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茂中法刑一终字第27号 (2)
三、被害人陈述
1、徐某裔的陈述,证实其于2014年5月20日被网友“李静”骗到茂名市并带到案发地点。其进门以后,张某凡、康某平、李某顺和另一个人冲过来抓住其手脚,将其按倒在地,叫其不要出声否则打死其。他们把其抬到一个房间,将其身上的手机、身份证、现金等财物搜走,财物由“三哥”保管,“三哥”威胁其说出银行卡密码。李某顺威胁其不要逃跑,其上厕所,李某顺就跟着其,等其上完厕所把其关在房间。5月21日,李某顺给其上课,上完课把其关回房间,睡觉时刘某强睡在房间门口防止其逃跑,李某顺在出租屋门口看守。五被告人都对其进行看守,主要是蒋某贵和李某顺。陈某能于5月21日、郭某举于5月25日被骗到出租屋,二人身上财物被搜走后和其一起被看守起来。五被告人一直看守其三被害人,三被害人不能走出出租屋,不能随便在房间走动,睡觉也有人睡在门口防止三人逃跑。三被害人在被看守期间,五被告人给三被害人上课、讲让他们想办法拿钱的故事、催他们打电话拿钱,叫他们将人拉进传销组织,李某顺曾教其打电话向家人拿钱,直到2014年5月29日16时许,其才被民警解救出来。
2、陈某能的陈述,证实其于2014年5月21日被网友“文文”骗到茂名市并带到案发地点,其手机被“文文”以听歌为由拿走。其进入房间后,刘某强突然踹开门说“三哥”到了,“三哥”来到后盘问其并叫其规矩点,李某顺和刘某强搜走其现金和身份证、钥匙等,“三哥”记录下其的物品后走出房间,李某顺就把其物品拿出去了,后来其手机是李某顺和蒋某贵保管,所有人的手机都是他们两人保管的。后刘某强曾威胁其,李某顺也威胁其不准逃跑,李某顺和蒋某贵连续给其上了三天课。程“三哥”曾做其思想工作,刘某强、李某顺、康某平、蒋某贵、黄海都叫其一定要做到答应“三哥”的事。李某顺威逼其打电话借钱,并将其借来的钱取出来,钱被程“三哥”拿走了。五被告人都对其进行看守,不让其离开出租屋。徐某裔和郭某举是与其一样被骗来并被看守在出租屋内的,其曾看到徐某裔被李某顺惩罚做深蹲。其和新人24小时都有人看守,不能随便在房间走动,去什么地方都需要报告,然后有人陪着去。睡觉时,有人睡在门口,防止他们逃跑,直至2014年5月29日其才被民警解救出来。
3、郭某举的陈述,证实其于2014年5月25日被网友“蔡欣”(又叫“冷香”、“三姐”)骗到茂名市并带到案发地点。其进入房间后,有人把大门反锁,“三哥”和五被告人把其围住,“三哥”和蒋某贵给其讲“规矩”,“三哥”威胁其不要逃跑,有几名男子搜走其财物,李某顺则站在旁边看守着陈某能和徐某裔。“三哥”威逼其说出银行卡密码,刘某强也曾威胁其。其的现金和银行卡被“三哥”拿去,其他物品被李某顺拿去。陈某能和徐某裔也是与其一样被骗来并被看守的,刘某强和张某凡看守着其,不让其离开出租屋。李某顺、蒋某贵、张某凡、刘某强都曾给其和新人上课,李某顺曾威逼其打电话回家要钱。其和新人24小时都有人看守,不能随便在房间走动,去什么地方都需要报告,然后有人陪着去,上厕所和洗脸都有人跟着。睡觉时,有人睡在门口,防止他们逃跑,直至2014年5月29日其才被民警解救。
四、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
1、李某顺的供述,证实其在外打工使用的名字是李力。其所在传销组织分助理、代理、主任、经理、高级经理五级,其的上级是王敏,王敏属于主任级别,其和窝点中已加入传销组织的其余四被告人都是助理、代理。王敏负责管他们,晚上保管钥匙、手机;其白天保管手机、有时拿钥匙、买菜、上课、守夜;蒋某贵白天保管手机、有时拿钥匙、上课、守夜;刘某强、张某凡负责上课;其他的事大家都可以做,谁有空谁去看守人,没有具体安排,看守人的都是自愿去看守的。王敏要求他们通过反锁门、24小时看守新人并通过上课和恐吓的方式逼新人加入传销组织。约2014年5月20日,徐某裔被带到其所在窝点,其和张某凡、康某平、刘某强等人均在该处,张某凡、康某平、黄海、潘胜良四人把徐某裔按在地上。这时“三哥”程松林来了,“三哥”跟徐某裔说完规矩后就搜出徐某裔身上的手机、现金和银行卡,并让徐某裔说出银行卡密码后拿着徐某裔的现金和银行卡、身份证走了。其和潘胜良保管手机,“三哥”让他们几个人跟徐某裔聊天。平时他们谁有空谁看着徐某裔,上洗手间也跟着,其他时间大家都在一起。2014年5月21日,陈某能被带到窝点,其和张某凡、康某平、刘某强等人均在该处,程松林把陈某能的财物搜出来,拿着现金和身份证离开,其和潘胜良负责保管陈某能的手机。他们就跟陈某能聊天、上课,后王敏拿着陈某能的身份证去开了一张中国邮政的银行卡,其不知道程松林跟陈某能说了什么,陈某能同意买产品,其便把手机给陈某能,让他打电话借钱,后陈某能买了一份产品。2014年5月25日,郭某举被带到窝点,其和蒋某贵、张某凡、康某平、刘某强等人均在该处。后程松林过来像之前那样跟郭某举说些话,郭某举把身上的钱包和手机拿出来,程松林问到郭某举的银行卡密码后把郭某举的现金和银行卡拿走了,其和蒋某贵保管郭某举的手机。他们就给郭某举上课、聊天,三天后陈松林让郭某举买产品加入,但是郭某举没买。郭某举要被人看守着,但没有固定是谁看守。其所在窝点共有两个“三姐”、三个“三哥”,“三哥”让他们看着新人,保管新人手机,三被害人均不能随便出入房间,房间钥匙由“三哥”、“三姐”保管,“三哥”、“三姐”有事情时,会把钥匙给其和蒋某贵,蒋某贵是2014年5月22日来到窝点的。后其在庭审中否认保管钥匙、管理窝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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