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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沪0116刑初1216号

  公诉机关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徐某某,女,1990年12月13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XXXXXXXXXXX,汉族,初中文化,无业,户籍所在地上海市金山区金山卫镇八一村梅园13组2078号,暂住上海市金山区金山卫镇南阳湾路XXX弄XXX号XXX室。
  辩护人金某某,上海市群成律师事务所律师,由金山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
  被告人罗某某,男,1986年12月23日生,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XXXXXXXXXXX,汉族,小学文化,系麦当劳外卖员,户籍所在地四川省武胜县胜利镇观音塘村9组3号,暂住上海市金山区石化一村XXX号XXX室。
  辩护人苏某某,上海昌鑫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检察院以沪金检一部刑诉〔2018〕329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徐某某、罗某某犯制作、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于2018年11月9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陈某某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徐某某、罗某某及辩护人金某某、苏某某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经审理查明:
  2018年6月底至7月上旬,被告人徐某某、罗某某以牟利为目的,通过被告人徐某某在“小狐仙”网络直播平台上进行色情直播,并以“刷礼物、加粉丝、进群送福利”的方式,将送“跑车”的粉丝拉入事先建立的四个QQ群中,群内有被告人罗某某事先上传的二人自拍及其他淫秽视频。二名被告人共计非法获利人民币2,000余元。经比对,被告人罗某某电脑内涉案视频与QQ群内涉案视频有62部重合,其中57部系淫秽视频,且大部分系二被告人自拍的淫秽视频。
  上述事实,被告人徐某某、罗某某在庭审中均无异议,且有二被告人签字确认的照片,证人张某的证言及经其确认签字的充值记录、消费记录、涉案账号、涉案QQ群文件照片,相关搜查笔录、扣押笔录、扣押清单及照片,电子数据检验工作记录、远程勘验工作记录,上海市新闻出版局出具的出版物鉴定书,上海耸屹健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司法鉴定所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公安机关出具的工作情况、侦破经过、户籍信息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
  被告人徐某某的辩护人对起诉指控的罪名不持异议,同时提出被告人徐某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犯罪情节较轻,没有造成严重后果,本次犯罪系初犯、偶犯,主观恶性较小,结合被告人身体情况、家庭实际状况,建议法庭对被告人徐某某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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