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沪0118刑初855号
(2019)沪0118刑初855号
公诉机关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李某。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检察院以沪青检一部刑诉[2019]2068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李某犯开设赌场罪,于2019年7月1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适用刑事认罪认罚案件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检察院指派代理检察员董红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李某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8年8月至2019年1月期间,被告人李某为非法营利,在上海市青浦区地区利用“闲聊”软件建立“五星大奖赛”闲聊群并负责群内事务管理。后被告人李某组织安排闲聊群内成员在“明星上海麻将”软件上以“斗地主”、“打麻将”方式进行赌博,被告人李某每局收取人民币3元房费,非法获利共计人民币6,000元。
另查明,被告人李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上述事实。
上述事实,被告人李某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且有被告人李某的供述笔录、证人朱某某、庄某、曹某等人的证言笔录、游戏账号信息、微信账号信息及收款记录、收集数据(光盘),扣押决定书、扣押笔录、扣押清单、扣押物品照片、随案移送清单,司法鉴定意见书,案发及抓获经过,户籍资料,行政处罚决定书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被告人李某以营利为目的,开设赌场,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依法应予惩处。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予以从轻处罚。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的犯罪罪名及认定其系如实供述罪行的公诉意见正确,本院予以确认。为维护社会管理秩序和良好的社会风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三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李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千元。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罚金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向本院缴纳。)
二、被告人李某的违法所得予以追缴;扣押在案的作案工具手机2部予以没收。
诫勉语:李某回到社区后,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服从监督管理,接受教育,完成公益劳动,做一名有益社会的公民。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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