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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沪0115刑初1482号 (2)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8年12月21日起至2019年5月20日止。)
  二、被告人陶某2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罚金人民币一万元(此款应在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缴纳)。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8年12月21日起至2019年4月20日止。)
  三、被告人张某2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罚金人民币一万元(此款应在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缴纳)。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8年12月21日起至2019年4月20日止。)
  四、缴获的作案工具及非法所得予以没收。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审 判 员 王美玲
书 记 员 李 瑾
二〇一九年四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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