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图书馆>>裁判文书>>全文
(2017)鲁01刑终305号(2)
9.证人王某某的证言证明:2016年12月26日18时许,同事张某某驾驶辽L4666A/辽L666A挂号解放牌重型半挂牵引车在京沪高速公路行驶,其看到前方300米处有车辆停着并打着双闪,就提醒张某某注意刹车减速,张某某减速刹车。在距离事故现场100多米时,发现路面太滑车根本刹不住,撞到前方那辆重型半挂牵引车上。撞车地点在京沪高速公路济阳北匝道出口大约700米左右处。二人就下车来到安全位置,打了报警电话。后其听到有人喊“车底下有人”,其没敢过去看。前面那辆重型半挂牵引车斜停在中央护栏第二排车道占了一半多,第三个车道和应急车道全占满了,挂车尾部向北被刮开,车头和车尾都快折叠到一起。
10.济南市公安局交通物证鉴定所出具的(济)公(交)鉴(尸)字[2016]249、253号法医学尸体检验鉴定报告证明:被害人徐吉杰系因交通工具作用致胸腹腔脏器严重损伤而死亡。被害人董玉福系因交通工具作用致颅脑及胸腹腔脏器严重损伤而死亡。
11.山东交院交通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2016]交鉴字第5682号交通司法鉴定意见书证明:①冀JC7803/冀JDD59挂解放牌重型仓栅式半挂车为气压式制动系统,制动装置齐全,各机件连接正常,因本次事故导致该车损坏无法检验其制动装置、灯光信号装置技术状况。冀JC7803/冀JDD59挂解放牌重型仓栅式半挂车转向装置除转向万向节因本次事故断开外,其余各机件连接正常,因本次事故导致该车损坏无法检验其转向装置技术状况。②鲁AD8729解放牌重型仓栅式货车为气压式制动系统,制动装置齐全,各机件连接正常,因本次事故导致该车损坏无法检验其制动装置技术状况。鲁AD8729解放牌重型仓栅式货车灯光信号装置除右前灯具组、左后部灯具组因本次事故损坏外,其余灯光信号装置齐全。鲁AD8729解放牌重型仓栅式货车转向装置齐全,各机件连接正常。③辽L4666A/辽L666A挂解放牌重型罐式半挂车为气压式制动系统,制动装置齐全,各机件连接正常。辽L4666A/辽L666A挂解放牌重型罐式半挂车灯光信号装置除右前部灯光信号装置因本次事故损坏外,其余灯光信号装置齐全。辽L4666A/辽L666A挂解放牌重型罐式半挂车转向装置齐全,各机件连接正常。④鲁车沿京沪高速公路由南向北行驶至事发地点时发生侧滑,在顺时针旋转时其右前部与事故现场道路东侧水泥护栏接触后头西南、尾东北骑跨应急车道与行车道停止。约九分钟后,冀车沿京沪高速公路由南向北行驶至事发地点时发生侧滑,冀车右侧前部与董玉福及事故现场道路东侧水泥墩接触、左侧前部与徐吉杰接触、牵引车左前部与鲁车左侧中部接触。之后冀车停于最终停止位置处,徐吉杰位于冀车第二轴左侧车轮处,董玉福位于冀车第二轴右侧车轮与现场道路东侧水泥护栏之间处。约十分钟后,辽车沿京沪高速公路由南向北行驶至事发地点处时,其右前部与冀车的挂车右侧中部接触后辽车随即头北尾南停于最终停止位置处。
12.公安机关出具的济(高速)公交认字[2016]第3701901201600078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证明:被告人王某某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在冰雪天气、路面湿滑条件下,不注意观察、采取措施不当,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的违法行为是引发该事故发生的原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之规定,对事故发生起全部作用,过错程度严重。聂乃明、董玉福、徐吉杰均无过错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确定被告人王某某承担该事故的全部责任,聂乃明、董玉福、徐吉杰均无责任。
13.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济(高速)公交认字[2016]第3701901201600080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证明:张某某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在冰雪天气、路面湿滑条件上,不注意观察、采取措施不当,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之规定,是事故发生的全部原因,过错严重。被告人王某某无过错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确定张某某承担该事故的全部责任;被告人王某某不承担事故责任。
14.被告人王某某的供述:2016年12月26日18时许,其驾驶解放牌冀JC7803/冀JDD59挂号重型半挂车行驶至京沪高速公路济阳北出口匝道南1公里处的桥上,下桥时发现应急车道内有一个人向其车跑着挥手,那人后面不远处还有一辆货车。其害怕撞到人车就向左打了一把方向,还踩了制动,车向前蹿了一下就失控了,撞到停着的货车上。其停车后,害怕二次事故和车辆着火,从前面货车底下爬出去,跑出高速路,并用手机报警。后交警赶到,处理事故后让其先找到个地方住下。次日上午,其向济阳西高速路口交警大队投案。


总共3页  [1] 2 [3] 
上一页  下一页  

===================================================
声明:本裁判文书由《法律图书馆》网站
(http://www.law-lib.com)免费提供。
仅供学术研究参考使用,
请与正式出版物或发文原件核对后使用。
===================================================

法律图书馆>>裁判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