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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汕河法刑初字第79号 (4)

我与谢某某在杨某某的安排下看新田镇山上(即之后的制毒工场)的目的就是观察那里适不适宜作制毒工场。这个制毒工厂是为了生产麻黄素,生产出麻黄素之后我就不清楚。这个制毒工场的利益分配是总共利润分为十一成,老头占六成,谢某某占四成,还有一成中的一半由我跟吴某甲、吴某某平分,另外一成中的一半就给杨某某和徐某某。李某某等工人则纯领工资。

出股本及分红是老头及老谢两人早就商量好的,具体什么时间我也不知道,我第三次去到新田时,那天晚上在山上那间瓦房吃晚饭时,就由老头把这个方案宣布出来的。当时有我、谢某某、老头、吴某某、吴某甲。这个制毒工场的总共利润分为十一成,老头占六成,是因为他先出钱买所有的原材料和设备,技术员也由老头担任;谢某某现在没有钱,所以先由老头出,谢某某是提供麻黄草的来源,也负责提供场地,占四成。我听谢某某说过,他占四成分红要分给老六一部分,具体多少我不清楚。还有一成中的一半由我跟吴某甲、吴某某平分,另外的一成中的一半就给杨某某和徐某某,他们两之所以比我跟吴某甲、吴某某高,是因为我跟吴某甲、吴某某每人每月还都有工资可拿,而杨某某和徐某某是没有工资拿的,李某某等工人则纯给工资。成本也分为十一成,分配方法跟利益分配是一致的,只不过我跟杨某某的入股是由谢某某负责出,吴某甲、吴某某和徐某某的入股则是由老头负责出的。我的工资是由谢某某负责并发放,而吴某某和吴某甲的工资是由老头负责并发放的,他们是老头的助手。吴某某和吴某甲的工资是多少我不知道。谢某某不懂制毒的技术。

谢某某与老头是怎么认识并合伙的我不知道。这个制毒工场,谢某某与老头是工场的老某某,老头还是技术员,我是谢某某的亲信,杨某某是谢某某联系的,吴某某和吴某甲是老头的亲信,李某某等工人则是吴某某安排的。杨某某应该是老六介绍给谢某某认识的。

吴某某和吴某甲是兄弟关系,是“老头”的小舅子,在加工点也是“老头”的助手,因为“老头”是主要负责人,吴某甲、吴某某是他们的小舅子,而且总在一个工棚做事,听到的一些话,所以知道他们的主要关系。加工点的主要分工大家听谢某某和老头的,他们是主要负责人,加工点的地方里做事的人都得听他们的安排。“小杨”是新田本地人,开养鸡场的,小杨主要是负责买伙食用的物品,比较少见到他在加工棚里面,不过也有在加工点里面做事,有时来货人手不够时他也帮忙,有时会在加工棚里面打杂,没有具体的分工。

我在加工点做事期间,一共运来两次麻黄草,第一次20多袋,一袋80斤到100斤左右,第二次运来40多袋,每袋也是80斤到100斤左右。我不知道在现场搜出一本记有“钠”、“甲苯”的笔记本是谁的,现场有两部笔记本电脑,有一部红色外壳的是我的,另外一部我不知道是谁的。谢某某用过我的手机,他具体发过和收过哪些信息我也不知道。

经混杂照片辨认,林某甲辨认出小杨就是负责买菜和提供场所的杨某某;辨认出“老头”就是负责出钱的老某某林某某,同时也是技术员;辨认出吴某某就是制造麻黄素的工人。

2、证人杨某某的证言:公安机关查获的毒品加工厂的场地是我的,是我租给“老六”的。中介人叶某某带“老六”、“老谢”等人来我养鸡场,介绍我们认识,“老六”等人欲租我地制造麻黄碱。2012年12月份下旬开始生产,应我在2013年春节前付我5万元人民币作为租用场地的费用,当场我同意了,毕竟开价不菲。当时“老头”给我介绍“老谢”道:“这个是阿谢,以后有事情,你找他就行,你养你的鸡,我们做我们的事。”当天“老谢”还给我两千块人民币,委托我叫我帮他在我场地搭竹棚,后来竹棚搭好,包括铺水泥、围网等共花了一万九千多人民币,这些钱“老谢”都给我了。

“老谢”后来请我帮他们买菜,每个月给我六千元人民币用于买菜,给我的工钱就每个月五千元人民币,我也曾跟他报销过车油钱,之后我需资金周转,他还先给了我两万块人民币租金,反正涉及到钱都是“老谢”亲自拿给我的。

我每天买一次菜,用我的五菱之光小面包车运载的,我午饭都是在山上吃的,早饭和晚饭就偶尔会在那里吃。

“老六”真实姓名我不知道,男,陆丰甲子人,60岁左右,中等身材,短胡须,胡须有点白了,短发,下巴有颗痣,痣上有毛,自从租了地就没见过他了,我手机里有存他的电话号码。“老谢”,男,陆丰人,40岁左右,脸比较白,中等身材,他也算是总指挥,我手机里有存他的电话号码,名为小白脸。 在这加工厂里我认识的人有“老谢”、“老头”、林某甲、阿某某、阿某甲、一个妇女(阿某某的妻子,负责煮饭的),还有三个工人(不知道他们的名字)。阿某某和阿某甲是两兄弟,那个妇女是阿某某的妻子,我还听到过那妇女称呼老头为“姑丈”,估计那对夫妻和老头是亲戚关系。我没有参加股份在这加工厂里,我都是通过“老谢”了解到,老头、阿某甲、老谢,甚至包括阿某某、阿某甲都有股份。我平日见阿某甲疯疯癫癫,又有吸毒,我与老谢聊天时说过像这样的工人你们也要,老谢就告诉我别理他,他是有股份。阿某某和阿某甲平时有嫌过我菜买得不好吃什么的,我就和老谢谈过此事,而且阿某某又有吸毒,我就说他们身为工人怎么这么挑剔,老谢就告诉我也不要理会他们,他们本身就穷,还挑这挑那,但他们是老头的亲戚,老头有帮他们出资让他们有股份的。他们的股份是怎么分的,我不知道。那个妇女只负责煮饭,她曾跟我说过她是她姑丈请来的,她所说的姑丈也就是老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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