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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沪0115民初12594号
  原告黄某某,女,1932年4月3日生,汉族,住上海市浦东新区。
  委托代理人徐晓晖,上海市辉煌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杨某某,男,1990年1月13日生,汉族,住上海市浦东新区。
  本院于2016年2月3日受理原告黄某某诉被告杨某某遗赠扶养协议纠纷一案后,因原告黄某某在规定期限内未交纳案件受理费,故依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通知》第二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撤诉处理。


审 判 员 乔亚敏
二〇一六年四月六日
书 记 员 楼 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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