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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丹峰利用影响力受贿案一审刑事判决书(2)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程丹峰利用其岳父苏某担任江西省委书记的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廖某某、范某某、上官某某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八条之一第一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程丹峰利用影响力受贿人民币947.6万元、港币10万元,以及违法所得的753.5276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应当予以追缴,上缴国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之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被告人程丹峰对检察院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意见,但辩称:收受廖某某、上官某某两人的钱,在立案之前已经退回,不应认定为犯罪数额,认罪态度好,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请求法院对其从轻处罚。
被告人程丹峰的辩护人贺晓辉、陈丹辩称:
1、对检察机关指控程丹峰犯罪罪名没有异议。
2、程丹峰的双规时间:根据程丹峰本人反映,其于2015年11月16日到湖南省纪委,17日正式审问,26日正式双规,但是省纪委的材料是证明于2015年11月16日对程丹峰实施双规,与程丹峰本人反映的双规时间不一致。我们觉得当事人本人记忆的时间不会出现差错,而且双规时间问题事关程丹峰是否能被依法认定为自首,对程丹峰定罪量刑事关重大,请依法核实。
3、关于程丹峰是否构成自首的问题。根据程丹峰反映,其在双规之前主动将所有犯罪事实交代完毕,同时当时的办案人员也希望他主动交代全部犯罪事实,争取以自首论。鉴于上述事实,其请求贵院会同省纪委出具有关证明材料,希望能认定其自首。
4、关于范某某所送80万股份的价值认定问题,80万股份当时是否价值377.5万元,请求法院查证。
5、被告人程丹峰及其家属积极、主动一次性全部退缴赃款,这充分说明其及家属认罪态度好,请求依据两高院关于贪污贿赂犯罪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对程丹峰酌情从轻处罚。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程丹峰系全国政协原副主席、中共江西省委原书记苏某的女婿(2007-2013年任职中共江西省委原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2010年-2011年期间,程丹峰利用苏某的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廖某某、范某某、上官某某谋取不正当利益,并收受该三人财物共计人民币925.2万元、港币10万元。具体事实如下:
(一)、被告人程丹峰收受廖某某给予的人民币200万元的事实。
2008年,廖某某经人介绍认识被告人程丹峰。2010年2月,由廖某某实际控股的江西省吉阳房地产公司以2.95亿元竞得江西省吉水县城北新区W-05-06地块。2010年3月,廖某某因资金紧张多次向吉水县政府申请分三期缴纳土地出让金,缴纳首付款后分批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开发建设。吉水县政府告知廖某某,其申请事项违反国务院和国土资源部的相关规定,不同意其请求。廖某某遂想到请程丹峰出面帮助协调,并准备送给程丹峰200万元,以获得程丹峰的帮助。
2010年6月,廖某某安排其司机廖某1从廖某某的吉安市农商银行账户取款200万元。次日,廖某某把这笔钱带到北京,放在其住宿的中国武警司令部招待所房间内,打电话请程丹峰在招待所楼上的湘鄂情饭店吃晚饭,饭后,廖某某从他车尾箱里将事先用两个编织袋装好的200万元人民币搬到程丹峰车上送给程丹峰,程丹峰收受后将这笔钱存放在其家里的地下室。2010年8月,程丹峰将其中的1245000元存入以其父亲程某的名字办理的中国银行账户,剩余资金交给其妻子苏某某分多次存入银行和用于家庭开支。
不久后,廖某某约程丹峰在北京吃饭,告诉程丹峰他在吉水县购买土地的情况,请程丹峰向时任吉安市市长王某打招呼,帮助其解决分三期缴纳土地出让金、分批办理土地使用权证的问题,并将其公司向吉水县委、县政府出具的《关于请求协商城北新区2010-002地块相关事宜的申请》交给程丹峰。程丹峰看后表示答应帮忙,并打电话给王某讲了此事,王某答应先了解一下情况。过了一两天,王某给程丹峰回复说这件事不好办,程丹峰将王某的回复告诉了廖某某。
2010年下半年,廖某某再次请托程丹峰出面向江西省财政厅厅长胡某打招呼帮助其协调此事,程丹峰答应了。不久后,程丹峰到南昌滨江宾馆开会,介绍廖某某与胡某见面,并当面请胡某为廖某某协调分三期支付土地出让金和分批办理土地使用权证,胡某答应了。第二天,胡某向相关人员过问情况之后,答复程丹峰这件事因违反政策无法办理,程丹峰转告了廖某某。
2014年6月,苏某接受组织调查。2014年7月,程丹峰和廖某某为逃避调查,商量决定由程丹峰将200万元钱退给廖某某。程丹峰遂安排其妹妹程某某转账200万元至廖某某指定的廖某2银行账户,并打电话与廖某某串供,约定如果组织调查的话就讲这笔钱是借款,已经还了。2014年9月,程丹峰在接受中央纪委谈话时将廖某某送的200万元说成是借款,并委托上官某某转告廖某某,如果组织调查,要廖某某按照这个说法讲。2014年底,廖某某约程丹峰在北京见面,程丹峰又把其接受中央纪委谈话时的说法跟廖某某讲了一遍,要廖某某今后组织找其谈话时按照其说法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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