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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沪0120刑初388号 (2)
  一、被告人陈某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8年12月10日起至2019年6月9日止。罚金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缴纳。)
  二、被告人欧某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8年12月10日起至2019年6月9日止。罚金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缴纳。)
  三、被告人时某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8年12月10日起至2019年6月9日止。罚金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缴纳。)
  四、被告人李2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8年12月10日起至2019年5月9日止。罚金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缴纳。)
  五、被告人丁某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拘役五个月,宣告缓刑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罚金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缴纳。)
  六、被告人卢某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宣告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罚金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缴纳。)
  七、违法所得予以追缴;扣押在案的作案工具及赌资人民币五千七百元予以没收。
  被告人丁某某、卢某某回到社区后,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服从监督管理,接受教育,完成公益劳动,做一名有益社会的公民。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七份。


审 判 员 吴耀军
书 记 员 孙高英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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