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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沪0117刑初741号

  公诉机关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自报徐某,男,1987年10月1日出生,汉族,户籍所在地河南省。
  辩护人金跃辉,上海松敏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平某某,男,1973年1月26日出生,汉族,户籍所在地上海市松江区。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检察院以沪松检一部刑诉〔2019〕1612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徐某、平某某犯开设赌场罪,于2019年5月23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于2019年5月31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2019年6月11日本案依法转为普通程序,组成合议庭,于同年7月8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检察院分别指派检察员赵某某、叶某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徐某及其辩护人金跃辉、被告人平某某到庭参加了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经审理查明,2018年6月起,被告人徐某在本区新桥镇陈春公路XXX弄XXX号、陈春公路851弄、明兴路XXX弄XXX号等场地,多次开设“二八杠”赌场并从中抽头渔利。被告人平某某明知徐某开设“二八杠”赌场,而为其提供本区新桥镇明兴路XXX弄XXX号场地。
  2018年11月15日23时30分许,公安机关至本区新桥镇明兴路XXX弄XXX号检查,抓获被告人徐某、平某某并查获其他参赌人员及扣押赌资人民币69,690元等。
  上述事实,被告人徐某、平某某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且有证人胡波、韩俊锋、尚超、张同义、沈仁高、张进才、胡林、张文兵、潘秋荣、高乃峰、侯广玉、姚正华、寇继春等的证言及相关辨认笔录,司法鉴定意见书及光盘,检查证、检查笔录、清点记录,证据保全决定书,证据保全清单,收缴物品清单,照片,扣押决定书、扣押笔录、扣押清单,行政处罚决定书,抓获经过,常住人口基本信息等证据予以证实,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被告人徐某、平某某开设赌场,其行为均已构成开设赌场罪。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被告人徐某、平某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均可依法从轻处罚。被告人徐某、平某某能自愿认罪,均可酌情从轻处罚。综上,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及认罪态度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六十四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徐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8年11月15日起至2019年9月14日止;罚金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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