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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沪0115刑初3259号 (4)
  5、证人郝某某的证言笔录。其陈述到:2017年11月14日7时许,我出门赶时间上班,开车到小区西门口时发现很多车堵在那里,小区保安让刷停车卡出去,但我没有购买车位没有停车卡所以无法通过小区门口的道杆,保安也不让我通过,其他跟我一样情况的业主也堵在这个门口没法通过,等了半个小时左右,我因为赶时间就第一个上前将进口的道杆向上抬,旁边的人也帮我一起抬,我就驾车出去了。微信群里一个叫行者的人有几次说过如果保安不让出去就抬道杆的话,一开始我不知道他姓名,只知道他是小区的业主,在群里聊天比较活跃,群里叫他秦主任,后来我听说叫秦某某。
  6、证人戴某1的证言笔录,证实被告人秦某某曾拿着喇叭组织业主讨论停车费涨到人民币600元等相关事项。
  7、证人戴某2的证言笔录。其陈述到:我是XXXX小区保安队长。2017年6月30日晚,有小区居民将地下车库内停车地桩和地下车库出入库导杆给拆了,我接到队员电话,也赶到现场了。当时拆地桩的有很多人,我看到有王某某、戴某1等很多人,当时是秦某某指挥的,他拿着喇叭指挥他们怎么做,也有监控录像的。地桩在7月2日被一辆货运车给装走了,是秦某某叫来拉走的,因为是他从小区西门进口将这辆车领进来,之后出去时也是他跟王某某等人一起送货车出去的。从7月份开始我们接到通知对小区内业主的车辆不收费,大团政府、开发商和其他部门跟小区居民一直在协商,直到11月13日开始恢复收费,之后部分不租车位也不买地下车位的业主跟我们一直闹,多次将大门用车子堵住,在14日、16日早上将小区西门导杆都破坏了,具体有监控录像,我也在场,14日早上是123号XXX室的女业主、任某某及其他几个人,16日早上是124号XXX室男业主。因为他们没有租车位也没有买车位,所以我们向他们收停车费,他们不愿意付,我们就不让他们出去,他们就将导杆弄坏,这样就能出去了。我们收费有合法手续的,还出具发票的。
  8、证人邵某某的证言笔录。其陈述到:我帮很多XXXX的业主安装过铝合金的门窗,我在这个小区安装的第一个窗就是秦某某家的,他经常在他们业主群里帮我介绍宣传。2017年7月某日,我接到XXXX小区几个业主的电话,说有很多废品,问我要不要,我说要的。其中,秦某某当天肯定跟我通过电话的,说有好多废铁过来拉。当晚我开着货车来到小区,看到有很多业主站在小区门口,秦某某也在的,还和我打过招呼。小区门口距离地下车库入口很近,约10米左右,我将车子开进地下车库,我看到那些车位锁已经被拆下来放在一起,当时第一个下来到地下车库的业主是秦某某。我没有动手,有一些业主帮我把车位锁装到货车上,秦某某也帮忙装了,装好一堆后,我又在业主的指引下往前开,一共装了三堆,总计200个左右车位锁,还有业主拿来绳子,帮我把货车上的车位锁捆绑好。秦某某在现场说“把东西处理掉,这些废铁是我们的,有什么事情,我们这么多业主担着”。当时我车子装了很多货,动力不够开出地下车库,这些业主在后面帮忙推车,我才从地下车库将车子开出去。由于这么多车位锁,我也忐忑的,担心出事情,在家里放了几天,后来我将车位锁卖给收废品的流动摊贩了,我以每斤3角3分的价格一共卖了502元,我家里还留了约10个。这件事情,我觉得带头的人是秦某某。我当时的手机已经坏了处理掉了,换了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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