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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涛抢劫一审刑事判决书(10)
15.证人吉某的证言证实:4月20多号,我和王洋梅同学跟班主任孙老师去大高滩钓鱼。11点多,田某、袁某一起骑摩托车来跟我们耍,中午我们就到“强哥”处,田某和袁某去吃饭,我们在船上耍。下午两点多,我们就回去了。
16.证人唐某2的证言实:唐涛是我与前妻的次子。唐涛今年才15岁。因为他是超生的,没有到公安机关为他申报户口,所以也办不到身份证。
17.证人张同华的证言证实:唐某2是我大舅子。唐涛今年15岁。唐涛和我次子张亮生于一年,张亮生于1993年农历2月18日,唐涛比张亮小五、六个月。
(六)被告人唐涛的供述
2008年8月,被告人唐涛供述:我叫唐涛,小名“涛娃”,还没上户,现和家人一起住在兴隆凤凰街唐某2家具店。我今年4月就没读书了,在家中待到我到大高滩抢钱后,就到深圳时间,20多天前我才回家的。
2008年5月1日晚,我与双龙某、俊子、李某1等人在胖子店吃晚饭时,双龙某出主意说今晚去搞点钱用,我们当时就同意了。晚饭后,我和双龙某、俊子、李某1以及兴隆卖卤菜的胖子,共骑两架摩托车到大高滩水库,李某1载的我和俊子,胖子载的双龙某。快到水库时,我们将摩托车停在小马路边,由胖子守着车。在步行到水库的路上,双龙某对我和俊子、李某1说:我们到水库里面去抢钱。双龙某递给李某1一把刀。双龙某带我们走了一段路,然后上坡走了一段小路,再下了一个小坡坡,我们四人在坡上耍了一会儿。我看到下边梁梁上有一个棚棚,还有两个人在离棚棚不远的地方走。这时下边一个人拿手电照我们并问:你们几个娃在干什么?李某1说我们是王某1喊起来守鱼的,今晚有几十个人要来偷鱼。双龙某说我们在酉溪出了事,杀了人,跑到这边来的。接着用手电筒照我们的两个男人就到我们身边。当时两人中的一个还给双龙某打了烟。然后两个守棚人进房,打开电灯,戴眼镜老头到屋后去喝水了,另一个就坐在屋里。我们四人也跟了进去,双龙某、李某1先进去。双龙某对老头说我要点钱逃命,老头说没得钱。这时俊子进屋拨插头灭灯,屋里黑了些,李某1把刀递给双龙某,双龙某用刀背砍了坐在凳子上的老头,老头吓跑了。这时双龙某就去弄戴眼镜的老头。双龙某把老头弄到屋里跪起。双龙某喊老头拿钱,并拿刀对着戴眼镜的老头。老头说没钱,双龙某就用手中的刀捅了戴眼镜的老头,并喊李某1搜身。李某1就让我和俊子帮忙,我和俊子把老头两手按住,李某1在老头的裤小包里搜出了几百元,给了双龙某。俊子说老头不老实多砍几刀。双龙某又捅了老头几刀。之后,我和俊子先出门,李某1双龙某在后,双龙某刚到门边看到眼镜老头拿出手机,就抢过来取出卡,把手机扔在地上弄得稀烂。回时,我坐胖子的车,李某1载双龙某、俊子。抢完回到兴隆是晚11点半了。跑回时,李某1踩到水沟里,把鞋弄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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