约35岁左右,身高1.7米左右,比较瘦,听起来像是马来人,他说是新加坡人)不经常过来国内,接待、联系等需要人帮忙,就给二人10000元工资,二人于2月中旬开始接待过大约2到3波从外地来的朋友,其没有叫过一个朋友,只是想赚点钱。芦总说做大后给其一个“点位”,但3月中旬听过易莱国际出事后,联系不上他,其觉得他不讲诚信,就没管这件事了。7月初,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有人找其,才知道自己受牵连。其接待的人都很清楚他们并不是其叫的,其只是作为一个工作在做。

工作情况,证实公安机关于2014年4月29日到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询,没有“易莱国际”工商注册登记资料。

协助查询财产通知书,中国银行深圳分行提供了周某甲账户62×××71的查询记录,证实其2014年3月有向熊某转账的行为;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分行提供了曾某账户40×××79,周某甲账户40×××37的查询记录,证实周某甲账户2014年3月有向熊芸转账的行为。

李某甲和欧某退赃款复印件,证实李某甲退款5万元,欧某退款2万元。

在逃人员登记/撤销表、信息列表,证实芦某强于2014年10月23日死亡。

鉴定聘请书、补充鉴定函。

起诉书(澄检诉刑诉[2014]2584号,证实刘某、林某甲、季某、陆某甲四人已被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判决书2份: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2015)深罗法刑一初字第32号判决书,证实李某乙、罗某、姚某因组织、领导“大金融”传销组织于2015年2月20日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2015)澄刑初字第00242号判决书,证实刘某、林某甲、季某、陆某甲因组织、领导易莱国际传销组织于2015年6月18日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同时证实扣押了刘某违法所得225000元、林某甲违法所得17万元、季某违法所得125000元,陆某甲违法所得13万元。四人共发展50余人参加投资易莱国际项目,投资金额累计达380余万元。

情况说明。证实广东安证司法鉴定所粤安计司鉴[2014]第087号、[2014]093号鉴定报告是该局委托所作的“李某甲等人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的鉴定报告。

3.证人证言

(1)姚某(大金融及易莱国际网络交易系统软件的开发者)第一次笔录:杨某给了我4000元定金和两个月工资(每月10000元)让我开发“大金融网络交易系统”和“易莱国际网络交易系统”,还让我对两系统进行维护。我见过易莱国际的李总,2014年3月初,杨某告诉我易莱国际李总要见我们,因为数据功能出问题。我们在咖啡厅交谈了1小时,了解完哪些功能出问题后就处理一些简单程序,其余回到住处处理。数据出问题的原因是因为功能出问题,功能出问题一般是在转账的问题上。


总共7页  [1] 2 [3] [4] [5] [6] [7] 
上一页  下一页  

===================================================
声明:本裁判文书由《法律图书馆》网站
(http://www.law-lib.com)免费提供。
仅供学术研究参考使用,
请与正式出版物或发文原件核对后使用。
===================================================

法律图书馆>>裁判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