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肇怀法刑初字第374号 (5)
(七)证人苏某君的证言:对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没有经过集体讨论的,但像黄某弟和黄某波违法填土案件,对黄某弟和黄某波是否向公安机关移送就需要经过县国土局领导班子讨论,国土执法人员在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过程中有权行使扣押、登记保存等必要措施的权力,对于违法用地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后,违法用地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既没有申请复议,也没有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处罚,那么在对违法用地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书应当将案件向法院送交,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时不需要县国土局的领导审批,而是由执法监察大队大队长自己决定,经过执法监察大队的调查核实,如果认定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涉嫌构成犯罪,执法监察大队大队长就应当向县国土局领导班子建议,由县局领导班子决定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违法毁坏基本农田5亩以上或者一般土地10亩以上就涉嫌构成犯罪,应当进行刑事立案,追究违法用地当事人的刑事责任。在我们向市国土局申请鉴定前,黄某弟非法占用“旱塘”填土一案一直都是由蔡某和邓某平负责处理的,经过对黄某弟的第一次立案调查核实,黄某弟违法填土的面积为9亩多,土地性质为基本农田,执法监察大队对黄某弟作出了罚款130000多元的罚款决定,并责令黄某弟限期清理泥土,恢复原状。第一次对黄某弟的处理决定是没有经过集体讨论的,我签名审核后就交给蔡某,接下来怎么处理我不清楚,在第一次向黄某弟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之后,黄某弟没有停止违法填土行为,导致违法填土的面积进一步扩大,经过实地测量,已经确定黄某弟继续非法填土的面积扩大了19.42亩,2013年年底,蔡某要求蔡某斌起草向市国土局申请对黄某弟非法毁坏的土地程度进行鉴定文件,并说准备抓黄某弟。黄某波非法占用“旱塘”填土一案是蔡某派邓某平带队处理的,经过调查,黄某波非法占用基本农田填土5亩多,执法监察大队也对黄某波作出罚款决定,并责令黄某波限期清理泥土,拆除违法建筑物,对黄某波的处理决定是没有经过集体讨论的,是蔡某斌打好处罚决定书后交给我签名,我签名后再交给蔡某审批,违法用地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既不申请复议,也不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书生效后(送达之日起三个月后生效)及时向法院移交法院,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在我们工作中,因为蔡某斌负责打印有关文书的,所以差不多到期生效的时候,蔡某斌会提醒蔡某,由蔡某决定是否向法院移送案件。超期向法院移送案件,法院是不予受理的,向法院送送案件,申请强制执行是我们强制执行行政处罚的唯一途径。
(八)证人李某的证言:黄某弟非法填土案和黄某波非法填土案都是由执法监察大队具体查处,我知道这两宗案件是因为这两宗案件都已经涉嫌构成犯罪,执法监察大队在向县公安局移送前需要有鉴定书,当时执法监察大队大队长蔡某跟我讨论如何鉴定的问题。另外,市国土局出具鉴定文书后,执法监察大队将这两宗案件提交给县国土局领导班子讨论过,我作为县国土局党组成员之一,当时也参加了这个会议。2013年年底,执法监察大队经过咨询县公安局得知,向县公安机关移送案件需要有鉴定文书,当时执法监察大队大队长蔡某跟我讨论过如何鉴定,土地规划与耕地保护股向市国土局土地规划与耕地保护科请示,市国土局土地规划与耕地保护科答复说我们县级国土部门无权出具鉴定文书,要求我们县国土局向市国土局递交申请材料,由市国土局派人到现场进行鉴定,申请鉴定手续是执法监察大队办理的,具体情况我不是很清楚,后来市国土局收到材料后认为我们提交的材料不够规范,而且申请材料只有航拍图,没有实地测量数据,所以市国土局土地开发中心主任蔡某臻打电话给县国土局执法监察股股长苏某君,要求他们补齐材料,可能当时苏某君没有听清楚,一直都没有补材料,蔡某臻就打电话给我,跟我说清楚这件事,后来我就跟蔡某说了,蔡某就要求我们测绘队会同执法监察大队一起到现场实地测量,现场实地测量结果出来后测绘队就及时送去给执法监察大队,并由执法监察大队按照市国土局的要求补齐相关材料,不久,市国土局测绘队何执法监察大队就派人到现场鉴定,并在2014年3月出具鉴定书。县国土局领导班子会议讨论主题是是否应当将黄某弟非法填土案和黄某波非法填土案移送县公安机关处理。当时县国土局黎某华局长、叶某强副局长、何某峰书记、谭某栋党委副书记、黄某生纪委书记、执法监察大队大队长蔡某和我一起参加会议,梁某海副局长和陈某扬党组成员是否参加我忘记了,会议记录是由办公室主任李某年记录的,在会议讨论前,蔡某作为执法监察大队大队长和具体办理部门的负责人,首先向我们汇报了黄某弟和黄某波非法填土案的基本情况,即国土部门何时发现黄某弟和黄某波非法填土、已经采取什么措施予以制止,而且蔡某提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黄某弟和黄某波这两宗非法填土案已经构成刑事犯罪,应当移动县公安机关处理,蔡某汇报和提出意见后,叶某强副局长说:“你们执法监察大队作为案件主办部门,具体情况你们比较清楚,相关规定怎么做的就应当怎么做,构成犯罪的,该移送公安机关处理的就应当移送公安机关处理。”,此外,其他领导班子成员都没有出声,也没有提出意见,所以黎某华局长最后说:“大家还有什么不同意见,如果没有就达成共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构成犯罪的,该移送公安机关处理的就应当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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