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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沪0116刑初180号

  公诉机关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施某2,男,1986年12月7日生,汉族,户籍在上海市金山区,住上海市金山区。
  辩护人魏某某,上海某某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检察院以沪金检二部刑诉〔2019〕96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施某2犯诈骗罪,于2019年3月8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王某某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施某2及辩护人魏某某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检察院指控:
  1、2018年7月至8月,被告人施某2明知自己无偿还能力,谎称自己家人生病需用钱,从被害人金某某处骗取钱款人民币50,000余元,同年9月归还人民币5,000元。
  2、2018年8月,被告人施某2以上述相同手段骗取被害人顾某某钱款人民币27,900元。
  3、2018年8月,被告人施某2以上述相同手段骗取被害人任某某钱款人民币73,100元。
  为证明指控的事实,公诉机关指派的公诉人当庭宣读、出示了被害人金某某、顾某某、任某某陈述、辨认笔录及提供的转账截图、微信聊天记录,证人池某某、施某1的证言,公安机关调取的被告人施某2银行账户明细、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公安机关出具的侦破经过、报警经过、户籍资料等证据,并当庭讯问了被告人施某2。从而认为,被告人施某2多次诈骗他人钱款,数额巨大,其行为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被告人施某2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提请本院依法审判。
  被告人施某2当庭认为,起诉书认定的被害人金某某这节事实确实是他虚构理由骗取的;但对起诉书认定他诈骗任某某、顾某某二人钱款提出异议,认为他向顾某某、任某某借款时都是如实说明借款理由的,对这二笔借款应作民事处理。
  辩护人对本案定性无异议,同时提出本案被告人施某2的诈骗行为不同于普通诈骗,本案被告人与被害人之间是同事关系,有借条且有部分还款行为,表面看是正常的民间借贷关系,被告人犯罪的主观恶性相对较轻;被告人有拨打110报警自首的情节,被告人法庭上的陈述不等于翻供,同意起诉书上对被告人如实供述的认定,希望法庭对被告人从轻处罚。
  公诉人答辩认为,虽然被告人施某2拨打了110电话,但没有作如实供述;被告人当庭所作的辩解是影响事实和罪与非罪的辩解,故对其不能认定自首或者坦白。
  经审理查明:
  2018年7月至8月间,被告人施某2明知自己无偿还能力,多次以谎称自己家人生病需用钱等理由,从被害人金某某处骗取钱款人民币50,000余元,从被害人顾某某处骗取钱款人民币27,900元,从被害人任某某处骗取钱款人民币73,100余元。同年9月被告人施某2归还被害人金某某人民币5,000元。
  上述事实,有以下证据证实:
  1、被害人金某某、顾某某、任某某的陈述、辨认笔录及提供的转账截图、微信聊天记录,证实各被害人被被告人施某2骗取钱款的事实。
  被害人金某某2018年8月27日的陈述及提供的微信聊天记录还证实,2018年7月15日,被告人施某2发微信跟她说施的姐夫工伤向她借2万元,当天她就通过支付宝向施汇款2万元。同年7月24日,施将钱还给她。同月27日晚上施又发微信跟她讲施姐夫的脚在卫生间又摔断了,再向她借4万元,这4万元是她从微信上借的,28日早上她通过支付宝转给施。同年8月初,施某2说施父亲胃穿孔需要钱,向她借3万余元,她就将自己名下的一张广发银行信用卡给了施并告知施密码,施用她的信用卡先后取款34,600余元。至今施共向她借款94,600余元,还给她33,000元,另帮她垫付了11,000元装牙齿的钱,目前尚有50,000余元没有还。
  被害人顾某某的陈述还证实,2018年8月初,被告人施某2打电话跟他说施姐夫在单位受了工伤急需用钱,向他借1万元,同月6日他通过中国银行手机银行向施转账1万元。8月13日,施还了他1万元。但当天施又称施姐夫第二次摔倒骨折,需要2万元,他通过手机银行向施转账2万元。同月15日一早施称他父亲胃穿孔住院,急需1万元,他又借给施1万元,同月21日,单位几位同事说起施借钱的事情,发现他向很多人借钱,21日开始施没有来单位上班,他感觉被骗了。施目前总共还给他2,100元。现在还欠他27,900元。
  被害人任某某的陈述还证实,2018年8月5日13时,他在单位上班,施某2对他说,施的姐夫当天出院,施身边暂时没钱,施的定期存款没有到期,问他能否借一点,后施问他借3万元,他没考虑太多就直接通过支付宝转账3万元给施;当天16时,施又给他打电话说在医院办手续还缺点钱问他能否再借3万元,他当时答应了并且通过支付宝转给施3万元。到了2018年8月11日,施又向他借了2万元,这2万元施以什么名义向他借,他已经忘了,当时施对他说,施的定期存款到期后会一起还给他。后来到了2018年8月16日时,他问施何时还钱,施说施的存款还没拿出来,然后给了他一部iphone8P手机,说是感谢他帮助的礼物。2018年8月22日时他又问施何时还钱,施给他写了张欠条,上面写的是8月27日还钱,可第二天施没来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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