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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沪0117刑初533号

  公诉机关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自报陆1,男,l991年2月22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农民,户籍所在地湖北省武穴市梅川镇。因本案于2017年7月20日被刑事拘留,同年8月25日被逮捕。现羁押于上海市松江区看守所。
  辩护人张玉发,上海国域达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自报丁某某,女,l970年10月17日出生,汉族,大专文化,农民,户籍所在地江苏省如皋市江安镇,。因本案于2017年7月20日被刑事拘留,同年8月25日被逮捕。现羁押于上海市青浦区看守所。
  辩护人李辉,上海市诚至信律师事务所律师(由上海市松江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
  被告人吴某某,男,l975年5月6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无业,住上海市宝山区高境路。因本案于2017年7月20日被刑事拘留,同年8月25日被逮捕。现羁押于上海市松江区看守所。
  辩护人程宇豪,上海昌鑫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自报梁某,女,l978年8月l4日出生,汉族,高中文化,无业,户籍所在地辽宁省营口市站前区。因本案于2017年7月21日被刑事拘留,同年8月25日被逮捕。现羁押于上海市青浦区看守所。
  辩护人范圣忠,上海市百良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祝某某,女,l972年10月3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无业,户籍在上海市松江区洞泾镇。因本案于2017年7月20日被抓获,次日被刑事拘留,同年8月25日被逮捕。现羁押于上海市青浦区看守所。
  辩护人刘潇江、沈纯,北京观韬中茂(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庭审后撤销委托)。
  辩护人张磊,上海巨明律师事务所律师(庭审后委托)。
  被告人贾某某,女,l965年ll月9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退休人员,住上海市松江区泗泾镇。因本案于2017年l0月25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1月28日被逮捕。现羁押于上海市青浦区看守所。
  辩护人范文辉、贡秋霞,上海中沃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潘某,女,1981年7月8日出生,汉族,户籍所在地上海市松江区,住上海市松江区。
  辩护人许秋梅,上海保诚律师事务所律师(由上海市松江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
  被告人夏某某,男,1973年10月4日出生,汉族,住上海市金山区。
  辩护人丁少堃,上海市诚至信律师事务所律师(由上海市松江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
  被告人付某某,女,1973年8月9日出生,汉族,户籍所在地上海市松江区,住上海市松江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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