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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京01刑终204号
原公诉机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贾某,男,1979年4月30日出生,汉族,出生地甘肃省天水市,大学文化程度,原系宾至嘉宁物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北京海淀物业管理分公司副总经理,户籍所在地北京市丰台区。因涉嫌犯寻衅滋事罪,于2015年10月15日被羁押,同年11月20日被逮捕。现羁押在北京市海淀区看守所。
辩护人章凌雯,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
辩护人龙亮,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王某1,女,1954年2月18日出生,汉族,出生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大专文化程度,原系北京市海淀区颐慧佳园小区物业管理处行政人员,户籍所在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平房区。因涉嫌犯寻衅滋事罪,于2015年10月15日被羁押,同年11月20日被逮捕,现已被取保候审。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鲁某,男,1980年8月11日出生,汉族,出生地河南省唐河县,初中肄业,原系北京恒安卫士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颐慧佳园项目部二期、三期保安队长,户籍所在地河南省唐河县。因涉嫌犯寻衅滋事罪,于2015年10月15日被羁押,同年11月20日被取保候审,2016年1月19日再次被取保候审,同年12月8日被逮捕。现羁押在北京市海淀区看守所。
原审被告人艾某,男,1976年3月18日出生,汉族,出生地河南省唐河县,初中肄业,原系北京恒安卫士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颐慧佳园项目部保安队长,户籍所在地河南省唐河县。因涉嫌犯寻衅滋事罪,于2015年10月15日被羁押,同年11月20日被取保候审,2016年1月19日再次被取保候审,同年12月8日被逮捕。现羁押在北京市海淀区看守所。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理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贾某、王某1、艾某、鲁某犯寻衅滋事罪一案,于2016年12月22日作出(2016)京0108刑初1494号刑事判决。原审被告人贾某、王某1、鲁某不服,提出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经过阅卷,讯问上诉人贾某、王某1、鲁某及原审被告人艾某,审核相关证据材料,听取辩护人的辩护意见,认为本案事实清楚,决定不开庭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判决认定:2015年10月14日,为与热能鸿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热能鸿业公司)争夺本市海淀区颐慧佳园小区的供暖权,被告人贾某指使被告人王某1配合非本单位人员孙凤武(另案处理)强占小区锅炉房并清人换锁。当日20时许,孙凤武带领多人(均非颐慧佳园小区物业职工)持棍棒等物来到颐慧佳园小区,王某1授意被告人艾某关闭小区监控电源,并安排艾某带领孙凤武等人到小区锅炉房,艾某遂通知被告人鲁某等人关闭小区监控电源。后孙凤武等人在被告人艾某、鲁某带领下,采用恐吓、拳打脚踢的方式强行驱赶锅炉房内热能鸿业公司的值班人员。热能鸿业公司职员张某、赵某1、王某2闻讯后赶至颐慧佳园小区三期锅炉房,被孙凤武等人持械打伤。经鉴定,被害人张某的身体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被害人赵某1、王某2的身体损伤程度均为轻微伤。
被告人贾某、王某1、艾某、鲁某于2015年10月15日被公安机关抓获。2016年1月10日,被告人贾某、王某1所在公司赔偿被害人张某人民币9万元,赔偿被害人赵某1、王某2及韩某、呼某、路某、吴某人民币各1万元,被害人对贾某、王某1表示谅解。
上述事实,有经一审法院举证质证的下列证据予以证实:
1、被告人贾某的供述,证实其系宾至嘉宁物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北京海淀物业管理分公司副总经理。2015年10月14日下午5时许,其接到吴某的电话,说晚上10点左右让其带人去颐慧佳园锅炉房把里面的人清走,然后把锅炉房的锁换掉,不让热能鸿业供暖公司的员工再进去,挂了吴某的电话后,其给颐慧佳园小区的物业经理王某1打了一个电话,把吴某的指示全部传达给了王某1,王某1表示知道了。随后其和小武通了一个电话,小武问其到小区后跟谁联系,其说跟王某1联系,之后其把物业经理王某1、小区保安队长艾某的联系方式告诉了他。晚上其就把手机关了。其所在物业公司和热能鸿业供暖公司之前就有矛盾,按照规定,供暖公司应该归小区物业公司统一管理,但是其公司接手颐慧佳园小区物业后,由于热能鸿业供暖公司是由小区业委会直接找的,且协议到2018年,热能鸿业供暖公司和其公司不是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所以其公司就想把热能鸿业供暖公司换掉,但热能鸿业公司一直不肯离开,双方之间就有了矛盾。2015年9月11日上午9时,其接到公司电话,说其公司管理的颐慧佳园物业被热能鸿业公司的员工围了,要解决热能鸿业供暖公司在颐慧佳园供暖纠纷一事,得知这个情况后,其向公司总经理吴某报告此事,吴某让其去颐慧佳园了解情况,其出于自身安全考虑不太愿意去,后来吴某说给其安排了一个人保证其的安全。挂了电话后,一个自称小武的男子给其打电话,说是吴某让他找其的,其和小武说好在颐慧佳园物业见面。其不认识小武,小武不是其单位的员工。当天上午10点半左右,其和小武在颐慧佳园小区的东门见了面,当时小武带了十多个人,其就一起去了颐慧佳园物业办公室与热能鸿业供暖公司的人见面,通过和热能鸿业供暖公司的领导协商后他们的员工就先散了,只剩下两三个负责人协调颐慧佳园供暖锅炉房的事情,因为当天双方人员没有发生冲突,其就让小武先走了。2015年10月15日早上其开机后,王某1给其打电话说14日晚上把小区锅炉房的人都清走了,其知道14日晚上出事了,但具体情况不清楚,其不想知道,所以并没有过问。其认为吴某所说的“清人”、“换锁”就是找几个“社会人”把锅炉房的人吓唬走,然后把锅炉房的锁换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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